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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聊城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八批)办理情况
时间:2024-08-07 16: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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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八批信访件共计24件。截至8月7日,已办结19件、阶段办结2件、未办结3件;属实11件、部分属实10件、不属实3件。

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聊城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八批)办理情况
序号受理编号受理方式转办问题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结目标是否办结问责情况备注
1D3LC20240730001来电因东昌府区沙镇镇袁庄村东北方向的垃圾场满溢,导致村民将农业垃圾倒在沙镇镇张八村西首通往袁庄的路上(占路百米),紧挨着张八村村民地边,要求处理。东昌府区其他2024年7月31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沙镇镇政府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垃圾场是东袁村为方便村民划定的农作物秸秆暂存点,长约35米、宽约15米,由沙镇镇政府工作人员不定时进行巡查,安排车辆进行清运。现场检查时,暂存点及周围未发现生活垃圾,农作物废弃物存放量约为1/3左右,不存在满溢情况。近期为蔬菜瓜秧出棚高峰期,个别村民未按照规定进行堆放,将蔬菜瓜秧随意堆放在暂存点外围道路。因近期雨水频繁,部分村民将农田内积水抽至暂存点处,暂存点存在少量积水情况,高温湿热天气下农业废弃物产生异味。
部分属实东昌府区政府责令沙镇镇立即清理暂存点农作物废弃物,增加巡查频次,确保暂存点垃圾及时清运。同时村委利用微信群、村村响广播告知村民遵守规定规范堆放秸秆,禁止随意倾倒,做到从源头杜绝。目前,该暂存点堆放的农业废弃物已全部清理完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已办结
2D3LC20240730002来电2023年开始,阳谷县定水镇徐庄村雨污分流管道合流,导致村西北角井盖污水外溢严重,异味刺鼻,向市民热线反映后,雨污分流施工方告知7月30日之前处理完毕,但现在无任何处理迹象,要求处理。阳谷县大气7月31日,阳谷县委、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分局、定水镇人民政府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阳谷县定水镇徐庄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于2024年1月建成投入使用,治理方式为集中拉运。
根据信访反映的溢水问题,经现场排查发现,徐庄村西北角地势低洼,因近期连续强降雨,大量雨水通过污水管道检查井缝隙进入污水管道,导致村西北角检查井井盖处溢水,溢水为清水,未发现异味刺鼻情况。
该问题向市民热线反映后,设施运维服务单位调度污水罐车加大徐庄村污水转运频次,项目建设单位与徐庄村委商议制定了改造方案,将该溢水井盖进行封堵,避免大雨再次出现溢水,同时为加大生活污水收纳能力和雨水应急导排能力,在村西北角增设1个20m
3污水收集罐,在收集罐口安装雨水溢流管道。但因近期连续降雨影响,建设单位未在7月30日前进行施工改造。
部分属实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定水镇人民政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立即按照改造方案进行施工。8月2日,溢水井盖封堵、污水收集罐埋设及雨水应急溢流管道已全部改造完成。下一步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管网日常巡查和运维服务监管,避免大雨导致的溢水情况发生。已办结
3D3LC20240730003来电东昌府区女人街将军苑小区内道路上存在油污,原因为小区内的外卖商户(很多家)将餐厨垃圾扔到居民生活垃圾桶内,且垃圾桶上打眼污水外流,污染严重,要求查处。 东昌府区其他2024年7月31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柳园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将军苑小区为3栋商住楼,底层有较多餐饮外卖商户在此经营,并与小区居民共用垃圾桶。因近期雨水较多,垃圾桶内灌满雨水,聊城市家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为将雨水排出,在垃圾桶下端打眼,造成现场生活及餐厨垃圾的污水外流,产生较大异味,给居民带来影响。
属实东昌府区政府责令柳园街道、区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予以整改,杜绝污水、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目前,外卖商户已统一配置餐厨垃圾桶,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损坏垃圾桶已修补及更换。即知即改、长期坚持。已办结多位市民来电(6次)
4D3LC20240730004来电莘县观城镇远庙村西北角牧原养殖三场经常向该场周围的基本农田排放养殖粪便和消毒污水,导致农田的农作物死亡,多次向环保部门反馈未解决,要求尽快处理。莘县其他7月31日,莘县政府组织莘县环委办、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农业农村局、观城镇政府共同组成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山东莘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莘县牧原养殖三场养殖规模为年存栏1.1万头母猪,主要建设哺乳舍44栋、怀孕舍50栋、后备舍12栋,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病死猪处理设施、附属生活区等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主要设备为自动饲喂系统、环保治污设备等。该养殖场环评及验收手续齐全,粪污处理为干清粪工艺,项目废水经固液分离后经场内容积11261m3的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暂存于容积为67573m3密闭沼液储存池中,在施肥季节作为沼液肥通过支农管网施用周边农田,沼液还田前都会得到农户的许可;同时还田前对沼液进行送检,根据沼液中各项元素指标进行精准计划还田。经对场区周边农田进行现场查看,未发现有庄稼死亡现象。针对举报人的排放消毒水问题,因目前动物疫情风险相对较小,已经取消对场区周边的消毒,所以不存在消毒水流向农田问题。经查,该问题前期向环保部门反映过3次,环保部门和观城镇政府均进行了调查核实,举报内容不属实,并与举报人进行了回访。不属实已办结
5D3LC20240730005来电每天白天,高新区华山路凤凰广场存在使用高音设备跳广场舞和唱歌现象,存在噪音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要求治理。高新区噪音2024年7月31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九州发展服务中心、东城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部门相关人员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经查情况属实。现场核查期间,发现凤凰广场约有40余名群众在跳广场舞,产生噪声较大。针对以上情况,高新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凤凰广场群众跳广场舞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周边四个点位噪声测量值分别为64.9db、56.0db、60.7db、63.1db,超过相关标准要求(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国家噪音标准应不超于60db)。属实根据信访件反馈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劝导使用高音设备跳广场舞和唱歌的群众,降低设备音量。二是指导跳广场舞和唱歌的群众将音响设备放置在音响放置处内,减少对周边噪声影响。三是督促九州发展服务中心加强巡查,对于再次发现使用高声设备噪声扰民的情形进行劝阻。立行立改已办结
6D3LC20240730006来电东昌府区柳园街道金柱大学城小区29号楼2单元地下室进车库的过道内存在较多的生活垃圾(具体面积不详),被不明人员使用挡板围挡,气味刺鼻,要求清理。东昌府区其他 2024年7月31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柳园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金柱大学城A区29号楼2单元地下二层门口西侧有一处凹进暗道,经常有小区居民往此处投放垃圾。聊城市金安物业公司为避免居民乱扔垃圾,在该处设置了围挡,但效果不佳,仍有少数居民从围挡上方扔到该处,围挡内存在较多生活垃圾。
属实东昌府区政府责令柳园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公司予以清理,并加大巡查频次,引导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目前,该处围挡已拆除,生活垃圾已清理。即知即改、长期坚持。已办结
7D3LC20240730007来电东阿县牛角店镇朱圈村很多胡同和道路上有杂草,且下水道内存在垃圾(生活垃圾),污染环境,要求处理东阿县其他7月31日,东阿县政府组织牛角店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现场调查核实,牛角店镇朱圈村主要街道两侧和部分胡同两侧部分地段有少量杂草;街道两侧下水道内存有零星散落生活垃圾。
属实东阿县牛角店镇人民政府立即安排管区及公益岗工作人员共计30余人,对该村反映问题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清理,并要求相关负责同志加强后期管理,确保村庄清洁。镇政府安排人员加强日常管理,道路及胡同两侧喷洒灭草剂,公益岗加强日常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清理。减少对村民生活影响。已办结
8D3LC20240730008来电冠县东古城镇陈井村村东南1里地左右原陈井砖厂(现已拆除),现场存在较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向督察组反映后,仅是使用毛毡覆盖未进行清理,要求及时把建筑垃圾清理,希望尽快处理。冠县其他    2024年7月31日,冠县政府组织东古城镇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此信访件为重复举报件,信访编号分别为D3LC20240724029、D3LC20240725068、D3LC20240727003、D3LC20240727004。举报地点为东古城镇原陈井砖窑厂,地势坑洼不平,施工方使用建筑垃圾进行场地平整,该行为符合聊城市《关于印发<聊城市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修订版)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即建筑垃圾可用于工程回填、堆坡造景、低洼填平、土地整治等综合利用,并非私自倾倒建筑垃圾,且不存在污染环境的情况。
不属实已办结
9D3LC20240730009来电度假区朱老庄镇姜赵村村民孙孟成占用村东首基本农田建设楼板厂(未有名称,占地15、6亩),生产时扬尘严重(如:切割楼板、和水泥),要求尽快查处。   度假区大气 经调查,占地情况属实,占地人为朱老庄镇姜赵村村民孙孟成,但占用基本农田情况不属实。经向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假区分局调阅相关材料,通过与历年影像对比,发现该占地行为发生在2009年6月左右(当事人也认可),当时建的是楼板厂,占地面积为3267平方米(折合4.9亩),建成后到目前为止未再进行扩建改建情况。2018年因经营不善未再生产,目前该宗土地部分存放建筑设备,部分撂荒,未发现生产加工情况,也未发现扬尘问题。经向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假区分局内业查询,实际占用的地类性质在第二次国土调查(2009年)时为耕地,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时(2019年)为建设用地。该宗土地已纳入到2020年国家安排部署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系统内编号:371502001741)属实经现场核查,向该村村委负责同志进行了解,与基本调查情况一致,同时现场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当事人理解所反映的问题,自愿按照属地政府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时限全力配合整改。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假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向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书》,朱老庄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当事人已签收。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假区分局将积极配合朱老庄镇人民政府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违法行为,如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将依法依规立案查处。目前已派专人现场督促整改,严防在整改过程中出现新的扬尘现象。目前该问题正在按程序整改中。未办结
10D3LC20240730010来电莘县朝城镇北街村村民左朝伦在自家开设分割生肉的小作坊,生产时将污水排放至村庄下水道内,导致气味刺鼻,多次向当地的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要求尽快处理。莘县7月31日,莘县政府组织朝城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是莘县郑郁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莘县朝城镇东街西首路南,是一家从事鸡胗加工厂,生产工艺为:鸡胗-剥皮-清洗-冷冻-出售。2018年9月28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9年5月31日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未生产,废水主要为鸡胗、地面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该加工厂与莘县武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处理协议,废水经过污水站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下水道)排入莘县武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经查阅各级信访平台信访,2023年至今未收到此点位信访。2024年7月31日15时,该加工厂正在生产,莘县环境监控中心对该企业无组织废气进行现场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属实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和朝城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合规达标生产。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已办结
11D3LC20240730011来电东昌府区昌润路观澜一品小区12号楼车棚内和外侧存在市民堆放的垃圾(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等),散发异味,影响居民生活,要求处理东昌府区其他2024年7月31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古楼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观澜一品小区12号楼一位老年业主在小区内收集可回收的物品,并堆放到绿化带附近。
属实经古楼街道、住建局工作人员与该业主进行沟通,并讲解相关政策,该业主将回收的物品进行清理完毕。即知即改、长期坚持。已办结
12D3LC20240730012来电冠县北馆陶镇李园村村口临馆路路东的无名工厂(具体位置可以直接询问村书记),从事收铁屑和加工铁屑,生产时粉尘扰民,且下雨时排放污水,要求治理。冠县大气/水    2024年7月31日,冠县县委、县政府组织北馆陶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有关落实情况如下:
    1.关于无名工厂问题。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铁屑收购处为冠县巧兰废品收购站,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注册日期2020年3月23日,经营场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北馆陶镇北宗庄村,经营范围废旧金属购销。收购站占地3000平方米,现场有筛分设备、压块设备各1台,装载机2台,对收购废旧金属进行压块。依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该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豁免办理。
    2.关于生产时粉尘扰民问题。经勘查,该收购站地面用红砖铺设
,露天堆放金属废料,筛分工序露天作业,金属粉尘比重较大不易扬散,会对局部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3.关于下雨时排放污水问题。经查,该收购站无生产废水,"下雨时排放污水",应指厂地低洼,存积的雨水。
    针对露天堆放金属物料的问题,
经北馆陶镇政府与收购站负责人沟通,计划在土地性质允许建设的区域,搭建钢结构的料仓车间,将设备、金属废料及金属压块放置到车间内。
部分属实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联合北馆陶镇政府,督促当事人搭建钢结构的料仓车间。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防环境违法问题发生。未办结
13D3LC20240730013来电茌平区菜屯镇北海子村东首砖窑厂(占地70亩左右)生产时扬尘严重,且排放的烟散发异味,要求查处。     茌平区大气 2024年7月31日,聊城市茌平区组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菜屯镇等部门组织人员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信访件中涉及的企业为茌平鸿景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粉碎-滚筒筛-强力搅拌-挤压-布料-陈化-搅拌-塑料砖机-切条切坯-码坯-干燥=焙烧-成品,其中主要产污环节为原料粉碎、筛分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焙烧、干燥工序(已安装在线并联网)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脱硫、脱硝、湿电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旋转式隧道窑正在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隧道窑外围安装有水喷淋进行降尘,厂区门口安装有车辆冲洗平台,能够有效减少运输环节产生的扬尘污染,原料储存区建有原料棚,厂区周围建有抑尘围挡,对棚内原料使用抑尘网进行了覆盖。原料粉碎、筛分工序车间为封闭车间,现场检查时该工序未生产作业,粉碎、筛分工序为间歇性生产,上料工序为下沉式进料,下沉式进料可减少粉尘颗粒物的产生,并在车间内安装了水喷淋及雾炮进行降尘,原料通过密闭传送带输送至旋转式隧道窑。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该公司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测数据,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针对上述问题,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茌平鸿景建材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厂界臭气浓度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不属实已办结
14D3LC20240730014来电东昌府区建设路汽车总站内部西侧树下,车站的环卫工人冯庆元养殖鸡和鸭子(大约20只左右),产生的粪便无人清理,气味扰民,要求制止。东昌府区大气经聊城市交运集团调查,汽车总站西侧树下为总站垃圾存放处,该处存有鸡一只,鸭两只,流浪猫一只,经核实,为周边居民饲养,后期遗弃,成为流浪小动物,在该垃圾存放处集中出没。部分属实一、对垃圾处管理者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清理垃圾,确保现场卫生整洁。
二、要求垃圾处管理者在规定时间内对现有小动物进行妥善处理,并确保不再发生此类情况。
三、安排专人加强站内的巡查和监管,如再出现此类问题将严肃处理。
立行立改已办结
15D3LC20240730015来电东阿县刘集镇南杨村杨庄幼儿园向北50米到100米左右路西树林里存在晾晒的动物粪便(占地面积不详),臭味严重,要求查处。东阿县大气 7月31日,东阿县政府组织刘集镇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东阿县刘集镇南杨村杨庄幼儿园向北50米到100米左右路西树林里存在晾晒的动物粪便,为附近村民自存用于耕地施肥,现场存在异味。属实东阿县刘集镇政府组织镇环保、畜牧、属地新村负责人调配机械设备进行清运,现已整改完成。刘集镇将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
16D3LC20240730016来电东昌府沙镇镇袁庄村村北垃圾场,无人进行清理,垃圾较多,导致下雨时流淌黑水,异味刺鼻,且有较多白色垃圾袋,要求及时清理。东昌府区大气2024年7月31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沙镇镇政府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情况与同批受理编号〔D3LC20240730001〕反映问题基本一致。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垃圾场实际为东袁村为方便村民划定的农作物秸秆暂存点,长约35米、宽约15米,由沙镇镇政府工作人员不定时进行巡查,安排车辆进行清运。现场检查时,暂存点及周围未发现生活垃圾,农作物废弃物存放量约有1/3,不存在满溢情况。近期为蔬菜瓜秧出棚高峰期,个别村民未按照规定进行堆放,将蔬菜瓜秧随意堆放在暂存点外围道路。因近期雨水频繁,部分村民将农田内积水抽至暂存点处,暂存点存在少量积水,高温湿热天气下农业废弃物产生异味。
部分属实东昌府区政府责令沙镇镇立即清理暂存点农作物废弃物,增加巡查频次,确保暂存点垃圾及时清运。同时村委利用微信群、村村响广播告知村民遵守规定规范堆放秸秆,禁止随意倾倒,做到从源头杜绝。目前,该暂存点堆放的农业废弃物已全部清理完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已办结
17D3LC20240730017来电临清市华美路与三和路交叉路口东160米路南东方液压机械厂生产时粉尘严重,且噪音很大,且每逢查环保时该工厂就停工,要求核查。临清市大气     7月31日,临清市政府组织大辛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临清市东方液压机械厂,位于临清市大辛庄办事处华美路东首路南,主要经营液压打包机及液压油缸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项目以槽钢、无缝钢管、密封件等为主要原辅材料,槽钢经下料、加工油管、焊接缸套、组装、调试、包装入库工序生产打包机;无缝钢管经下料、车基准、镗孔、精车、车内孔、车外圆、磨外圆、焊接组装、包装入库工序生产液压油缸。
   该厂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焊接废气;噪声主要为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噪声。该厂已配备焊烟收集器、将主要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并采取隔音、减振措施。该企业为订单式生产,因市场原因订单较少,生产不正常,现场检查时,打包机项目未生产,油缸项目正在生产,未发现每逢环保检查时就停工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外排废气及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气达标,但噪声超标。
部分属实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已对该公司噪声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额3.6万元,并责令企业密闭车间,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减少噪声产生。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外排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阶段办结*
18D3LC20240730018来电东昌府区利民东路金柱大学城A区北门存在较多饭店,油烟扰民严重,具体排放饭店不详,要求治理。东昌府区大气2024年7月31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柳园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东昌府区利民路金柱大学城A区北门现有餐饮门店12家,分别为聊城市东昌府区鲁阳主题餐厅、月和星鲁串基地、小猪查理、赵二妮火锅串串、福神火锅、豆花鲜鱼、孟三羊棒骨、肯德基、望海楼酒店、王老三串店、郭屯炖鸡炒鸡、半天妖,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且净化设备正常运行。个别餐饮门店有轻微异味,经聘请第三方山东职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各门店排放油烟浓度进行检测,均显示达标。
部分属实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12家餐饮门店店对油烟净化器及时清洗和维护,加强管理。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已办结
19D3LC20240730019来电经济开发区蒋官屯街道黄河路与东外环交叉路口东南角旭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粉碎泡沫时扬尘严重(露天加工),并占公司东墙外的耕地堆放回收物品(如:玻璃、机械),污染严重,要求查处。经济开发区大气 7月31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蒋官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地为半露天场所,占地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约900平方米),现场设备为1台小型冷压机,经和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核实,该小型设备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经与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沟通确认,厂房东墙以外土地性质为林地,企业非法占用的面积约1亩,主要用于堆放易拉罐、破旧木制家具等回收物品。属实企业对粉碎冷压机进行了拆除,对回收物品进行了清理,对该企业进入林地的唯一入口进行封禁。整改到位,确保群众满意已办结
20D3LC20240730020来电1,茌平区枣香街和信发路交叉口东侧和西侧存在较多修车店,大多数店铺将修车产生的垃圾(机油、零配件等)堆放在店铺门口的公共区域,无人清理,要求治理。
2,茌平区枣香街和信发路交叉口东侧存在废品回收站,切割垃圾时存在较大噪音,要求治理。
茌平区固废/噪声1、7月31日,茌平区交通运输局维修行业服务室主任苗文科、路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孔令建,信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张国良,及时赶赴茌平区枣乡街与信发路交叉口处进行了现场核查,该区域维修门店前堆放有维修垃圾。
2、7月31日,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组织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信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案件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茌平县杨超废品收购站因土地租赁合同到期,该废品收购站搬迁至原位置南侧200米处。在拆除、搬迁过程中对剩余的较大废品进行切割产生噪音。
部分属实1、区交通运输局和信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积极督促该处的维修门店负责人及时对店前维修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同时,区交通运输局和信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联合约谈了该处的维修门店负责人,要求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理念,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依法开展维修业务。
2、该废品回收站已对原位置剩余的废品已全部清理完毕。禁止在午间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切割作业,同时要求该废品收购站如需切割作业,务必采取密闭等措施,减小噪声的产生。
立行立改已办结
21D3LC20240730021来电东昌府区沙镇镇候家村村民候新屋在村东首耕地内建设养殖场(养羊),散发异味,紧挨着村庄,污染严重,要求查处。东昌府区大气 2024年7月31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沙镇镇政府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养殖处为侯X屋居住地,侯X屋在屋后空闲地喂养山羊(约40余只),为家庭散养户。该处位于村庄最东首,房屋东侧、北侧均无住户,南侧为村内道路。侯新屋养殖户平时粪便存于暂存池,用于自家耕地施肥还田,存在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沙镇镇政府已督促该处及时进行粪便清理,清扫羊舍卫生,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保持环境干净整洁。即知即改、长期坚持。已办结
22D3LC20240730022来电高新区黄山路文轩中学西临惠民大市场内道路破损,导致扬尘严重,要求给予治理。高新区大气2024年7月31日,高新区组织区建设管理部、生态环境分局、九州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经查情况属实。高新区黄山路文轩中学西临惠民大市场于2022年年底建设完成,因2023年底低温雨雪及市场内车辆行驶碾压等,导致市场内道路破损,车过起尘。属实根据信访件反馈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立即采取洒水、湿扫等抑尘措施,减少市场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及群众的影响;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由九州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同惠民大市场主要负责人沟通并制定整改方案,计划使用水泥路面高强修补料对损坏路面进行修复,预计水泥路面高强度修补料8月10日到场,8月17日前道路修复完毕三是加强巡查监管,九州发展服务中心督促惠民大市场不间断洒水、湿扫抑尘,加强市场道路  养护、管理,防止道路破损产生扬尘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督促惠民大市场不间断洒水、湿扫抑尘,加强市场道路  养护、管理。损坏路面预计
8月17日前完成整改。
阶段办结
23D3LC20240730023来电现度假区湖西街道民生壹号院北侧端庄村红白理事会对过围挡内建设停车场(刚建好1个月),为占用耕地建设,且未硬化地面,车辆经过扬尘严重,要求查处。 度假区大气7月31日,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组织湖西街道、区资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问题地点位于度假区湖西街道民生壹号院北侧端庄村红白理事会对过围挡内,面积约600平方米,该地块为端庄村村民姜勇拆迁前老宅基地,用于二手车停放。于2024年6月至今,地面有碎石子铺设,车辆经过有少量扬尘。
属实经资规部门查询,该地块现状属于草地。该地块存在碎石,不符合草地现状。现场办公后,湖西办事处立即督促姜勇对土地恢复原地貌工作。8月1日,由本人将所有车辆开出此地块。8月1日-2日,湖西办事处安排机械和人员对碎石进行清理,并洒水后用毛毡进行覆盖,恢复地块原貌。立行立改,加强日常巡查,加强监管,切实提升辖区群众对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满意度。已办结
24D3LC20240729004来电冠县北馆陶镇丁庄村村西紧挨323公路东侧,李天坤占5.5亩耕地建厂房(距离住宅区不足30米)从事光轴切割加工,生产污水外排到北侧河沟,导致河水恶臭污染严重,要求尽快治理。(距离李天坤厂房南不足30米处,丁现东、李友江二人同样占领耕地建厂房从事光轴切割,污水外排,来电人称可以电话联系他,带领前往)冠县经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北馆陶镇丁庄村村西、323公路东侧,分别为鲁诺轴承有限公司(李天昆)、山东忠浩轴承有限公司(丁现东)、冠县禹腾轴承有限公司(李天宾)。
一、关于占地问题:
1、鲁诺轴承有限公司(李天昆)于2009年建设,占用北馆陶镇李园村土地总面积3619.27平方米,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为水浇地3139.27平方米、村庄360平方米、公路用地120平方米;2019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326.27平方米、工业用地1066平方米、乔木林地22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7平方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村镇建设用地、公路用地。
2、山东忠浩轴承有限公司(丁现东)于2016年建设,占用北馆陶镇李园村土地总面积564.6平方米,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为村庄564.6平方米;2019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工业用地564.6平方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村镇建设用地。
3、冠县禹腾轴承有限公司于2016年建设,占用北馆陶镇李园村土地总面积3203.06平方米,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为3203.06水浇地平方米;2019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7平方米、工业用地2623.06平方米、乔木林地22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333平方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村镇建设用地、一般农用地。
二、关于将污水排放灌溉沟渠,导致河水恶臭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3家轴承企业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相同,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矫直-粗磨-细磨-抛光-切割-打孔-成品,研磨、抛光、切割环节不产生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清理外运。冠县鲁诺轴承有限公司、冠县忠浩轴承有限公司因厂区地势低洼,为解决积水问题,在紧邻农灌沟渠处不规范设置有多个雨水排放口,检查时未发现有水外排。冠县禹腾轴承有限公司未向农灌沟渠设置雨水排放口。经查看农灌沟渠内水质,因近期雨水频繁,沟渠水体浑浊呈淡黄色,未见发黑发臭的现象。
三、关于距离居民区不足30米问题:
经了解,3家轴承企业建厂时间分别是2011年、2018年、2016年,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时间分别为2017年、2018年、2016年,查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厂界勘察图,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3家轴承企业生产车间也未发生变化。经调阅查看国土部门卫星图片(2017)证实,环评、验收时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后期丁庄村及周边建筑物布局发生了变动,目前厂房距离住宅区不足30米。依据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的规定,该类机械加工企业已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国家已将《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18083-2000》变更为推荐标准,卫生防护距离不再强制执行。   
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及查询相关资料,山东忠浩轴承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进行立案查处,2019年3月20日缴纳国土部门罚款8100元;鲁诺轴承有限公司、冠县禹腾轴承有限公司已纳入到2020年国家安排部署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系统内编号371525009814、371525007128、371525007129。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依规对鲁诺轴承有限公司、冠县禹腾轴承有限公司移交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查处;待山东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后结合方案对鲁诺轴承有限公司、冠县禹腾轴承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分别进行处置。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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