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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聊城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二批)办理情况
时间:2024-08-11 18: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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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二批信访件共计75件。截至8月11日,已办结64件、阶段办结7件、未办结4件;属实32件、部分属实33件、不属实10件。

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聊城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二批)办理情况
序号受理编号受理方式转办问题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结目标是否办结问责情况备注
1D3LC20240803001来电高新区光岳路与松桂大街交叉口附近的班滑河(光岳路向东河段)水质很差(水质发黑,河道两侧有垃圾),存在污染,要求治理。 高新区8月4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建设管理部、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聊城高新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九州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高新区光岳路与松桂大街交叉口班滑河位于高新区与东昌府区交界位置,高新区段全长约760米,经查,高新区没有向班滑河排水的污水、雨水排放口。现场核实发现高新区光岳路与松桂大街交叉口班滑河东段,河道两侧有群众垂钓产生的垃圾。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班滑河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pH值7.2,化学需氧量34mg/L,氨氮0.069mg/L,总磷0.16mg/L,悬浮物7mg/L,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水质标准(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部分属实一是九州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养护人员对班滑河两侧垃圾进行清理,对发现垂钓人员进行劝导,践行垃圾不落地。二是加强对班滑河高新区段的巡查监管。立行立改已办结
2D3LC20240803002来电2004年,冠县烟庄街道西十里营村村民赵东安承包冠县清泉街道七里韩村东北角的耕地,在承包地内(4亩左右)掩埋建筑垃圾,要求处理。冠县固废    8月4日,冠县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清泉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2004年以来西十里营村村民赵东安没有承包过清泉街道七里韩村集体土地及村民土地。七里韩村东北角耕地现种植玉米,且长势良好。不属实已办结
3D3LC20240803003来电阳谷县阿城镇阿东村东首砖窑厂(原腾飞建筑有限公司)使用木炭和煤炭给砖窑点火,点火时污染严重,向阳谷县环保局反映后,工作人员告知该窑厂使用煤矸石和柴油点火,但仍存在污染,且该窑厂在南侧的厂房打碎煤矸石时灰尘污重,要求查处。阳谷县大气8月4日,阳谷县政府组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1、关于“窑厂使用木炭和煤炭点火,点火时污染严重”的问题。8月4日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前期调查时发现该公司在6月23日19时砖瓦窑点火期间有使用柴油作为天然气替代品的情况。现场调阅2024年6月23日18时-24日00时点火期间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
2、关于“窑厂在南侧的厂房打碎煤矸石时灰尘污重”的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煤矸石粉碎车间未生产,煤矸石仓库、车间处于密闭状态。调阅该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自行监测报告,有组织、无组织均无超标排放现象。
部分属实针对该公司在点火期间使用柴油作为天然气替代品的行为,阳谷县分局于2024年6月24日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砖坯焙烧过程中利用天然气作为点火燃料。加大监管力度,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该公司整改到位。已办结
4D3LC20240803004来电茌平区洪官屯镇鑫佳苑小区16号楼2单元2楼东户在地上车库养殖鸡和鸭(十几只左右),粪便不及时清理,导致气味刺鼻,扰民严重,要求制止养殖。茌平区大气2024年8月3日,聊城市茌平区洪官屯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如下:该业主在楼下小区西头墙边用树枝私自围设圈舍,在铁笼内饲养了鸡9只、宠物鸭1只、鹅1只,未在车库内饲养。因粪便未能及时清理,导致气味刺鼻。属实针对上述问题,现已与该业主沟通,将养殖的家禽及铁笼进行清理,并将养殖圈舍内的粪便清除,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已清理完毕已办结
5D3LC20240803005来电阳谷县石佛镇雷庄村至王皋如村的道路(道路名称不详,主干道,仅一条路)两侧耕地内堆放多堆鸡粪,异味严重,要求治理。阳谷县大气8月4日,阳谷县党委、县政府组织石佛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阳谷县石佛镇雷庄村至王皋如村的道路两侧堆放的鸡粪属于农户自存用于耕地施肥,现场存在异味。
属实将堆放在道路两侧的鸡粪全部还田处理。同时利用微信群、村广播强化村民环保意识,增强村民对随意堆放鸡粪危害的认识,做到从源头杜绝。立行整改,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农村粪污堆放存放,确保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已办结
6D3LC20240803006来电1,东昌府区广平镇张善村南首砂石料厂,露天存放石料,扬尘严重,且装车时噪音较大,要求尽快整改。
2,东昌府区韩集镇高墙村南首砂石料厂,露天存放石料,扬尘严重,且装车时噪音较大,要求尽快整改。
东昌府区大气/噪声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韩集镇政府、广平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1.广平镇张善村南首砂石料厂为聊城市东昌府区同鹏砂石料厂,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广平镇张善村6292号,东侧、西侧、南侧均为农用耕地,北侧大约50米为聊牛路,距离村庄约100米,占地面积约一亩,经营性质为个体工商户,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销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相关规定,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东昌府区韩集镇高墙村南首砂石料厂为聊城市东昌府区延齐沙石料场,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韩集镇高垣墙村南偏东325米,东侧为济州路,西侧、南侧为农用耕地,北侧为林地,距离村庄约100米,占地面积约二亩,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销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相关规定,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经核查,聊城市东昌府区同鹏砂石料厂从事沙子、石子等建筑材料销售,现场没有机械加工设备,不具备生产及加工能力。现场有一台用于装卸物料的铲车,露天堆放部分石子物料、部分砂子物料,地面未硬化,物料已进行覆盖,通过定期洒水进行降尘。装卸物料及车辆运输产生噪音。企业负责人表示因场地限制及装卸物料时机械噪声无法避免,针对噪声问题,无法进行有效整改。广平镇政府督促该经营人停止营业活动,选择远离居民的合法合规场所进行经营。现已将物料清理完成,正在寻找合适的经营场所。
聊城市东昌府区延齐沙石料场进行沙子、石子等建筑材料销售,现场没有机械加工设备,不具备生产及加工能力。现场有一台用于装卸物料的铲车,露天存放部分砂子,地面未硬化,物料已进行覆盖,通过定期洒水进行降尘
举报人反映的噪声问题为装卸物料时运输车辆产生的噪音。负责人表示因场地限制及装卸物料时机械噪声无法避免,针对噪声问题,无法进行有效整改。韩集镇镇政府督促该经营人停止营业活动,选择远离居民的合法合规场所进行经营。现已将物料清理完成,正在寻找合适的经营场所。
部分属实已停止经营行为,消除经营过程中产生噪声扰民情况。消除噪声扰民因素,定期巡查,杜绝死灰复燃。已办结
7D3LC20240803007来电度假区朱老庄镇赵王河段存在市民电鱼(无具体位置,人员名称不详,仅知道该人员为朱老庄镇小徐庄村人,来电人表示可以询问赵王河钓鱼的市民),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度假区生态 度假区管委会组织朱老庄镇政府、水利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派出所、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上午8点、中午12点、下午6点、夜间10点,进行多时段、系统性的联合巡查,覆盖了三干渠至苏里井赵王河河段,该河段全长约六公里。经多次巡查,在巡查过程中未发现电鱼现象。
2、经询问附近钓鱼者,前期该区域内出现过电鱼现象,时间不确定,近期没有发现电鱼现象。
3、调查组深入小徐村进行群众走访,据村民反映,村民徐某某曾有过电鱼情况。经调查组成员和村支部书记当面与徐某某确认,徐某某保证近期无电鱼行为。
部分属实1、调查组当面告知徐某某,如以后发现类似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召集辖区内沿河村的支部书记,召开会议,加强对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危害性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健康的认知程度,减少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村民法律意识。
2、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利用多种手段提升巡查效率。
3、保持水域生态平衡,不断改善赵王河面貌和水环境质量,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度假区贡献朱老庄力量。
已办结
8D3LC20240803008来电每到下雨,东昌府区张炉集镇米楼村后街西首胡同污水管道排水不及时,导致污水外溢,异味严重,要求治理。东昌府区大气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张炉集镇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张炉集镇米楼村后街西首胡同因下水道淤积,加之近期强降雨,污水管道排水不及时,造成雨水外溢,有轻微
异味。
部分属实东昌府区张炉集镇立即组织人员,对村内辖区的下水道进行清挖,及时清理下水道内淤积的杂物、落叶、泥土。现该村辖区内下水道已全部清理完毕。针对汛期村内雨水排水不畅问题,张炉集政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类似问题,逐一解决,确保全镇人民安全度汛。立行立改,确保群众满意。已办结
9D3LC20240803009来电东昌府区昌润路北首铁路桥北侧河沟内存在污水,因下雨污水外溢,导致附近农田和绿化被淹,严重影响环境,要求治理。东昌府区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闫寺街道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由于近期降雨较多,河沟内存在部分积水,排出不畅导致附近农田和绿化被淹。
部分属实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架设管道,利用抽水设施抽取沟内雨水排入下水道。目前积存雨水已排出。立行立改,确保群众满意。已办结
10D3LC20240803010来电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坡舒村村内主干道坑洼严重,晴天时扬尘严重,且该村地下水发红,存在污染,污染源不明,影响居民生活,要求治理。东昌府区大气/水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闫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闫寺街道办事处坡舒村位于东昌府区北外环路以北,昌润路以东。该村正在进行下水道施工,导致主干道坑洼不平,易产生扬尘。根据来电人反映情况,闫寺街道办事处定时跟踪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扬尘措施,按时洒水,抑制扬尘污染。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该村进行地下水取样检测,检测人员对现场抽取的水样目测水质较清澈,嗅辨无异味,待检测数据报告出具,视情进行下一步处理。
属实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办事处组织环保工作人员定时跟踪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扬尘措施,按时洒水,抑制扬尘污染。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闫寺街道坡舒村进行地下水取样检测,检测人员对现场抽取的水样目测水质较清澈,嗅辨无异味,待检测数据报告出具,视情进行下一步处理。加强周边污染源排查,杜绝污染地下水行为发生。未办结
11D3LC20240803011来电每天07:00—20:00期间,阳谷县燕山路康宁医院在门口使用高音设备播放哀乐,以持续近一个月,噪音污染严重,要求制止。阳谷县噪音2024年8月4日,阳谷县党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阳谷县公安局、阳谷县卫生健康局、博济桥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已处置完毕,高音喇叭已及时撤回。属实现已整改完毕立行立改已办结
12D3LC20240803012来电冠县贾镇想相里村原村支书马占起在村东南角二干渠以南建设冠龙养殖厂,距离居民区较近,气味刺鼻,要求治理。冠县大气8月4日,冠县县政府组织贾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冠县冠龙养殖场成立于2009年8月,法定代表人马占军,2020年8月养殖场停止经营,场内西边4栋猪舍已经拆除,东边养殖用的二层小楼已经空闲多年。冠龙养殖场东北边是冠县冠东养猪场,占地11.65亩,2020年8月开始经营,法定代表人马占义,现有猪舍4栋,存栏生猪151头,不在“禁养区”内,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两个养殖场均不是马占起所有。
1、关于距离居民区较近的问题。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距离确认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目前已暂停执行关于兴办动物饲养场的选址距离规定。动物饲养场选址与城镇居民区需实现物理隔离。经查,该养殖户在冠县畜禽养殖禁养区之外,距离西边居民住宅190米左右,并建有围墙,与外界实现了物理隔离。
2、关于气味刺鼻问题。7月26日,冠县环境监控中心对冠东养殖厂下风向位置异味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为18(无量纲),臭气浓度未超过排放标准。经现场排查,冠东养殖场下风向有异味。
部分属实冠县农业农村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和贾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该养殖户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正常运行粪污处理设施,及时清理拉运畜禽粪污,加强场区卫生管理。通过在饲料中添加微生态制剂、对粪污进行隔离或密封、采取吸附装置、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臭气异味的产生和散发。减少粪污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防环境违法问题发生,已办结信访件反映的冠龙养殖场已经停养。
13D3LC20240803013来电D3LC20240730017(临清市华美路与三和路交叉路口东160米路南东方液压机械厂生产时粉尘严重,且噪音很大,且每逢查环保时该工厂就停
工,要求核查。)来电人表示问题一直未解决,因粉尘等污染问题,导致来电人孩子呼吸道感染(可以与来电人 联系),要求尽快处理
临清市大气    该件与编号为D3LC20240730017的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8月4日,临清市政府组织大辛庄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临清市东方液压机械厂,主要经营液压打包机及液压油缸项目,该厂东侧为企业、西侧为叉车租赁场所,北侧为南环路,南侧为废弃厂房,周边200米内无居民区。该厂废气主要为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及焊接废气;噪声主要为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工业噪声。该厂配备焊烟收集器、主要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采取隔音、减振措施。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外排废气及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外排废气达标、噪声超标。
部分属实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已要求企业车间密闭,对设备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噪声产生,对噪声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少粉尘、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阶段办结
14D3LC20240803014来电1,东昌府区徒骇河湖南路大桥北侧100米左右河段,不定期在22:00左右,存在人员使用强激光钓鱼,不清楚电鱼还是钓鱼,要求制止。
2,东昌府区徒骇河湖南路大桥北侧100米左右河段,东岸草丛里,有较多垃圾一直无人清理,要求治理。
东昌府区生态/其他1、8月5日,市城管局执法支队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一般在夏天和秋天时段夜间21:00以后,个别钓鱼爱好者在徒骇河使用强紫光钓鱼灯进行夜钓,夜间执法巡逻人员经常发现类似情况,有时也误认为是在违法电鱼,电鱼一般有船只并移动,而夜间钓鱼人员长期固定不动。目前,没有发现有船电鱼现象。
2、市城管局园林服务中心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过现场查看,徒骇河湖南路大桥北侧100米左右,仅有少量瞬间生活垃圾,又向南北顺延巡查,发现河岸边有少量塑料袋等垃圾,不存在较多垃圾长期无人清理的问题。
部分属实1、针对个别夜间使用强激光夜钓人员,执法人员进行及时劝导,警告夜间自身安全问题,特别夏季雨水强河边滑,夜间人员少防患未然,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2、立即安排6名工作人员捡拾垃圾,当天把滨河东岸沿线的垃圾全部捡拾一遍,集中送到垃圾压缩站处理,并在此段增加1名保洁人员,增加保洁频次。
1、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
2、问题点位和沿线垃圾已经全部清理完毕,我单位将加大徒骇河风景区的管理力度,劝导市民文明游玩,做到瞬时垃圾及时清理,给市民一个良好的游玩环境。
已办结
15D3LC20240803015来电东阿县陈集镇齐南路东阿县亮洁餐具清洗配送中心排放的污水不达标,未有过滤,清洗餐具时散发异味,污染严重,要求查处。  东阿县    接到信访举报后,东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经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单位为东阿县靓洁餐具清洗配送中心,位于东阿县陈集镇齐南路西200米,该单位主要从事餐具清洗消毒服务,为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该单位建设两条餐具清洗生产线,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现场检查时未开展餐具清洗活动,车间内存在异味,异味来源为收集饭店的残羹剩饭,厂区内无明显异味。该单位与东阿县康达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协议,餐具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阿县康达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部分属实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将加大对该单位的巡查力度,要求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餐具清洗车间密闭,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针对举报人反映问题,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已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公司对东阿县靓洁餐具清洗配送中心废水及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进行人工检测,结果达标。确保该单位餐具清洗过程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废气、废水均达标排放。
已办结
16D3LC20240803016来电每天20:00以后,高唐县赵寨子镇小朱寨村东首养鸡场,气味刺鼻,影响居民生活,要求治理。高唐县大气2024年8月4日,高唐县政府组织县畜牧水产事业中心、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赵寨子镇等部门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养鸡场每天20:00以后气味刺鼻,影响居民生活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了解,该养殖场及时清理粪污,定期喷洒除臭剂,虽然没有对周围居民造成大的生活影响,但因受近期高温高湿天气影响,养殖场周围存在轻微异味。8月4日晚上20点后派专人到小朱寨村附近和养殖场大门口进行现场查看,无异味。
部分属实即知即改,立即组织该养殖场清理卫生,适当增加喷洒除臭剂的剂量和频次,指导养殖场做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的降低气味,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县乡两级农业农村及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督导,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定期喷洒除臭剂,尽最大限度的消除气味,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17D3LC20240803017来电莘县张鲁回族镇北安头村村民沈明才在家中收购死鸡、死鸭进行加工,并将污水排放到附近河沟和地头,存在异味,污染严重,要求查处。莘县其他收到该线索后,莘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局、张鲁回族镇政府及村两委干部到现场核实情况,并通知主要负责人沈明才到场,了解其养殖、喂养、售卖情况,经调查,该问题为张鲁回族镇北安头南村村民沈明才在家中院子内饲养狗,大约100只用于贩卖。沈明才在集市中购买部分群众宰杀好的脱毛鸡鸭,以大骨头、狗粮存放在自家院子中的冷库中,鸡鸭解冻后用切肉机切碎后当做狗的饭食。现场查看未发现锅灶等加工设备,也未发现加工痕迹,村庄周边沟、坑也未发现黑臭水体。不属实已办结
18D3LC20240803018来电最近几年,莘县健康路和振兴街交叉口处的无名河流,水质发黑,气味刺鼻,要求治理。莘县8月4日,莘县政府组织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群众反映的是莘县健康路和振兴街交叉口处的安庄干沟,今年7月5日和7月19日城区出现两次强降雨,强降雨期间,该处道路因雨污分流不彻底,大量雨水进入污水管网,导致污水管网超负荷运转,发生污水外溢现象,导致该处水质异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巡查人员发现该问题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利用大功率排涝泵车第一时间将河道内水体抽排到附近污水管网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该处道路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待雨污分流全部完工后,可避免该现象产生。8月4日市、县两级有关部门现场督导时,该处河道已干涸,处于无水状态。属实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异常水体抽排到附近污水管网进行处理,目前,已完成整改。立行立改已办结
19D3LC20240803019来电东昌府区建设路水晶丽城小区1号楼部分临街饭店(饭店名称不详)向小区内排放油烟,污染严重,要求治理。                           东昌府区大气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东昌府区建设路水晶丽城小区1号楼临街饭店共3家,分别为宋厨子饭店、袁记幺哥串串香饭店、呼伦贝尔饭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运行,经净化设备处理后排放至小区1号楼西侧。
部分属实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3家门店开展人工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油烟排放达标。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密切关注该处店铺经营情况,定期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店铺规范经营,定期清洗油烟机,严防油烟扰民问题产生。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已办结
20D3LC20240803020来电每天5:00--6:00,冠县滨河路清泉一品小区南侧清泉河两岸存在不明人员锚鲢鱼苗,该鲢鱼为政府投放,用于净化水质,要去制止。冠县生态   8月5日,冠县县政府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存在市民非法锚鱼情况。属实8月5日早5点,在清泉河两侧共发现4人非法锚鱼,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开展说服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对非法锚鱼工具进行没收 下步,继续加大打击力度,采取错时巡查和定点值守相结合的方式,每天在清泉河沿岸巡查,常态化防范和治理非法锚鱼问题。已办结
21D3LC20240803021来电冠县工业路北首金桂园小区25号楼负一层存在污水和垃圾,影响小区环境,要求治理。冠县其他该案件与编号D3LC20240724023案件并案处理。
7月25日,冠县政府组织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金桂园小区由聊城市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开发建设,共建设住宅楼房11栋,地上面积14.5万㎡,已入住;由于开发企业已破产,资金链断裂,导致地下车库未竣工、消防设施不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不到位,该问题已纳入到全县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
属实为彻底处理金桂园小区历史遗留问题,冠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司法竞拍方式,由国资公司下属安居置业竞得地下车位资产,即将开展地下车库续建工作。续建完毕后该问题同步得到彻底解决。阶段办结
22D3LC20240803022来电每天不定时,冠县辛集镇丁刘八寨村西北角所有的养猪场,无粪便处理设施,将粪便污水排放至该村的灌溉沟渠,要求治理。冠县8月4日,冠县县政府组织辛集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等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辛集镇丁刘八寨村西北角共有2个养猪场,分别是冠县丁大兵养殖场和冠县太林禽畜养殖场,目前冠县丁大兵养殖场存栏肉猪600头,冠县太林禽畜养殖场为空栏状态。
1、关于无粪便处理设施问题:冠县丁大兵养殖场建有100立方沼气池,固液分离机1台和400立方发酵床,设施运行正常。冠县太林禽畜养殖场建有污水储存池3840立方、氧化塘4000立方。处理后的沼渣沼液作为有机肥使用,粪污拉运台账记录完整。不存在无粪污处理设施情况。
2、关于将粪便污水排放至该村的灌溉沟渠问题:村庄灌溉渠位于两家养殖场南侧,距离5-10米,经现场核查,两家养殖场均设置了雨水管道,设置有雨水排放口标识牌,没有直排污水的管道,也未发现向灌溉渠排放粪污的痕迹。但是,在冠县丁大兵养猪场南侧发现有少许露天存放的粪便,现已清理干净。
不属实已办结
23D3LC20240803023来电阳谷县张秋镇翟庄村东首通往镇上的道路(没有名称,通往张秋镇的必经之路)路边上存在堆放的动物粪便和动物内脏(两处,占地十多平方),污染严重,要求查处。阳谷县其他8月4日,阳谷县政府组织张秋镇人民政府、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信访件反映的动物粪便位于翟庄村通往镇区的东西方向村道两旁,路南、路北耕地边上各有一处预备作为有机肥使用的畜禽粪堆,路南露天存放面积约3平方,路北采用塑料薄膜覆盖面积约9平方。此两处均为准备作为有机肥使用的畜禽粪堆,没有发现举报中的动物内脏堆放情况。
部分属实张秋镇立即组织人员和机械对堆放的畜禽粪便进行清理,并消除现场异味,截止目前已处理完毕。清理现场并消除异味。已办结
24D3LC20240803024来电每天晚上,临清市先锋街道李庄村西南角阳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较近,使用工业污泥制作建材,异味刺鼻,影响村民生活,要求治理。临清市大气    该件与编号为D3LC20240724004的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8月4日,临清市政府组织先锋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因市场原因该公司自2024年7月24日停产至今,目前该公司已不再使用造纸污泥作为原料,并停用蒸养工序,从生产源头减少了异味的产生。7月25日检查发现的磨边工序车间密闭不严,地面积尘较多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部分属实待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确保配套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阶段办结
25D3LC20240803025来电莘县张寨镇郝庄村北侧河道和刘羡街村北侧河道以及张寨中学北侧河道(均为徒骇河分支河道)污染严重,存在污水和生活垃圾,且现部分村庄河道断流,要求治理。莘县8月4日,莘县政府组织张寨镇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来电人反映的三条河道均为彭楼干渠的排灌渠,不属徒骇河分支河道,彭楼干渠上游无来水,目前处于断流状态。张寨镇郝庄村北侧河道和刘羡街村北侧河道不存在污水,有少量生活垃圾;张寨中学北侧为张寨镇政府街不存在河道,张寨中学南侧有河道为陶城铺干渠(张寨段),来电人反映的河道应为陶城铺干渠(张寨段),该河道内有雨水积存,河北岸有少量生活垃圾。部分属实三条河道均有少量生活垃圾,河道上游已断流,仅陶城铺干渠河道内有雨水积存。河道内积存雨水已由县环境监控中心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V类标准;生活垃圾已由属地管理区组织人员进行了清理,现已清理完毕。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下步将结合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河道卫生的监管治理已办结
26D3LC20240803026来电冠县兰沃乡菜庄村西北角道路,存在不明人员倾倒土方,导致扬尘严重,影响村民生活,要求清理。冠县大气    8月4日,冠县政府组织冠县兰沃乡政府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实,举报人反映的为冠县兰沃乡蔡庄村西北角东西道路,为水泥路面,有尘土,路北侧是群众为防止雨水进入低洼农田堆起长10余米、高1米左右的路肩土。
属实对路面上的尘土进行清理,对路肩土进行了覆盖即知即改、长期保持已办结
27D3LC20240803027来电临清市八岔路镇西二庄村下水道散发臭味,且很多胡同内存在杂草和垃圾,影响环境,要求治理。临清市其他    8月4日,临清市政府组织八岔路镇政府对信访反馈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现场核查,西二庄村东西、南北各两条露天雨水排放渠;因树叶沉积堵塞造成中街路段20米长雨后积水,由于雨后高温、树叶腐烂散发异味。
部分属实   1.建立长效机制,组织人员、机械对全部的排水沟进行清理,避免降水期间的积水。
   2.逐条胡同清理杂草,清理完成后在主干道路和胡同内喷洒除草剂。
   3.向群众做好宣传,引导群众将垃圾放置在指定位置。
严格做到日产日清,车走地净,扎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已办结约谈提醒1人(对西二庄村支部书记约谈提醒。)
28D3LC20240803028来电茌平区信发街道309国道恒阳加气站西南角一汽服务站,危废在服务站随意堆放,气味刺鼻,要求查处。茌平区固废/大气8月4日,茌平区交通运输局、茌平区振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309国道恒阳加气站西南角一汽服务站进行了现场核查,该服务站正在维修的车辆旁摆放着装有该维修车辆放出机油的油桶。属实8月4日,茌平区交通运输局、茌平区振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要求一汽服务站现场负责同志将该桶内机油向危废间收集罐进行了转移。下一步,茌平区交通运输局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属地积极开展辖区维修门店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果断处置,努力促进维修门店依规开展维修业务,规范处置危险废物,有效防范环境污染。已办结
29D3LC20240803029来电莘县朝城镇袁屯村自来水水质很差,自来水浑浊发红含有泥土,且自来水放几个小时后就发黑,要求治理。莘县8月4日,莘县政府组织朝城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及相关部门到达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现场。经现场调查了解,村委负责人反映莘县朝城镇袁屯村自来水水质差,是因为7月31日自来水水管损坏维修后导致短时间水质差。7月31日下午,袁屯村西路边自来水供水管网被大车压坏导致漏水,自来水公司维修人员下午四点左右到现场维修,两小时后恢复供水。因短期停水维修,导致自来水恢复初期水质变差,属维修后正常现象,已于短时间内恢复水质。属实责令自来水公司增加管网标识,减少出现损坏,做好维修后水质恢复宣传,避免群众误解。立行立改已办结
30D3LC20240803030来电2024年6月份至7月份,临清市先锋街道范尔庄村西首灌溉沟渠两侧,被不明人员掩埋岩棉,影响环境,要求清理。临清市固废    8月4日,临清市政府组织先锋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沟渠为先锋街道范尔庄村西北1300米耕地内的东西方向沟渠,今年7月份,范尔庄村网格党支部对该处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时,发现此处被不明人员倾倒少量岩棉,因不知道岩棉属于一般固废,直接将其填埋在沟渠岸边。8月5日,先锋路街道组织机械对掩埋的物质进行了挖掘,共清理生活垃圾及岩棉680公斤。
属实    经先锋路街道办事处与临清德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发电厂)磋商,将清理出的生活垃圾和岩棉运至临清德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了焚烧处理。    加大对辖区内各村庄坑塘沟渠的巡查力度,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已办结
31D3LC20240803031来电茌平区信发街道雷庄村周边存在多家工厂(如:信发集团下属信源工厂),每天夜间排放有害气体,并向地下排污,导致农作物绝产,污染严重,要求查处。茌平区大气/水2024年8月4日,聊城市茌平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信发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一)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
经调查,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年产41.96万吨240KA电解铝项目在一个厂区,建设有3条生产线,生产工艺采用冰晶石—氧化铝融盐电解法。该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电解烟气,污染物为氟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采用氧化铝吸附干法净化技术去除氟化物,然后烟气再通过净化除尘去除颗粒物,净化后烟气采用电石渣-石膏脱硫技术进行脱硫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经查阅自动在线数据未发现污染物排放超标异常数据,现场也未发现烟筒冒黑烟现象。电解铝的生产工艺为干法熔盐电解工艺,生产工艺不涉水,项目用水主要是设备的冷却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后统一经管道排入茌平华旭新材料公司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周边共建设了5眼地下水监测井,查阅2024年5月24日厂区地下水监测报告,未发现地下水数据异常。
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9.68万吨600KA电解铝项目和6*600MW级高效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在一个厂区,年产59.68万吨600KA电解铝项目生产工艺,产生的污染物及处理工艺与年产41.96万吨240KA电解铝项目一致。6*600MW级高效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电厂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电石渣--石膏湿法脱硫、高压静电除尘+湿式电除尘等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外排水为循环冷却后的浓缩水,循环冷却水为间接冷却,不参与生产过程,不会新增污染物,并在排口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生活污水经过收集后统一经管道排入茌平华旭新材料公司进行处理并用于其生产用水。厂区周边共建设了地下水监测井共有11个, 其中电解铝厂区5个,电厂厂区6个,查阅2024年6月11日厂区地下水监测报告,未发现地下水数据异常。
(二)山东滨泰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滨泰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为原料-配料-加热融化-甩丝-集棉布棉-针刺--纵切横切-成品,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热融化、集棉布棉工序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烘干定型工序产生颗粒物、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经水喷淋+油水分离器+双级活性碳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由于市场行情原因,已于2024年5月初停产至今,该项目用水主要是设备的冷却循环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经调阅该公司第二季度4月份自行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三)茌平县成宇高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茌平县成宇高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为原料-配料-加热融化-甩丝-集棉布棉-针刺--纵切横切-成品,废气主要为加热融化、集棉布棉工序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烘干定型工序产生颗粒物、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经水喷淋+油水分离器+双级活性碳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该项目用水主要是设备的冷却循环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经调阅该公司第二季度4、5月份自行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四)聊城市领先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聊城市领先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为聚苯乙烯颗粒-发泡-熟化-压制成型-烘干-检验-入库,废气主要为发泡和压制成型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VOCs,经收集进入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该项目用水主要是设备的冷却循环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经调阅该公司第二季度6月份自行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五)茌平县圣旗木业有限公司
茌平县圣旗木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材料-热压-养护-锯切-开槽-包装--成品,废气为热压、锯切、开槽,热压过程中产生的VOCs经双级活性碳+过滤棉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开槽工序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该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经调阅该公司第二季度5月份自行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六)聊城晨曦太阳能有限公司
聊城晨曦太阳能有限公司高硼硅特硬玻璃工艺流程为原料-检测-称重-混料-加料--窑炉融化-流液洞-上升道-供料道---拉管成型-检验-成品;真空集热管生产工艺流程为玻璃管-封口-清洗-烘干镀膜-放金属支架-真空集热管-去尾封口-抽空-封口-组装-包装入库。废气主要为窑炉融化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去尾封口工序天然气燃烧采取低氮燃烧法,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经调阅该公司2024年5月份自行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该项目用水主要是设备的冷却循环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七)山东国泰民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国泰民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用水主要是设备的冷却循环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由于市场原因于2024年6月停产至今,负责人自称今后不再生产,现该公司部分设备已进行了拆除。
2024年8月4日至5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茌平区信发街道办事处雷庄村村北牌坊、雷庄村南牌坊、雷庄村里、雷庄村十字路口西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侧环境空气进行小时均值取样检测,对雷庄村前街西侧居民雷淑华院内地下井水、前街中间居民雷士河院内地下井水、前街东北角居民盛营院内地下井水提取水样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雷庄村环境空气及居民院内地下井水均不超标。
同时,经和村干部咨询,并由村干部带领在雷庄村周围的田地实地查看,没有发现造成绝产的地块。
不属实已办结已办结
32D3LC20240803032来电东昌府财干路江南里小区北侧树林里存在坟茔,距离小区较近,每天不定时,有人员燃放鞭炮和烧纸,噪声较大、气味刺鼻,要求制止。东昌府区大气/噪声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民政局、新区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举报人反映的坟茔位于江南里小区北侧高速公路防护林内,该土地为王屯村集体土地,据统计共有二百多座坟墓。每年清明节等祭扫时间段,会有村民烧纸祭祀的情况,现场未发现近期祭祀痕迹,但不排除过年期间有祭祀燃炮的现象。
部分属实东昌府新区街道办事处将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加大文明祭祀宣传力度,劝导村民文明祭祀,加强日常巡查,对燃放鞭炮行为及时劝阻并制止。立行立改,与周边居民进行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已办结
33D3LC20240803033来电有市民租赁阳谷县狮子楼街道张乾村东首前街村民房屋(村民名称不详)从事加工鸡爪,加工时异味严重,且存在噪音,要求查处。阳谷县其他8月4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和狮子楼街道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现场检查及走访发现,阳谷县狮子楼街道张乾村东首前街民房内在之前确有一处对鸡爪进行脱骨的小作坊,但是社区在2024年7月份排查中已经将该作坊进行清理,现场检查时,屋外仅有一台制冷机,无其他加工设备,有产生噪音的可能。
属实关于“存在噪音”的问题,在现场屋外有一台制冷机,有产生噪音的可能,狮子楼街道办事处随即安排人员对制冷机进行拆除并运走。已办结并安排人员加强排查,积极处理问题。办结
34D3LC20240803034来电最近两月晚上时,高唐县鱼邱湖街道金城路老电业局北200米处,存在不明人员使用挖掘机取土,然后使用建筑垃圾回填,不明是否合规,要求部门核实是否合规,如不合规及时制止。高唐县固废8月4日,高唐县政府组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高唐县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该地块为拆迁工地,属储备用地,现有部分建筑垃圾尚未清理,不存在建筑垃圾回填现象。高唐县土地发展有限公司为提高闲置土地的利用价值,计划进行农作物种植。为达到种植土壤要求对该工地表皮的建筑垃圾土进行了清理,属正常清理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做好周边居民的解释说明工作,消除顾虑。加强监管,充分沟通。已办结
35D3LC20240803035来电东阿县香江路郭北小区临街饭店济南福来式烧烤向小区6号楼东首过道内排烟,油烟扰民,污染严重,要求查处。东阿县大气2024年8月4日,东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济南福来式烧烤位于东阿县香江路悦和苑东门北100米路西,经营面积120平米,2019年3月28日开始营业,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该饭店未严格按照《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属实东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令商户立即整改,封堵排烟口,清洗油烟净化器设备,并对当事人拟处罚五千元整。持续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不出现油烟扰民情况。已办结
36D3LC20240803036来电冠县崇文街道金桂园小区25号楼污水管道破裂,导致污水外溢至地下室和小区内部绿化处,气味刺鼻,要求治理。冠县大气该案件与编号D3LC20240724023、D3LC20240803021案件并案处理。
7月25日,冠县政府组织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金桂园小区由聊城市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开发建设,共建设住宅楼房11栋,地上面积14.5万㎡,已入住;由于开发企业已破产,资金链断裂,导致地下车库未竣工、消防设施不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不到位,该问题已纳入到全县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
属实为彻底处理金桂园小区历史遗留问题,冠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司法竞拍方式,由国资公司下属安居置业竞得地下车位资产,即将开展地下车库续建工作。续建完毕后该问题同步得到彻底解决。阶段办结
37D3LC20240803037来电临清市城区内很多道路两侧种植槐树,春天时树绒和美国白俄严重,且现槐树上都是小虫子,导致路面上存在虫子粪便和尿,污染严重,要求治理。临清市生态    8月4日,临清市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临清市城区整体绿化面积较大,随着春季气温回升,绿化树木开始进入生长期,环境气温和湿度等各种因素会造成树木的病虫害问题。病虫害问题集中出现时,会出现防治与药物喷洒不及时的情况。
属实    联合调查组责令园林综合科在春季绿化树木病虫害高发期积极排查绿化树木的病虫害问题,并进行有效的防治。已经安排人员对城区多条道路的绿化树木进行了药物喷洒及病虫害防治,现城区内绿化树木病虫害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对虫害导致路面污染进行清理。   加大对各条道路的绿化巡查力度,并对存在病虫害隐患的绿化树木及时进行药物的喷洒和浇灌,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营造良好的绿化景观效果。已办结
38D3LC20240803038来电高唐县尹集镇张立吴村村委在村东北角来电人耕地内挖掘100米长深沟,不明原因,且未通知来电人,要求制止。高唐县生态8月4日,高唐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尹集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来电人反映的开挖位置位于张立吴村西北角。
2.开挖位置为村委会为确保农田排涝及时,对原有排水沟进行了清淤疏通。疏通后的截面为宽60公分、高50公分,经排水管道连接道路西侧沟渠。
3.村委会在项目实施前进行了村务公示。
不属实已办结
39D3LC20240803039来电阳谷县十五里园镇狮子阁村村民杨传六(十多只鹅和鸡)和杨知连(两三头牛)在家中养殖,散发异味,影响村民生活,要求治理。阳谷县其他8月4日,阳谷县党委、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狮子阁村村民杨传六在空闲地方圈养了12只笨鹅,23只笨小鸡,有轻微异味;杨知连养了1头母牛和一头2个月的小牛,有轻微异味,两户均属于散养户。
属实指导养殖户对粪污及时清理及时掩盖,每天喷洒除臭剂除味;对于散养的鹅和鸡,指导养殖户圈养,同时及时清理粪污,每天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发生。指导养殖户圈养,及时清理粪污;每天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发生已办结
40D3LC20240803040来电茌平区振兴街道名居苑小区自来水水质混浊,有白色漂浮物,烧开后存在异味,要求核实茌平区的自来水水质。茌平区8月4日,聊城市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组织洰源自来水公司相关人员成立应急小组前往名居苑小区,因没有举报人具体信息,无法到举报人家中了解情况并化验水质,经走访小区物业人员、名居苑住户,均反映未发现举报人举报的问题,对该小区自来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水质标准。不属实已办结
41D3LC20240803041来电冠县万善乡东北召村地下水被污染,村民家井内抽出的地下水存在黑色杂质(具体什么物质不详,可到有地下井的村民家中取样),要求查处。冠县   8月4日,冠县县政府组织万善乡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万善乡东北召村南侧为西北召村,东北召村东侧、西侧、北侧均为耕地,村庄周边500米范围内无企业及养殖场等明显污染源。冠县环境监控中心监测人员对村东北、村西南灌溉井及村中户家(废弃沙井)进行了水质取样,未发现信访反映的井水黑色杂质问题。
   其中取样点一:村西南上游水井高锰酸盐指数1.28mg/L、氨氮0.416mg/L,
   取样点二:村东北下游高锰酸盐指数1.43mg/L、氨氮0.441mg/L,
   取样点三:村中户家中游高锰酸盐指数1.16mg/L、氨氮0.408mg/L。
   三处取样点水质数值无明显差距,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不属实 无已办结
42D3LC20240803042来电一周前开始,阳谷县郭屯镇赵王河郭屯段,水质发黑,无异味,不明原因,要求尽快核实处理。阳谷县8月4日,阳谷县党委、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郭屯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赵王河郭屯镇段及其上游,未发现非法排污口、养殖废水直排口。当前我县正处于“七下八上” 防汛关键期,强降雨过程频繁,局部强度大,中小河流洪水、农田积水涝渍等灾害状况时有发生。赵王河地势较低,雨水夹杂泥土,以及赵王河上游来水,河水水位较高,经过阳光折射,造成来电人眼中反映的黑色,随着汛期时间推移,降水量减少,阳谷县郭屯镇赵王河郭屯段现在已恢复清澈水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对郭屯镇葛庄村桥和梁庄村桥进行采样监测,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部分属实为进一步保护赵王河水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郭屯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职责做好本区域内河道管理的相关工作,加强河道巡查、保洁,劝阻河道违法行为等。加强河道巡查及运行维护管理,长期坚持已办结
43D3LC20240803043来电每天晚上18:00左右,东昌府区向阳路水城嘉苑小区2号楼东首临街商铺(名称不详)油烟扰民,油烟排放到小区内,污染严重,要求查处。东昌府区大气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东昌府区向阳路水城嘉苑小区2号楼东首临街商铺为中国茶叶,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佳顺购物中心,于2021年11月23日注册,经营者为王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71502MA7DDY750Y,食品许可证于2024年6月19日发放,许可证编号为JY23715020318164,证照齐全。聊城市东昌府区佳顺购物中心已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油烟管道出风口设置在小区内。
部分属实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责令商铺负责人将排烟管道排风口整改至楼顶。同时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人工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油烟排放达标。目前,聊城市东昌府区佳顺购物中心已将油烟管道整改至楼顶。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已办结
44D3LC20240803044来电每次下雨,东昌府区柳园路和利民路交叉口东南角新华书店家属院(仅两栋楼),整个小区的下水道有污水外溢的情况,现仍存在外溢的痕迹,气味刺鼻,要求治理。东昌府区大气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柳园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查看,因8月4日未下雨,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溢情况,小区地面有点雨后积存泥土,未闻到刺鼻气味。经咨询居民,雨后小区下水道存在污水外溢情况。
属实东昌府区柳园街道、住建局已督促永诚物业公司对小区内雨后积存泥土进行了彻底清理。同时安排社区联合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污水、雨水管网进行清理,避免堵塞和外溢产生。督促物业企业雨后及时疏通下水道,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已办结
45D3LC20240803045来电莘县魏庄镇西王庄村食为天饭店向东南角坑内排放污水和粪便,污染严重,要求治理。莘县2024年8月4日,莘县政府组织魏庄镇政府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群众反映的是莘县魏庄镇辛王庄村食味天饭店。经现场检查,东南角坑为村集体坑塘,该村所有的雨水都会流入此坑。该饭店自己建有化粪池,不存在向坑内排放污水和粪便现象,厨房洗菜水、刷碗水会倒入下水道。部分属实镇政府联合市场监管所对该饭店厨房、大厅等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责令该饭店更换一个专用垃圾桶,将餐饮废弃物单独收存,厨房更换篦子和地漏,对厨房用品、设施及屋内卫生定期进行清理消毒。该饭店已按要求已整改完毕,下一步将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已办结
46D3LC20240803046来电2024年7月中旬开始,莘县朝城镇朝城工业园区东侧河流,水质发黑发臭,异味刺鼻,污染源不详,要求治理。莘县2024年8月4日,莘县政府组织朝城镇政府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实,莘县朝城镇工业园东侧河流为夏庙村前沟,沟是南北沟,因7月25日下水道损坏,部分污水流入该沟,导致水发黑发臭。目前镇政府正在使用潜水泵对该污水抽回管网进行处理;公路西侧有一路边防汛沟,沟内有水目测颜色轻微发黄,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安排采样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视情况进一步处理。
属实朝城镇正在组织抽水机械和吸污罐车,日夜加班,将破损管网外溢污水回抽至附近管网中,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已全部抽至管网。公路西侧防汛沟,水量较小,经排查实为雨水为防止长期不流动变质,已回抽管网完毕。立行立改,确保群众满意。阶段办结
47D3LC20240803047来电莘县张鲁回族镇索町庄村西首主干道路上存在建筑垃圾,污染环境,要求治理。          莘县其他2024年8月4日,莘县政府组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张鲁回族镇政府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了解,该村村西为一处坑塘,经过村两委商议,村庄群众有盖房子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暂时在该处进行存放,村两委定期进行清理,由于最近雨水较多,村两委未及时清理,造成垃圾侵占道路,群众出行不便。属实立即安排人员和机械,将现场的瓜秧、建筑垃圾清运到集中存放点。张鲁回族镇政府工作人员对索疃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定期巡查村庄周边环境,安排落实好保洁员包片制度,对村庄无法处理的垃圾要及时和镇环卫所联系,及时清运,避免因为瓜秧等垃圾大量堆积,产生占道、污染环境的情况。瓜秧及建筑垃圾清运完成。已办结对索疃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48D3LC20240803048来电阳谷县西湖镇西聂村南首100米左右哥润福食品有限公司,每次生产时,产生较大异味,扰民严重,多次向市民热线反映,未得到解决,要求尽快处理。阳谷县大气8月4日,阳谷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西湖镇党委、政府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1、关于“每次生产时,产生较大异味,扰民严重”的问题,现场核查时,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治污设施正在运行,厂内待宰区有轻微异味,其他区域基本无异味。2024年8月4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有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2、关于“多次”向市长热线举报未得到解决问题,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在2024年5月2日接到过1次市长热线反映,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后续于5月9日该公司恢复生产期间,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为进一步降低异味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西湖镇党委政府督促该企业对待宰区顶部安装了高压微雾喷淋除臭装置。强化监督管理,要求企业强化环境管理水平并长期坚持。已办结*
49D3LC20240803049来电阳谷县阿城镇十王庙村南首东阳高速建筑工地运输土方时扬尘严重,且工地未有降尘措施和防护,污染环境,要求治理。   阳谷县大气2024年8月5日,阳谷县政府组织县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到达信访反映问题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为杜绝土方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的现象,阳谷县交通运输局督促施工单位在东阳高速土方取土点安装了冲洗平台,对出入的车辆进行喷水冲洗。阳谷县阿城镇十王庙村南首东阳高速路段运输土方作业期间,阳谷县交通运输局督促施工单位对土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全程采取全覆盖措施,杜绝沿路抛洒现象。工地现场安装了雾炮洒水装置,配备专门洒水车辆,对施工现场、施工便道及交叉公路两侧不间断洒水,最大限度解决工地扬尘污染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施工点位处于停工状态,无车辆运输土方,施工现场土方覆盖基本完成。
不属实已办结
50D3LC20240803050来电每天晚上,临清市八岔路镇迟彭店村村民迟文学在自家加工轴承,该人员将加工污水排放至八岔路镇杨彭店村北首勘探石油的井眼处和村西南养鸡棚西侧沟渠内,临清市环保局已经鉴定排放的污水为剧毒,一直无处理结果,要求尽快处理。临清市    


8月4日,临清市政府组织潘庄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馈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是迟文学加工作坊,位于临清市潘彭店村,从事创箱加工、打磨轴承,未办理任何手续。2024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曾接到过“村民向土坑内倾倒废油”的环境违法行为线索,经查证,迟文学驾驶装有储油罐的三轮车将轴承创箱打磨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倾倒在自家树林两处土坑内,该土坑为历史遗留的石油勘探井眼,无任何防渗措施,据迟文学自述每半月倾倒1次,已倾倒过4-5次。该村西南养鸡棚沟渠内未见倾倒痕迹。临清市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两处土坑的物质分别取样检测,经检测属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犯罪。2024年7月8日将该案件移送临清市公安局处理,2024年7月12日临清市公安局予以立案侦查。

   


部分
属实
依法对迟文学加工作坊予以拆除取缔,截至目前已经拆除完毕。加大巡查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已办结
51D3LC20240803051来电东昌府区兴华西路乐华城超市东北角存在一个超市的垃圾点,每天早晨05:00左右运输垃圾,噪音扰民,存在噪音污染,要求治理。东昌府区噪音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古楼街道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查看,在乐华城商场东北角围挡内,存在商场的集中收集垃圾箱,早5时由乐华城商场安排垃圾清理车进行清理。
属实东昌府区古楼街道办事处已协调乐华城商场将清理垃圾时间调整为早7时后进行,并在清理过程中最大限度保持安静,不再影响居民休息。立行立改,避免噪音问题的再次发生。已办结
52D3LC20240803052来电东昌府区郑家镇苇园村东首灌溉沟渠,沟渠无水,但存在较多垃圾,无人清理,异味刺鼻,要求治理。东昌府区大气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郑家镇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举报反映的沟渠为林里支渠,2018年林里扬水站停止使用后,该沟渠不再使用。现场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乱丢弃现象,主要集中在过桥路两侧,约30米,部分垃圾经过雨水浸泡、日晒散发出较大异味。
属实东昌府区郑家镇政府组织人员、机械对沟渠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并在醒目点位安装了标语标牌,组织人员定期对村内沟渠和易发生擅自丢弃垃圾点位进行巡查,避免再次乱丢垃圾问题,目前清理完毕。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已办结
53D3LC20240803053来电因高唐县仁和路与春长街交叉口恒通桂花园小区北侧河沟修建水闸,导致现河沟内存在污水和污泥,散发臭味,要求尽快治理。
高唐县8月4日上午11时,高唐县政府组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人和街道办事处相关同志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此次举报反映情况与编号D3LC20240801015为同一位置。具体情况:该位置为春长街雨水方涵入河口,本雨水方涵入河口至闸门长约20米,现场有少量积水,泵闸底部标高高于河底,未造成污水下泄,下游河道内不存在水体污染现象,形成少量积水积存原因分析为春长街雨水方涵管道渗漏造成。老唐公沟上游平时干旱,汛期水量较少,为保证老唐公沟下游水质,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闸门北侧河道内增加土坝一处,同时安排水泵将渗出的积水抽入城市污水管道。部分属实已安排人员利用潜望镜对上游方涵进行排查,发现一处渗漏点,并安排施工单位对渗漏点位进行修复,严防水体污染问题发生。县政府将组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和街道办事处发挥合力,坚决杜绝污水外排现象发生。阶段办结
54D3LC20240803054来电度假区湖西街道潘屯村北首水沟,因堆放较多垃圾和排放生活污水,导致水质发臭,要求治理。度假区大气 8月4日,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组织湖西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问题地点位于度假区湖西街道潘屯村村北首。水沟总长约400米,东至徒骇河西岸河堤,西至南水北调,该河沟为村内排涝沟,两端均不通往河流。沟内水源来源于雨水,沟边存在有村民乱堆生活垃圾及乱排污水现象,导致水质发臭。
属实8月4日,湖西街道办事处组织专业清理队伍,动用机械,对河沟两岸及河沟内垃圾、污水进行清理。在水沟旁树立警示牌,并由相关部门、社区加强巡查,对发现乱丢垃圾、乱排污水问题进行及时查处。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不乱丢乱放垃圾。加强巡查,对发现的类似问题及时清理,给群众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已办结
55D3LC20240803055来电经济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四合村蜜蜂周村南首河沟(二手车店附近,店铺名称不详)内存在污水,散发臭味,要求查处。
经济开发区8月4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该位置为防洪排水沟,上下游均建设了管涵,由于前期降雨较多,造成有坍塌现象,导致积水及水面漂浮垃圾。属实发现问题后,立即对坍塌部分进行疏通,对存在垃圾进行清理打捞,现水质已恢复正常,下一步将要求对此处管涵进行全面整改,避免导致该问题。立行立改,确保群众满意已办结
56D3LC20240803056来电冠县东古城镇陈井村村东南1里地左右原陈井砖厂(现已拆除),现场存在较多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65亩),污染环境,该垃圾为2024年5月1日左右,镇委书记张东昌安排陈井村大队会计吴怀涛委托冠县冠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放置垃圾,向热线反映后,工作人员仅是掩埋部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使用毛毡覆盖建筑垃圾,要求及时把建筑垃圾清理,希望彻底清理。(来电人表示存在照片和视频可以通过微信提供)冠县固废    此案件与前期反映问题一致:
    1、关于建筑垃圾问题。经核查,该地块原为陈井村砖窑厂,位于陈井村东南,309国道南侧,2017年5月份被取缔;2018年至2019年,陈井村将该地块出租用于存放工程土方;2019年11月,陈井村将该地块租赁给冠县万臻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拟用于经营大型商用货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截至2024年3月,因村庄规划等原因,该项目一直未建设,也没有存放和使用建筑垃圾回填的情况,有2017年3月至2024年1月卫星地图影像。2024年3月,该公司陆续使用回填消纳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填充低洼地块(约26亩)的地基基础,该行为符合《山东省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聊城市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相关规定。
    2、关于生活垃圾问题。经核查,信访件中所提到的生活垃圾问题,是公司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非人为故意倾倒,现已清理完毕。
    3、关于医疗垃圾问题。7月26日使用挖掘机对举报地点东侧、东南侧、中间和西侧四处点位进行了挖掘,平均挖掘深度约3米,未发现倾倒医疗垃圾情况。
    4、关于现场环境问题。属地政府会同村委会协调承包方对该地块进行了平整,并使用毡布进行全面覆盖,同时,安装了11处监控摄像头,实现全覆盖实时监控。
    5、关于党委书记安排村干部放置垃圾问题。经镇纪委与村干部吴怀涛、承包方谈话,吴怀涛和承包方表示并未与张东昌书记联系,也未得到任何授意,举报人反映此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1、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
2、现场环境已全面平整,使用毛毡布进行覆盖。
3、已聘请第三方公司,计划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开展下步工作。
后期加强监管,严防建筑垃圾非法处置。阶段办结
57D3LC20240803057来电茌平区乐平铺镇大崔村村民崔金贵占用村西首耕地建设房屋和厂房(占用7亩地),并将耕地地面硬化,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
茌平区生态8月4日,茌平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查,乐平铺镇大崔村村民崔金桂目前承包大崔村、北街村、何庄村土地共计300余亩用于粮食种植,并注册茌平县崔金桂农机专业合作社,由于耕种面积较大,需要一处地方用于存放粮食和农业设施,崔金桂于2010年12月30日承包大崔村西头路北8032平方米土地用于建设农业附属设施,并和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经核查该地块实际使用面积2269平方米(折合3.4亩),
分别于2015年建设437平方米房屋用于居住,2021年5月份建设1832平方米钢结构仓库和硬化地面,用于农机具和粮食存放,其余地块未硬化建设,占地现场未办理用地手续。
属实现场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手续,对崔金桂住宅由茌平区农业农村局处理,对其余违法占地行为由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依法查处并督促办理设施农业备案手续。未办结
58D3LC20240803058来电茌平区乐平铺镇东张村村民王树荣在村东首建设加工树木的厂房,每天生产时,油锯噪声较大,扰民严重,要求制止。茌平区噪声2024年8月4日,茌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群众反映的加工厂为聊城市茌平区荣腾木业厂,该企业主要从事木材加工木材销售,生产工艺为圆木-锯切-镟皮-晾晒-成品。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据该厂负责人介绍,在生产时,遇到不规则的圆木时需要使用手提式油锯对较长木料进行切割处理,油锯切割作业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噪音。目前,该厂负责人已将油锯淘汰,不再使用手提式油锯进行切割作业。
属实停止使用手提式油锯进行锯切作业,减小噪声产生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立行立改已办结
59D3LC20240803059来电莘县雁塔街道御景华府小区西北角存在开发商和居民装修遗留的建筑垃圾和绿化垃圾以及生活垃圾(小区内),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莘县 其他8月4日,莘县政府组织燕塔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御景华府小区围挡外西北角存在陈年建筑垃圾和部分装修垃圾,无生活垃圾。现场协调由莘县建顺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部分属实
清理小区西北角留存的建筑垃圾和部分装修垃圾,加强周边环境治理,实现即知即改,动态清零。
立行立改已办结
60D3LC20240803060来电2024年5月、7月11日好人8月2日,凌晨之后,高唐县鱼邱湖街道普利小区闻到刺鼻气味,疑似化工排放臭味,具体气味来源不详,要求尽快治理。
       
高唐县大气8月4日,高唐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鱼邱湖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普利小区位于高唐县官道街与政通路东南,南邻为世家美林湖小区,东临南华苑小区,位置处于城区。排放发现普利小区周围两公里以内没有工业企业,8月4日下午鱼邱湖街道办事处人员对普利小区部分业主、商铺店主进行走访调查,未有人反映闻到刺鼻气味。8月5日凌晨,再次对普利小区周边环境进行排查,未发现来电人所反映的刺鼻气味。不属实已办结
61D3LC20240803061来电度假区湖西街道前八屯村东首垃圾山附近存在养牛厂(无名称),该养牛厂距离南水北调河道很近(不到1公里),存在污染河水的隐患,要求处理。
度假区湖西街道五里屯村老窑厂附近存在加工熟食的作坊(无名称),疑似存在污水乱排现象,且该作坊门口存在很多苍蝇,存在污染,要求查处。 
度假区 2024年8月4日,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立即安排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经查,湖西街道前八屯村东首垃圾山附近的养牛厂为肖某亮养殖户,于2024年5月在该地养殖,目前共存栏18头肉牛,属于养殖专业户规模。现场检查未发现排污口,未发现养殖粪随意处置,不存在污染河水隐患。
2、经查,度假区湖西街道五里屯村铁路桥桥东向南500米路东有一无名作坊,该作坊有两台燃气卤肉锅,用于卤猪下货,无其他设备。该作坊经营过程中不产生污水,但该作坊无相关经营手续,无消毒设施。
部分属实1、现场对该养殖户提出整改方案,完善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增加牛粪粪便清理频次,避免长时间积存产生异味,保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2、目前,该加工作坊已自行拆除了加工设备并对周边卫生进行清理。
加大监管力度,落实主体责任,避免污染河水情况发生,创造良好居民生活环境。已办结
62D3LC20240803062来电2022年9月17日,东阿县新城街道朱庄村村会计朱成民,个人收取费用将鲁西化工的危废倾倒至该村西南、西北和正北的一个坑塘和三个鱼池中,多次向各级环保部门反映,反映一次清理一次,但是一直未清理完毕,要求处理。东阿县固废2024年8月4日,东阿县政府组织新城街道办事处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村西南、西北、正北鱼池三处点为朱庄村会计朱成民为修缮村内生产道路,将鲁西化工煤化一公司的土建垃圾和贴附在设备底部内壁的少量煤渣灰运至村中三个点位进行修路。均属于一般固废。鲁西化工煤化一公司和新城街道办事处已于2023年9月全部清运完毕,举报人对当时处理结果满意并签字确认。经现场检查发现其中村西北、村正北两处坑塘边侧存在少量砖石块,已安排村内保洁人员进行清理。
部分属实2023年9月,鲁西化工煤化一公司和新城街道办事处已全部清运完毕,举报人也当场验收并签字确认。现场裸露砖石块已安排人员进行清理,于8月6日清理完毕。立行立改,长期保持已办结已对4人进行问责处理(对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2名科员给予谈话提醒、新城街道办事处1名科员给予诫勉谈话、朱庄村干部由县纪委立案调查。)
63D3LC20240803063来电茌平区菜屯镇孙武村孙瑞昌木皮加工厂锯木业和车辆运输时噪音扰民,并将加工材料乱堆乱发,且该工厂开在居民区内,影响居民生活,要求治理。
茌平区噪音2024年8月4日,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菜屯镇政府等部门工作人员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群众反映的木皮加工厂为茌平县菜屯镇孙瑞昌木皮加工厂,位于山东省茌平县菜屯镇孙武村,主要从事木皮加工、销售。主要生产工艺为:去皮、锯切找圆、旋切、晾晒、打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该木皮加工厂属于环评豁免类,2020年6月8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该厂产生噪声环节主要在装卸木材和锯切工序。
现场检查时该木皮加工厂未生产,现场无重型车辆进行运输。经调取该木皮加工厂3月-7月份用电量,该厂自5月份至今处于停产状态。因近期购入一批原木,2024年8月3日急需对原木做生产前准备,临时在存放场地对原木进行了锯切作业(移动式车载锯切机)。现场已督促该木皮加工厂严禁在原木存放区进行锯切作业,对锯切产生的木屑进行清理并对物料进行规则摆放。该工厂生产设备(位于村道路南侧)在居民区直线距离100米以外,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木皮加工厂属于环评豁免类,对大气卫生防护距离未做明确要求。
属实为确保周围居民环境安全,杜绝装卸及锯切作业过程中噪音扰民现象的发生,一是督促该工厂严禁在午间和夜间等休息时段进行生产作业,并及时对原料堆放区和生产场地进行整理和清扫;二是该厂正常生产时,委托第三方对其厂界噪声进行现场检测,视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立行立改已办结
64D3LC20240803064来电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孟达国际新城A3区西北角玖璋台售楼中心,聊位河拐角处桥东岸有排污管道,排放污水(不定时排放),水质发黑发臭,气味刺鼻,且桥下露天堆放建筑垃圾,要求及时处理。东昌府区水/固废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举报人反映的位置为聊位河与东郡路桥的东北角,该处存在雨水管网排水口一处,系东郡路、聊位河东路雨水管网汇集至此处排入聊位河。东郡路于2023年11月底完成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区住建局、江泰公司积极组织进行施工,目前桥梁主体已经全部完成,剩余部分零星工程未完工。为保障周边群众出行便利,桥梁提前放开通行。在桥梁通车后,聊城市已进入汛期,施工过程中剩余的部分桥下建筑垃圾处于河道水面以下,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及机械安全,加之满足防汛泄洪需求,未安排人员进行清理。
部分
属实
针对反映问题,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山东润景检测有限公司对管网出口进行了取样检测,经对取样样本检测达到排放标准。区住建局组织人员对桥下剩余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立行立改,确保群众满意。已办结
65D3LC20240803065来电高唐县汇鑫街道张唐村东南角存在养鸡棚,散发臭味,影响环境,要求查处。 
高唐县大气2024年8月4日,高唐县政府组织县畜牧水产事业中心、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汇鑫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养鸡棚气味影响环境的问题,情况属实。经调查了解,该户位于村东南角,养鸡棚后面是自己居住的院子,棚南为坑塘,该养殖户的鸡粪定期对外清运,周边无粪污堆放现象。近期因受高温高湿天气影响,该养殖棚存在异味。经现场督促指导,该养殖户立即喷洒除臭剂,最大限度的消除臭味。
属实即知即改,立即组织该养殖棚清理卫生,定期喷洒除臭剂。县、街道两级农业农村及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督导,督促养殖户定期喷洒除臭剂,督导其保持现场干净卫生,干鸡粪及时进行清理,尽最大限度的消除气味,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66D3LC20240803066来电每天8:00之后,东昌府区梁水镇八刘村八六中学南侧菜市场,收菜时机械声音较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要求制止。东昌府区噪声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梁水镇镇政府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八刘中学东侧有两处水果蔬菜售卖超市,存在早上8点左右货车进货的情况,可能影响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东昌府区梁水镇镇政府责令经营者进货出货时关闭车辆,减少噪声对周围群众生活的影响。8月5日经梁水镇镇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未发现扰民经营的情况。立行立改,确保群众满意。已办结
67D3LC20240803067来电度假区昌润路民生凤凰城4院16号楼二楼楼顶上存在多家临街商铺的空调外机和烟筒,噪音和油烟扰民,污染环境,要求查处。
度假区大气/噪声8月4日,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昌润路民生凤凰城4号院16号楼南二楼平台上有3个空调外机。其中1个空调外机距居民楼15米左右,2个空调外机距居民楼3米左右,经检测机构对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数据达标;楼顶有3家餐饮单位的烟囱,分别为民生牛汤店、双菊小吃店(菏泽赵家羊汤)、些得小馆,其中民生牛汤店、双菊小吃店(菏泽赵家羊汤)并无油烟产生,3家餐饮单位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排放管道密闭良好,油烟经净化后排放,油烟净化设备每月进行清洗,并做清洗台账,对些得小馆外排油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部分属实为了保护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进一步降低噪声,督促餐饮单位将距离居民楼较近的2部空调外机向远离居民楼方向挪移4米。加强对噪声和油烟排放的监督检查,防止扰民现象发生。已办结
68D3LC20240803068来电茌平区吴官屯工业园华鲁制药厂向东100米内路北宏旺制箱厂(门口有两个石狮),负责人:李树明,该厂污水处理设施未使用,在厂区较大的印纸箱机器南侧有存放污水的地下沟(使用木板盖住),每天下班之后,将污水排放至厕所或者厂区南侧草丛内,且油墨桶未进行处理,直接堆放在厂区北墙处,要求查处。茌平区2024年8月4日,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振兴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经查,群众反映放宏旺制箱厂实际为茌平县宏旺纸箱厂,位于茌平区振兴街道吴官屯新村,主要从事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辊废水通过水墨印刷机南侧地下沟引入废水处理一体机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经查看废水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显示该水墨印刷废水处理一体机为间歇式处理,且运行正常。经对该公司厂区及四周进行查看,未发现污水外排或倾倒的迹象。
茌平县宏旺纸箱厂使用油墨为水性油墨,且存放在生产车间北侧调配间内,该调配间地面已做硬化处理,并做了二次密闭处理。废油墨桶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规定进行处置,经现场查看,厂区北墙处及其他位置未发现违法存放废油墨桶的情况。
不属实已办结
69D3LC20240803069来电阳谷县凤祥集团的养鸡场(具体位置不详)将鸡粪倒在阳谷县七级镇东康村窑厂内(20亩左右),散发臭味,影响环境,要求查处。
阳谷县大气8月4日,阳谷县党委、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分局、七级镇政府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在七级镇东康村西侧关停窑厂空闲地,面积约2000m2,共有7堆存放的鸡粪,部分用塑料布覆盖,散发明显臭味。经调查走访,该临时鸡粪堆放场是由附近大棚种植户种菜堆肥在此处屯肥,鸡粪来源为种植户主动联系周边凤祥及附近个人养鸡场。属实该处鸡粪由相关农户清理转运至蔬菜大棚内,经堆肥用于农业种植。现场鸡粪已清理完毕。将该处鸡粪清理完毕,恢复原貌。已办结
70D3LC20240803070来电每天,东昌府区育新南街恒新小区3号楼1单元102室能够听到嗡嗡的噪音,疑似冷库或者空调室外机,具体噪音来源不详,要求治理。东昌府区噪声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柳园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东昌府区恒新小区位于育新南街中段路西,该小区于2000年前后建成使用,共3栋住宅楼、216户住宅,小区无物业管理企业,由柳园办事处托底管理。噪声源为该小区3号楼居民室外空调机,因年久失修导致压缩机损坏近期产生较大噪音,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属实经与相关业主沟通协调,同意对空调机进行整修或者更换,在新机更换之前不再使用旧机器。2024年8月5日上午,经现场核实,空调机更换完毕。立行立改,确保群众满意。已办结
71D3LC20240803071来电东阿县陈集镇姬庄村105国道向南2公里六合养猪场向附近河沟内排放污水,污染严重,散发异味,要求查处。
东阿县大气8月4日,东阿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陈集镇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东阿县陈集镇乡村振兴生猪养殖场距离最近村庄约900米,目前存栏6000头,建有2个储粪棚约400平方米,2个粪污发酵池共9370立方米,粪污处理设施符合要求,并正常使用。该养殖场粪污收集方式为漏缝地板水泡粪模式,粪污处理方式为干湿分离氧化塘发酵后就近还田模式,液体粪污储存在氧化塘内进行好氧发酵。该养殖场与朱南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在养殖场东提供29.36亩种植用地用于粪污消纳,根据该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台账显示,2024年分三次将肥水还田利用。经工作人员对养殖场和消纳用地周边进行现场排查,未发现排污口和排污情况,在养殖场周边有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东阿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养殖场进行臭气检测,经山东平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该养殖场臭气浓度达标。养殖场已加大喷洒除臭剂频次,减少异味产生。养殖场加大喷洒除臭剂频次,减少异味产生。已办结
72D3LC20240803072来电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大屯村村民在村西首养殖鸡,建设连个养鸡棚,距离居民区较近,气味扰民,要求治理。东昌府区大气 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闫寺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养鸡场为闫寺办事处村民曲某仁经营的肉鸡厂,营业执照名称为聊城市东昌府区洪仁肉鸡厂,养殖规模为养殖专业户。该养殖户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村民曲洪仁养鸡棚在2022年建成,每年养殖3-4批,每批养殖约3、4万只左右,年出栏约12万只。经现场核查,该肉鸡养殖户的鸡棚距离居民区约为30米,该养殖户已配建粪污贮存设施,做到了防雨、防渗、防溢流的三防措施,现场闻到轻微的异味。
部分属实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打扫圈舍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卫生整洁;加强除臭剂喷洒频次,减少异味产生。督促养殖户及时清理畜禽粪便,减少异味影响。已办结
73D3LC20240803073来电东昌府区嘉明工业园十里铺村北首村民家中(靠近昌润路)地下水存在异味(臭味,不需要保密,可以联系来电人取水调查),影响居民生活,要求核查治理。
东昌府区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闫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来电人反映的十里铺村位于济聊高速以北,昌润路以东,该村未安装自来水,目前设置刷卡取水点供村民使用。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来电人家中和村北首另一处村民家中对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人员对现场抽取的水样目测水质较清澈,嗅辨无异味。目前采取的地下水水样正在进行检测,待检测数据出具,进行下一步处理。
属实目前采取的地下水水样正在进行检测,待检测数据出具,进行下一步处理。加强周边污染源排查,杜绝污染地下水行为发生。未办结
74D3LC20240803074来电东昌府区新区街道王屯新村生活使用地下水,但现地下水严重发黄,存在异味(刺鼻的淤泥味,可与来电人联系,并至村民家中取水采样),存在污染,要求整改。东昌府区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新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来电人反映的新区街道王屯新村位于济聊高速以北,花园路以东,经与村干部沟通,该村前些年由于列入拆迁计划村,并未连接自来水,目前设置刷卡取水点供村民使用。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王屯新村两个点位进行地下水取样检测(经与来电人联系,来电人当时不在家,其表示可从其邻居处取样),检测人员对现场抽取的水样目测水质较清澈,嗅辨无异味。目前采取的地下水水样正在进行检测,待检测数据出具,进行下一步处理。
属实目前采取的地下水水样正在进行检测,待检测数据出具,进行下一步处理。加强周边污染源排查,杜绝污染地下水行为发生。未办结
75D3LC20240803075来电东昌府区郑家镇温集村西南角原养牛场,现被村民温新泼(音译)使用从事冲床作业,每天6:00-22:00,噪声较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要求制止。东昌府区 噪声2024年8月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郑家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温集村西南角厂房(原养牛场)现为村民温新波从事机械加工使用,该加工户所属范围属于东昌府区郑家镇轴承保持器产业集群,厂房内有冲压设备4台,气压设备3台。郑家镇已经把该个体工商户列入郑家镇集群整治范围内,根据《东昌府区轴承保持器产业集群(小加工场所)和木器加工散户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指南》关于噪声治理要求,机械设备开工时间为公历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00-12:00,13: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7:30-12:00,14:00-18:30。经了解,2024年8月2日,村民温新波因货物着急提前加班加点开工生产,未严格落实《村规民约承诺书》,经过郑家镇政府批评教育,温新波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场签署《村规民约承诺书》,并保证今后严格按照村规民约按时生产,不因自己经营妨碍、打扰他人生活。
属实现场签署《村规民约承诺书》,并保证今后严格按照村规民约按时生产,不因自己经营妨碍、打扰他人生活。加强对企业、加工户巡查监管,促进企业、加工户规范生产。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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