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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聊城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九批)办理情况
时间:2024-08-08 1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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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九批信访件共计23件。截至8月8日,已办结16件、阶段办结6件、未办结1件;属实10件、部分属实12件、不属实1件。

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聊城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九批)办理情况
序号受理编号受理方式转办问题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结目标是否办结问责情况备注
1D3LC20240731001来电D3LC20240724015( 经济开发区东城街道辽河路百合新城小区二期北门的居民菜园和小区外的绿化被该小区业主破坏,搭建院子和假山以及水池,要求恢复绿化)的问题,举报人再次反映现在仍在施工中(搭建院子和假山以及水池),问题未解决,要求恢复绿化。经济开发区其他该案件与编号D3LC20240724015案件并案处理。
接到线索后,经开区管委会组织东城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是百合新城小区二期业主王某朋将民生置业给其提供的菜园北侧栏杆去掉,在菜园北侧荒地区域铺设石砖、建设假山与水池。群众再次反映的仍在施工中,实际是在打通滨河大道通往假山的小路。建设假山的区域未再继续动工。
部分属实1、加大巡查力度不允许其再有扩建施工行为。
2、2024年8月10日前,由王某朋将建设的假山、水池与滨河大道绿化带内广场相连接,改成公共区域,并将假山等资产捐赠给相关部门。
2024年8月10日前,由王某朋将建设的假山、水池与滨河大道绿化带内广场相连接,改成公共区域,并将假山等资产捐赠给相关部门。阶段办结
2D3LC20240731002来电东昌府区阿尔卡迪亚5期1号与5号楼之间有一垃圾处理站,运行过程中噪音扰民,处理垃圾过程中,味道刺鼻,该垃圾处理站距离居民区太近,希望搬离。东昌府区噪声、大气8月1日,聊城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站点垃圾压缩设备运行正常,在人员车辆进站倾倒垃圾时发出轻微响声;站内有轻微异味,站外无明显异味。属实为尽量避免噪音扰民,该站开放时间由原来的早5:30——晚22:00,调整为早7:00——晚20:00;并将站内三台垃圾压缩设备减少至一台,降低垃圾收运量;要求进站倾倒垃圾的车辆使用电动车或人力车;远处停靠,出一进一;禁止鸣笛并拆除倒车喇叭;进站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以减少噪音降低作业时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为消除站内异味,环卫中心立即安排人员对站内现有垃圾除臭自动喷淋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扩大喷淋覆盖面,经调试,喷淋除臭设备运行正常;同时配备肩背式电动喷雾器,采取专业除臭自动喷淋设备与人工喷洒相结合的方式消除异味。加大日常保洁力度,提高整体工作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除臭频次,减少异味的产生,确保卫生整洁。
持续加强该站的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力度,提高整体工作标准。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已办结
3D3LC20240731003来电每逢下雨,度假区湖西街道付家坟村大多数村民家中厕所污水外溢,污水流至村中道路,导致积水污染,原因是村中无下水管网,要求治理积水污染问题。度假区8月1日,度假区管委会立即组织湖西街道、区住建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付家坟村由于地势低洼,且村内只有两条排水管道,故下大雨会导致村内宅基积水。2015年-2018年的厕所改造过程中,由于付坟村隶属建成区范围内,已列入拆迁棚户区改造计划,为避免资金浪费,没有将该村列入旱厕改造计划,故存在部分农户家中下大雨厕所污水外溢情况。
属实购置排水泵,强化汛前预防,如遇暴雨天气,将组织专业力量第一时间去村内开展防汛吸污及时解决污水外溢问题。同时对发现的排水管道淤堵问题进行及时清理。强降雨期间提前谋划,做好吸污防汛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失。已办结
4D3LC20240731004来电来电人再次反映,经济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周吴海村,在村南头有2家从事钢管的企业(通联钢管、润泽钢管)夜间7点到早上7点生产,噪音非常严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来电人称两家企业现在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要求部门夜间前往,督促整改。经济技术开发区噪声该案件与编号D3LC202407290028案件并案处理。
8月1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蒋官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被举报企业为聊城市润泽无缝钢管有限公司、聊城市通联钢管有限公司,有关情况如下:                                                              1.聊城市润泽无缝钢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管制造加工,环评手续齐全,办理了排污许可证,配套环保治理设施齐全,生产工艺为管坯→锯切→加热→穿孔→热轧→拔管→矫直→切头→包装入库。通过查阅厂区监控视频、电量监控及夜间巡查等方式发现聊城市润泽无缝钢管有限公司自7月19日至今未生产。                                                                      2.聊城市通联钢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压延加工、制造销售,环评手续齐全,办理了排污许可证,配套环保治理设施齐全,生产工艺为圆钢→锯料→加热→穿孔→热轧→精轧→切头→包装入库。现场检查时未生产,通过查阅厂区监控视频、电量监控及夜间巡查等方式发现该企业穿孔工序7月26日至7月28日存在生产行为,29日后至今除8月1日夜间至8月2日凌晨因噪声检测暂时生产外,其它时间均未生产,精轧工序间歇性生产。                                                                                                                  8月1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聊城市通联钢管有限公司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时企业正常生产,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布点、采样、检测过程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技术规范。检测结果显示北厂区西厂界,南厂区西厂界、东厂界噪声检测值分别为63dB(A)、69dB(A)、61dB(A),均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类功能区类别限制标准(夜间50dB(A))。   
部分属实一是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意识,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二是针对聊城市通联钢管有限公司噪声超标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立行立改阶段办结
5D3LC20240731005来电D3LC20240727003(冠县东古城镇陈井村东南角309国道南65亩地被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以及部分医疗垃圾,表示严重影响环境,有视频和照片,举报人再次致电表示问题未解决,工作人员将原垃圾填埋,要求再次处理)的问题,举报人再次致电表示工作人员使用防尘布将垃圾盖住,并且使用土方掩盖垃圾,要求再次处理该问题。冠县固废    该案件与编号D3LC20240724029、D3LC20240725068、D3LC20240727003、D3LC20240727004、D3LC20240730008案件并案处理。
    经调查,该地块原为陈井村砖窑厂,位于陈井村东南,309国道南侧,2017年5月份被取缔;2019年11月,陈井村将该地块租赁给冠县万臻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拟用于经营大型商用货车销售及售后服务。2020年初启动陈井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12月,陈井村村庄规划获得批复,该地块规划为物流仓储用地,2023年7月,进行了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备案。规划批复后该公司随即启动项目建设前的场地平整工作。
1、关于建筑垃圾问题。2017年5月至2024年1月,该地块没有存放建筑垃圾的情况,有卫星地图影像。2024年3月,该公司陆续使用回填消纳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填充低洼地块(约26亩)的地基基础。根据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在建筑垃圾方面,鼓励将建筑垃圾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
2、关于生活垃圾问题。经核查,信访件中所提到的生活垃圾问题,是公司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非人为故意倾倒,现已清理完毕。
3、关于医疗垃圾问题。7月26日使用挖掘机对举报地点东侧、东南侧、中间和西侧四处点位进行了挖掘,平均挖掘深度约3米,未发现倾倒医疗垃圾情况。
4、关于现场环境问题。属地政府会同村委会协调承包方对该地块进行了平整,并使用毡布进行全面覆盖,同时,安装了监控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
经多方了解情况,该举报人同被举报人有利益关系冲突,存在不合理诉求。
部分属实1、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
2、现场环境已全面平整,使用毛毡布进行覆盖。
3、因该地块以前是砖瓦窑厂,属企业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规定,2024年7月份,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束后,按程序开展下步工作。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古城镇政府加强监管,严防建筑生活垃圾非法处置。已办结
6D3LC20240731006来电1.高唐县合盛路与超越路交叉口正西,时风现代装备产业园电焊烟尘严重,涂装车间和热镀锌车间污水外排厂西南门下水道,加工过程中噪音严重。2.汇鑫南路2号时风集团汽车厂,铸造车间沙尘、粉尘严重,涂装车间污水外排厂区东侧下水道,机械加工车间油污、冷却液体排放到厂区内下水道。3.时风西路与海风街交叉口,时风农业装备产业园,涂装车间污水外排厂区办公楼西侧污水集中排放站。4.正通路与超越路、政通路与汇鑫路交叉口有四个厂区(轮胎加工厂、热电发电厂、时风金轮工业部等),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来电人要求现场监督,尽快处理。(部门工作人员可以联系来电人)高唐县大气、噪声、水  高唐县政府组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高唐经济开发区,总占地3600亩,总资产80亿元,共六个产业园及一个独立法人子公司。主导产品为三轮汽车、拖拉机、商用汽车和锦纶工业布、斜交轮胎,所辖各厂区及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排污许可类别均为重点管理。此次反映问题涉及时风农用汽车产业园、农业装备产业园、化纤产业园、现代农装产业园、热电中心五个产业园区及时风巨兴轮胎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一、关于时风现代农业装备产业园“电焊烟尘严重,涂装车间和热镀锌车间污水外排厂西南门下水道,加工过程中噪音严重”的问题。1、电焊烟尘为焊接工序产生,焊接工序位于封闭车间内,焊接工位均设置了集气罩,烟尘通过集气罩进入滤筒除尘器收集。现场核查时,电焊车间生产中,现场未发现电焊烟尘严重现象。2、信访反映的污水及噪音问题与第五批(受理编号:D3LC20240727019)问题基本一致。经调查,热镀锌车间不产生废水,“厂西南门下水道”实际为厂区废水总排放口。产生噪声的车间为冲压车间和钣金焊接车间,位于园区内偏南位置,为封闭车间,周围无敏感点位。调阅今年以来自行检测报告并委托第三方对该厂区废气、噪声、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关于时风农业装备产业园“铸造车间沙尘、粉尘严重,涂装车间污水外排厂区东侧下水道,机械加工车间油污、冷却液体排放到厂区内下水道”的问题。1、“沙尘、粉尘”为铸造车间混沙、清理工序产生,配套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核查时,该车间处于生产状态,各项设施运行正常,未见粉尘严重现象。2、信访反映的“厂区东侧下水道”实际为厂区东侧的废水总排口,涂装车间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厂区东侧的废水总排口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高唐县同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排放途径和去向均符合环评要求。3、“机加工车间油污、冷却液体”实际为机加工车间设备维护和生产中产生的废油和废切削液,查阅危废管理台账及危废转移联单,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处置。经对下水道进行排查,也未发现废油和废切削液排入下水道的现象。调阅今年以来自行检测报告并委托第三方对该厂区废气、噪声、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关于时风农用汽车产业园“涂装车间污水外排厂区办公楼西侧污水集中排放站”的问题。经查,时风农用汽车产业园涂装车间的生产废水暂存于车间北侧收集池内,水呈乳白色,废水达到一定存量后,使用水泵通过管道输送至时风农业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时风农业装备产业园废水总排口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厂区办公楼西侧污水集中排放站”实为该产业园生活污水总排放口,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现场核查时,该排放口正常排放,水质清澈。调阅今年以来自行检测报告并委托第三方对该厂区废水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符合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关于四个厂区(轮胎加工厂、热电发电厂、时风金轮工业部等)“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问题。“四个厂区”实际为时风巨兴轮胎有限责任公司、时风热电中心及时风化纤产业园三个厂区。 1、时风巨兴轮胎有限责任公司废气主要为密炼工序产生,配备了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废气排放口安装了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2、时风热电中心为热电联产项目,废气经脱硝、除尘、脱硫处理后通过一根150m高的烟囱排放,废气排放口安装了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3、时风化纤产业园,废气主要为聚合工序、浸胶工序产生,经喷淋塔吸收处理后排放。现场对三个厂区核查时,均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调阅三个厂区2024年以来的自行检测报告及自动监测数据,显示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三个厂区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对生产中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日常管理,确保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已办结
7D3LC20240731007
冠县清水镇刘屯村村民(王付胜,王相礼,崔洪路,卢金刚)、清水镇王行村村民(王芳阳,卢明宝)、清水镇南街村(于洪记,梁以祥)、清水镇前蒋村村民(姚庆向)、清水镇崔庄村村民(黄丙超)等等在家中从事轴承锻造,无环评手续,存在噪音,要求查处。聊城市冠县噪声    2024年8月1日,冠县县委、县政府组织清水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在家中从事轴承锻造问题。经调查,10名被举报人中有7人的锻造加工厂选址均远离居民区,且周边无敏感点,不存在在家中或者居民区内从事锻造加工情形。分别是清水镇刘屯村村民(王相礼、崔洪路、卢金刚)、王行村村民(王芳阳、卢明宝)、南街村(于洪记)、前蒋村村民(姚庆相)。其余3人情况为:刘屯村无王付胜此人;南街村梁以祥无生产设备;崔庄村村民黄丙超在家中从事锻造加工,位于居民区内,自愿拆除设备择址搬迁,截止8月4日设备已拆除完毕。
    2.关于无环评手续问题。经现场勘查,该类锻造加工项目生产设备主要为切料机、电加热设备、冲压设备等,生产工艺主要是切割、冲压,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的规定,该类项目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另外,检查中发现以上7家企业未填报污染源排污登记。黄丙超搬迁地点确定后,再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3.关于存在噪音问题。8月1日夜间,冠县环境监控中心对7家有生产能力锻造加工企业厂界噪声开展人工监测,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测量值高于夜间排放标准50dB(A)的分别为:智通轴承(刘屯村王相礼)51.2dB(A)、乐冉轴承(王行村卢明宝)56.9dB(A)、泳潇轴承配件(南街村于洪记)53.7dB(A),因厂区紧邻S248省道、县道刘邓路,主要声源为交通噪声,不能有效剔除或者消减背景值,无法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判定超标与否。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将再次组织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部分属实一是责令7家企业按照规定填报排污登记表,该问题已于检查当天立行立改,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九条第(二)项不予处罚的情形。二是督促涉及敏感点的锻造加工进行搬迁;三是近期将再次组织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防环境违法问题发生。阶段办结
8D3LC20240731008来电聊城市莘县大王寨镇武家河村村西头有一养鸡棚(负责人:岳志强),棚周边,鸡粪露天堆放,臭味刺鼻,希望尽快治理。莘县大气8月1日,莘县政府组织大王寨镇政府对群众信访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莘县大王寨镇武家河村村西头养殖户为岳志强,有一个养鸡棚,目前养殖数量约8千只肉鸡,养鸡棚西头存有少量鸡粪未及时清运到晾粪场。属实大王寨镇政府立即安排管区和村两委干部,采用现场办公,督促岳志强进行清运,现已清理完毕,其它鸡粪均在晾粪场晾晒。立行立改已办结
9D3LC20240731009来电东昌府区韩集镇孟尝君酒厂斜对过的电厂(电厂无名)内工业垃圾,存在较大臭味,要求治理。东昌府区大气2024年8月1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韩集镇政府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举报人反映的电厂为聊城市惠辉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从事生物质发电,位于东昌府区韩集镇朱楼村西600米,2010年因为资金链等原因导致项目停工至今未建成。由于该厂区长期闲置,2024年5月公司法人赵长辉将院内场地借给同村村民赵其全。赵其全因种植生产需要有机肥料,于2024年5月17日-6月23日在禹城杨立豹处分6批次共计购买了190.72吨气浮渣,存放于聊城市惠辉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院内。该气浮渣为山东禹王生态食业公司污水治理工艺产生,为污水处理环节气浮机脱水产生的悬浮物,主要成分为污泥及微生物。环评文件对固体废物进行分析,其可作为饲料及有机肥料的原料加以利用。经现场实地走访调查,该存放地点周围无居民区,距最近村庄距离为约700米,存放点异味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
属实为防止异味扩散,赵其全现已将气浮渣全部转移至茌平仓库,现场已清理完毕。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责令村民赵其全对存放于聊城市惠辉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院内的气浮渣进行清理,消除气浮渣异味对周边群众影响。韩集镇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该地区巡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已办结
10D3LC20240731010来电东昌府区莲湖花园小区东门门口处道路破损,扬尘严重,也存在安全隐患,该问题已存在许久,希望尽快治理。东昌府区大气2024年8月1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新区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2023年莲湖花园小区东门北侧修建公共充电桩时商混车碾压、极寒天气等原因造成小区东门道路损坏,存在扬尘现象。
属实新区街道、区住建局督促小区物业加大洒水和冲洗频次,避免扬尘产生。为彻底解决扬尘污染问题,经新区街道协调,该小区物业计划利用高强度混凝土修补剂修复路面,预计10日修复完成。立行立改,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阶段办结
11D3LC20240731011来电茌平区乐平铺镇教场铺村老105国道道路两侧堆放成堆的砂石料,车辆装卸砂石料时扬尘较大,要求治理扬尘。 茌平区大气 2024年8月1日,聊城市茌平区乐平铺镇政府联合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信访反映地点有3处砂石料经销点,分别为聊城市茌平区吉豪建材销售中心、茌平区培强建筑材料销售中心、茌平县常顺建筑材料经营处。现场发现聊城市茌平区吉豪建材销售中心、茌平区培强建筑材料销售中心存在物料覆盖不严、地面积尘问题,现场督促聊城市茌平区吉豪建材销售中心、茌平区培强建筑材料销售中心立即进行覆盖,现场检查时以上三家砂石料经销点均未发现有车辆装卸砂石料的情况。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现已要求聊城市茌平区吉豪建材销售中心、茌平区培强建筑材料销售中心、茌平县常顺建筑材料经营处严格落实物料覆盖措施、增加洒水频次,在装卸物料时务必使用雾炮等降尘设备进行降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部分属实要求聊城市茌平区吉豪建材销售中心、茌平区培强建筑材料销售中心、茌平县常顺建筑材料经营处严格落实物料覆盖措施、增加洒水频次,在装卸物料时务必使用雾炮等降尘设备进行降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立行立改阶段办结
12D3LC20240731012来电莘县政府街皇行小区,小区西北角单元门口附近有之前拆迁遗留的建筑垃圾,夏天味道刺鼻,向当地12345反映过,一直无人清理,希望尽快清理。莘县固废8月1日,莘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莘州街道办事处、县房屋征收中心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该问题为皇行小区西北角部分拆迁遗留建筑,墙体及主体被拆除一部分,还有部分剩余,并非堆积的建筑垃圾。该小区残留墙体为临街住宅楼个体开发建设时,与该户就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造成拆迁中止,剩余部分建筑未拆除干净,该遗留问题现在仍在处理中。建筑上有少量居民丢弃的饮料瓶等生活垃圾,未发现异味。
部分属实莘州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人员清理建筑上的生活垃圾,并保持好小区环境卫生。目前该遗留建筑上的垃圾已经清理干净,莘州街道已与小区业委会沟通,号召小区业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定期清理小区卫生,为小区居民创造良好舒适生活环境。立行立改已办结
13D3LC20240731013来电冠县万善乡后田亭村村东养猪厂(村民徐宅林)将污水排入村东河沟内,异味较大,要求治理。  冠县水/大气2024年8月1日,冠县政府组织万善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人反映的是冠县悦达畜禽养殖有限公司,负责人是徐财林,2019年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手续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手续,2020年后一直处于停养状态,2024年7月15日购进了20头生猪进行饲养。
1.关于将污水排入村东河沟内问题。经现场调查,养殖场内有粪污贮存设施,产生的粪污经收集后拉往周边种粮大户和蔬菜种植户作为有机肥使用,签订有粪污处理协议,粪污台账记录完整,猪场内外没有发现粪污乱排乱放现象。对村东河沟查看,内有雨水及散落的生活垃圾,及时安排人员将垃圾清理至垃圾桶内,没有发现养殖污水及粪便排污管道及排放情况。
2.关于异味较大问题。经核实,养猪场内有粪污异味,场界外异味不明显。8月1日,冠县环境监控中心监测人员对场界异味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为18(无量纲),臭气浓度均未超过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县农业农村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和万善乡政府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养殖户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粪污综合利用。指导、督促养猪场持续做好粪污收集,及时转运,减少粪污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已办结
14D3LC20240731014来电莘县燕店镇康净庄村村中间有家加工楼板的个体户,无任何手续,一般白天露天加工,噪音非常严重,刮风扬尘严重,该加工点紧挨住户,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要求取缔。莘县噪声、大气8月1日,莘县政府组织魏庄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该处反映位置实际为魏庄镇康净庄村,信访举报的加工楼板的个体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92371522MA3HDDPR4G,未得到相关的环评手续,建设有封闭车间,楼板进行露天晾晒,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生产。属实莘县生态环境分局、魏庄镇政府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要求该户立即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原料和产品。已拆除设备,清理原料和产品,执行“两断三清”。下一步加强日常巡查,严防“死灰复燃”。已办结镇党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问责
15D3LC20240731015来电冠县万善乡后田亭村村北养猪厂(村民徐杰乐)将污水排入村北河沟内,异味较大,要求治理。冠县水/大气2024年8月1日,冠县县委、县政府组织万善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冠县万善乡后田平村北养猪场名称是冠县永乐畜禽养殖场,负责人为徐杰乐,有猪舍1座,出栏量达不到规模化养殖标准,不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
1.将污水排入村北河沟内问题。经现场调查,冠县永乐畜禽养殖场于2024年7月15日购进了20头母猪开始饲养,有粪污贮存池,签订有粪污处理协议,粪污台账记录完整。排查其北沟渠,没有发现养殖粪污排污管道及排放情况。场区内外没有发现粪污乱排乱放现象。
2.异味较大问题。养猪场内有粪污异味,场界外异味不明显。冠县环境监控中心监测人员对异味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为17(无量纲),臭气浓度均未超过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冠县农业农村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和万善乡政府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养殖户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粪污综合利用。指导、督促养猪场持续做好粪污收集,及时转运,减少粪污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已办结
16D3LC20240731016来电东昌府区韩集镇沙杨村村北村民(石德强)家中废铁加工时噪音较大,要求治理噪音。东昌府区噪音2024年8月1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韩集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被举报企业为聊城鹏硕机电物资有限公司,位于东昌府区韩集镇沙杨村西北角,法人为施得强,经营范围是:金属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中,关于“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关于“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中仅分拣、破碎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规定,该企业不需要办理相关环评手续。聊城鹏硕机电物资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收购(废铁)—打包—装车—销售,车间内有液压打包机4台,装载机2台,其生产工艺中装卸、打包时会有噪声产生。由于该企业车间墙体及门窗有损坏,不能有效消除噪声外放;该企业在车间北侧从事物料存放,装卸运输时会产生噪声。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分别为55.9dB、56.7dB、56.1dB,结果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标准。
属实根据现场存在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韩集镇政府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对车间破损墙体及门窗进行维修,工作时关闭门窗,增加噪声阻隔,减少噪音周围的影响。将车间外的物料转移至车间内,避免车间外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只在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从事装卸和打包生产,避开居民休息及夜间时间,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影响。现该企业正在维修车间,预计8月5日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进行了噪声检测,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对周围群众生活影响。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落实各项环保要求。未办结
17D3LC20240731017来电东昌府区兴华西路与恒昌商业街交叉口(金柱绿城小区临街店铺位置)路边垃圾桶和店铺(螺狮粉店铺)散发出较大异味,要求治理。 东昌府区大气2024年7月31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古楼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位置向北约230米,在光明路与恒昌商业街交叉口路东侧存在一处垃圾桶(8个),个别垃圾桶内存在桶壁较脏情况、桶内有轻微异味。有一家正在经营的小蛮螺螺蛳粉,异味主要来源于酸笋等配料的加工煮制过程,该味道属于螺蛳粉特有风味。
部分属实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第三方环卫企业对垃圾桶内外全面冲洗。协调店铺负责人,已将酸笋等配料在别处加工,店铺内只煮主食,最大限度的降低异味影响。即知即改,长期保持。已办结
18D3LC20240731018来电高唐县琉璃寺镇大范村村西金跃油脂厂生产加工时存在异味,要求治理。高唐县大气    2024年8月1日,高唐县政府组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高唐县琉璃寺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金跃油脂厂”实为高唐县金跃油脂有限公司,位于高唐县琉璃寺镇大范村村西,南邻乡村公路、北邻、东邻均为山东祥一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西侧为养殖场,环保手续齐全,排污许可类别为登记管理。原料为鸡皮、鸭皮等,产品为饲料用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喷淋塔+UV光氧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现场企业人员正在对车间管道及门窗进行维修,车间内存在异味,对生产设备和天然气锅炉进行查看,未发现生产迹象。分局执法人员曾于7月28日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密闭差造成无组织废气外溢,针对此情况,分局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
属实   1.督促该公司加快整改进度,提高异味收集效果。
  2.加大对该公司巡查力度,待恢复正常生产后,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           


   
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确保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阶段办结
19D3LC20240731019来电东昌府区花园路阿尔卡迪亚四期内的道路扬尘,原因是道路破损,要求治理扬尘。           东昌府区大气2024年8月1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新区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阿尔卡迪亚四期东门道路为青砖铺设,因常年风吹日晒以及冬季大雪极寒天气造成小区东门道路损坏。
属实新区街道、区住建局督促小区物业加大洒水和冲洗频次,避免扬尘产生。经新区街道协调,该小区物业企业计划于9月1日前,将该处青砖路面改成沥青路面。即知即改,长期保持已办结
20D3LC20240731020来电茌平区乐平铺镇郝集村村东侧1公里(东西方向)道路扬尘,原因是道路破损和道路尘土,要求治理扬尘。茌平区固废/噪声2024年7月31日,茌平区政府组织茌平高端产业聚集区发展服务中心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核查,茌平区乐平铺镇郝集村村东侧1公里(东西方向)道路(茌郝路)目前道路状况良好,现场未发现路面存在大面积破损;针对道路扬尘问题采取及时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扬尘的产生。同时茌平高端产业聚集区平台运营公司聊城润弛产业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与聊城智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茌平高端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维护管理项目》合同进行维护管理,维护管理项目主要包括园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清扫保洁(负责清扫垃圾运送)及洒水作业。目前人工及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计划分三个阶段,分别为清扫保洁、地面清洗及洒水降尘作业。具体安排情况为:清扫保洁作业时间:5:00--18:00,每日二次普扫:第一次普扫时间为5:00-7:00,第二次普扫时间为12:00-14:30,其他时段实行无空档巡回保洁;地面清洗作业时间:6:00-9:00,每日清洗1次;洒水降尘作业频率和时间:每日洒水2次,第一次洒水时间为5:00-6:30:第二次洒水时间为12:00-14:00,每年7-9月份每天增加降温洒水1次。目前该道路的清扫保洁及洒水措施一直正常开展。部分属实针对道路扬尘问题采取及时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扬尘的产生。立行立改已办结

21X3LC20240731001来信聊城市委家属院后墙的交运路通往益民胡同的最后100米路多年未打通,被建筑垃圾挡住道路,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要求清除建筑垃圾,打通最后100米路。聊城市固废/其他2024年8月1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新区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交运路位于聊城市委家属院北侧,为规划道路,东至花园路,西至益民胡同,部分路段已修建完成。未建设路段,有一部分横穿兴华路小学幼儿园至益民胡同,如修建需对兴华路小学幼儿园所涉及的地上物进行清点补偿,同时进行国有土地收回,最南侧教学楼楼门也将紧靠道路,无法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幼儿园正处于正常教学状态,故该道路暂不具备道路修建条件。围挡内存有征收拆除砖混平房时遗留的约50立方米的建筑垃圾,上面铺满树枝。
属实新区街道组织人员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将裸露土地进行覆盖立行立改,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已办结
22JB3LC20240731001来电   冠县东古城镇尹固小学东南900米处,一条水渠两边垃圾成堆,水面垃圾漂浮,在水渠不远处有很多养殖厂,污染严重。冠县其他    2024年8月1日,冠县县委、县政府组织东古城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垃圾成堆问题。经现场调查,冠县东古城镇尹固小学东南900米处,有一条长约200米的沟渠,沟渠内水面漂浮绿色水藻及少量生活垃圾,沟边有农业生产废弃物(树枝、瓜果秧苗)。8月1日组织人员进行了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2.关于水渠不远处有很多养殖场,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沟渠西侧只有一处养兔场(聊城睿博特家庭农场),占地24亩,建有养殖棚11栋,存栏约14000只,该养兔场产生的粪污经收集后拉往周边种粮大户和蔬菜种植户作为有机肥使用,签订有粪污处理协议,粪污台账记录完整。调查组沿养兔场周边及沟渠四周查看,没有发现外排管道及外排污水情况。在场区东南方向发现有堆放兔粪,8月2日下午已全部清理完毕。
部分属实冠县农业农村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和东古城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养殖户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粪污综合利用。指导种植、养殖业废物综合利用,严防违法问题发生。已办结
23X3LC20240729002来信聊城阳光壹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和聊城市新远方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存在作弊行为。作弊方法:两套分析仪一套正常的,另一套安装作弊软件(作弊软件可以远程删除)放在其他地方,有不合格车辆打开转换头,然后正常操作检测出来的数据是合格的。聊城市其他1、8月5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群众反映的阳光壹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作弊行为进行现场核实,情况如下:聊城阳光壹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建成运营,现有小型(蓝牌)汽车两条尾气检测线,分别为:一条汽油尾气检测线,一条汽油柴油混合尾气检测线,各安装一套尾气检测分析仪。该公司两条尾气检测线的审车分析仪、电脑系统软件均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公司生产提供。现场核实期间,随机抽取车牌号为鲁P61R29车辆进行尾气检测,重点关注车辆尾气中碳氢、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检测情况,未发现存在转换头作弊情形。同时,调阅聊城阳光壹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尾气检测过程的视频监控,未发现尾气检测作弊行为。
2、8月5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如下:聊城市新远方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置在中华路与北环路口东200米路北,2023年8月份建成运行。现有环检检测线3条,其中1号线为汽油检测线,2号线为重柴检测线,3号线为汽柴混合检测线,检测设备品牌均为深圳安车。现场对该公司3条生产线分析仪及操作电脑进行了检查,每条检测线仅有1套分析仪,未发现第2套分析仪,且未在操作电脑上发现作弊软件。
不属实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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