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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聊城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六批)办理情况
时间:2024-08-15 16: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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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六批信访件共计51件。截至8月15日,已办结47件、阶段办结3件、未办结1件;属实11件、部分属实30件、不属实10件。

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聊城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六批)办理情况
序号受理编号受理方式转办问题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结目标是否办结问责情况备注
1D3LC20240807001来电东昌府区利民东路肖新街垃圾中转站散发异味,距离小区和幼儿园很近,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要求治理。  东昌府区大气8月8日,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该垃圾站配备肩背式电动喷雾器,专用除臭剂,对站内外进行除臭。现场核查时站内有轻微异味,站外无明显异味。
属实为消除站内轻微异味,环卫中心已安排加装专业垃圾除臭自动喷淋设施。今后,将采取专业除臭自动喷淋设备与人工喷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臭;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缩短垃圾滞留时间的方式,减少异味的产生。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已办结
2D3LC20240807002来电高唐县合盛路与超越路交叉口西500米左右时风现代装备产业园,环保检查时,该厂的镀锌车间晚上工作,有专门人员在厂区外盯梢,有人检查直接通知停产,镀锌时污水排放至镀锌车间旁边的污水管道内,且时风集团厂区的所有作业车辆和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均不达标,要求处理。(市民要求工作人员处理时给予联系,带领工作人员现场指认,但需要对企业保密个人信息。)高唐县水/其他    2024年8月8日,高唐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高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人反映的时风现代农业装备产业园,位于时风路西首,隶属于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
    一、反映“镀锌车间污水排放”的问题:镀锌车间位于时风现代农业装备产业园内偏北位置,该车间共有两条镀锌生产线,因市场原因一号镀锌线已于2023年11月停止运行,目前,仅有二号生产线正常生产。经查阅该公司环评相关资料,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擦洗废水、生活污水、酸雾吸收塔碱喷淋废液。经现场核查,该车间二号镀锌线正常生产,车间地面清理方式为洒水清扫,不产生地面擦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及其运行维护台账显示截至目前未更换过碱喷淋废液。经对该车间及周边排水管道进行排查,未发现镀锌车间生产废水外排现象。执法人员现场查阅了热镀锌车间视频监控及生产台账,2024年以来该车间夜间均未生产。
    二、反映“作业车辆和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均不达标”的问题:时风集团厂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为环三排放车辆,运输车辆为国四及以上车辆。执法人员查阅了时风集团各厂区进出运输车辆登记记录,显示所使用运输车辆均为国四及以上车辆。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24年8月8、9日,对时风集团各厂区内所有在用的作业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运输车辆全部进行了尾气检测,共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15台,厂区运输车辆46台,检测结果显示,全部符合相关排放标准,未发现尾气超标排放现象。
不属实已办结
3D3LC20240807003来电2022年开始,高唐县固河镇巩庄村西北角养鸭场(原老砖厂)经常向西侧坑内排放鸭粪,导致坑内的水发绿,污染严重,要求查处。    高唐县水/其他2024年8月8日,高唐县政府组织县畜牧水产事业中心、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固河镇政府等单位(部门)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了解,该养殖场存在投放少部分经初加工后的干鸭粪作为鱼塘水产养殖的有机饵料;现场核查时,坑塘边存在因投喂时散落的少许干鸭粪,已督促该养殖场对散落的鸭粪进行清理。对反映的坑内水发绿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坑塘为老砖厂取土所形成,池水为死水,水质轻微发绿,水中养有淡水鱼,水面有鸭、鹅等水禽戏水,不存在严重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即知即改,
对坑塘边存在因投喂时散落的少许干鸭粪, 现已经清理干净。 
县镇两级农业农村及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督导,减少使用发酵好的干鸭粪作为鱼类养殖的有机饵料,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已办结
4D3LC20240807004来电每天24:00之后,度假区朱老庄镇徒骇河王堤口大闸北侧,有较多市民电鱼,多次向市民热线反映,未得到解决,要求尽快制止。度假区生态    2024年8月8日,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组织朱老庄镇政府、水利部门、市政执法部门、派出所、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朱老庄镇辖区内徒骇河王堤口闸口至焦营村全长约六公里,暂未发现反映的电鱼现象。
   2.“多次向市民热线反映,未得到解决 ”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电鱼行为的巡查和打击,发现电鱼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2.市民反映的热线问题,度假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队高度重视并对该河段进行联合执法,多次收缴渔具、渔船、地笼等。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村民法律意识。
2、强化日常监管,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巡查效率。
3、推动生态修复,恢复河段生态平衡。
已办结
5D3LC20240807005来电茌平区振兴街道洼李村东2公里105国道茌平区粮种厂内存在养猪厂,该养猪厂散发臭味(粪便池外溢、死猪臭味),污染环境,要求查处。茌平区其他/大气2024年8月8日,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组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振兴街道对信访件反映问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养猪厂为聊城市茌平区联萌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办事处洼李村东(茌平区良种繁育场内),主要从事牲畜饲养、种畜禽经营等,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齐全。目前该养猪厂生猪存栏量约为1300头。现场建设有集水池、固液分离池、气浮池、水解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了防渗处理。生活污水、猪尿和冲栏废水混合后,经格栅及沉砂集水池和固液分离设备预处理后,采用“水解酸化池+厌氧反应池+稳定塘”工艺处理,出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该公司与周边农户签订了粪污委托处理协议及外运台账)。
该养猪厂建有冷库用于病死生猪的暂时存放,并与临清市汇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书,定期对病死生猪进行清运。
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集水池、固液分离池、气浮池、水解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等污水处理设施无污水外溢现象,经过对厂区内外排查,未发现有废水外排情况。厂区内冷库中存放少许身长30-70cm的病死仔猪,厂区内外未发现其他病死生猪。
现场调查时在厂区周边能闻到轻微异味,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随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督促该养猪厂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少异味的产生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已办结
6D3LC20240807006来电临清市烟店镇323省道和烟店北环交叉口东北方向270米路西宇海数控设备厂,不定期进行喷漆作业,气味扰民,且不定期20:00之后,进行数控工作,声音较大,噪声扰民,要求尽快制止。临清市大气/噪声    8月8日,临清市政府组织烟店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是临清市宇海机床设备有限公司,从事机床配件的生产加工、维修,属环评豁免类项目。车床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噪声,为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产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经排查车间及周边环境未见喷漆用原料、工具及喷漆痕迹,现场无喷漆异味。该公司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工作人员20:00后多次查看均未发现生产。
部分属实   要求企业密闭车间,关闭门窗,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加强日常管理,减轻噪声影响。已办结
7D3LC20240807007来电东昌府区侯营镇辛庄村西首养鸭场散发异味,且养殖场附近河道内的 河水发黑,污染严重,要求查处。东昌府区大气/水2024年8月8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侯营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辛庄村共有养鸭棚5个,分别是村西20米左右的3个养鸭棚,养殖户是王延国、王延波,该处养鸭棚建于2016年,现存栏每棚3000只左右,养殖棚外及周边无外排和露天粪便情况,产生的粪便由农户抽取还田使用,现场存在异味;鸭棚周围无任何排污口,河道内均为雨水。村东400米左右的2处肉鸭养鸭棚,养殖户为孙立胜和孙红燕,养殖户孙红燕目前正在建设中未投入使用。孙立胜鸭棚2024年建成,现存栏16000只左右,已配建粪污贮存设施,做到了防雨、防渗、防溢流的三防措施,养殖棚外及周边无外排和露天粪便情况,产生的粪便都收集在储粪池内,现场存在异味。
部分属实东昌府区侯营镇政府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打扫圈舍室内外卫生,保持卫生整洁;加强除臭剂喷洒频次,减少异味产生。加强日常巡查,加强监管。已办结
8D3LC20240807008来电冠县清水镇前小庄村村民庄春兵在村大队部东侧胡同内,建设生产轴承套圈的厂房,每天白天,作业时声音较大,影响居民生活,要求挪移。冠县噪声    8月8日,冠县县政府组织清水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冠县清水镇前小庄村庄春兵轴承加工厂,工厂面积约400平方米,有22台数控车床,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的规定,该项目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关于噪声扰民问题。经现场查看,该加工厂主要生产工序为金属切削,生产产品为轴承车工件,生产时车间门窗关闭,主要噪声源是电机旋转、金属切削,车间墙体采用隔音板。8月8日,冠县环境监控中心对厂界噪声进行了人工监测,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52.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规定的1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55dB(A)(昼间)的标准限值。该加工厂位于前小庄村东南角,东侧为林地、南侧为空地,西侧为闲置养殖房,北侧为庄春兵的自建房。依据《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T18083-2000》,对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不作强制要求。针对群众反映情况,督导企业加强噪声环境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段,消除或者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另外,该加工厂未填报排污登记,已立行立改。
 
    
部分属实督促企业加强噪声控制措施,严禁夜间生产。督促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防环境违法问题发生。已办结
9D3LC20240807009来电临清市刘垓子镇镇政府经常向刘垓子镇刘垓子村生产河沟(镇政府驻地北侧)内排放污水,污染严重,严重查处。 临清市    8月8日,临清市政府组织刘垓子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生产河沟为刘垓子镇政府驻地北侧沟渠,近期多出现短时强降雨,该区域地势低洼、附近农田雨水流入河道,水体不流通、雨后高温导致水面出现浮萍水藻。刘垓子镇政府的生活污水首先排至墙外化粪池中进行预处理,然后通过预埋橡胶管道进入刘垓子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化粪池建设在河沟岸边,由于化粪池年久失修,少量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墙体缝隙渗漏进入河沟,刘垓子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河沟内的浮萍及沿岸环境进行清理,并重新建设化粪池。
部分属实对河沟内的浮萍及沿岸环境进行清理,并重新建设化粪池,8月11日已完工。
  加强日常维护,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已办结
10D3LC20240807010来电茌平区振兴街道泰和小区内东侧原小广场处,该小区为开放小区,有较多物流车停放进行装货,叉车装车时声音较大,扰民严重,要求治理。茌平区噪声2024年8月8日,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组织振兴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泰和小区为商住一体开放式小区,小区东侧共有16家物流商铺(其他南、北、西三个方向均为住宅小区),其中8家物流商铺具有叉车,每天早上6时至11时,下午4时至6时进行叉车装卸作业。属实针对叉车噪声,要求物流商铺规范经营,严格遵守噪音规范及小区规定,重申装卸货时间,不得在午休和夜晚居民休息时段进行叉车装卸货物,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噪音管理告知书,要求物流商铺经营时尽量降低噪音。振兴街道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避免物流商铺在居民休息时段进行叉车作业,防止噪声扰民。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避免物流商铺在居民休息时段进行叉车作业,防止噪声扰民。已办结
11D3LC20240807011来电阳谷县博济桥街道郑庄村东首窑厂内存在建筑垃圾(占地亩数不详),污染环境,要求查处  阳谷县固废8月8日,阳谷县委、县政府组织博济桥街道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信访件中反映的为博济桥街道郑庄村村东(原砖瓦窑厂)遗留部分碎砖块,不存在建筑垃圾的问题。当年被村民铺垫生产路,因今年雨水量大,玉米地积水严重,村民挖沟向坑塘排水,将坑塘边沿的生产路挖开(不是耕地)利于排水,造成土壤砖块堆积。
部分属实博济桥街道办事处安排机械将村民所挖排水的沟渠已恢复成正常路面。恢复路面已办结
12D3LC20240807012来电东昌府区沙镇镇王桐西村西首紧邻高铁位置,经常被不明人员倾倒养殖粪便,大约20米长,现粪便流淌至基本农田内,影响庄稼生长,要求制止倾倒。东昌府区其他2024年8月8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沙镇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反映地点为王桐西村村民靠近高铁处的耕地,该村民的耕地目前尚未进行种植,有养殖户粪污倾倒此地,加之近期雨水频繁,冲刷到附近农田。
属实东昌府区沙镇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机械对该处堆放粪污进行清理,并建立镇村三级巡查名单(帮包科级干部、环保与畜牧网格员、村委),加强巡查频次,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立行立改,加强巡查,确保群众满意。已办结
13D3LC20240807013来电来电人为茌平区肖家庄镇冯营村村民,2024年7月18日21:30左右,有不明人员在来电人空闲宅基地内燃烧疑似医疗垃圾的物品,且之前存在填埋现象,污染严重,要求查处(不需要保密,有视频,可以联系)。茌平区其他2024年8月8日,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组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区卫生健康局、肖庄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相关人员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填埋位置位于聊城市茌平区肖家庄镇冯营村村中间北侧的空闲院落,该位置北侧为聊城市茌平区肖家庄镇冯营村卫生室,南侧为住户,东侧和西侧为胡同。现场进行核实,确定好现场范围后,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保护。
经查看来电人提供的视频,视频中焚烧东西时现场无人,周围没有监控,现场无人指认,无法查找焚烧责任人。为维护群众权益,确保环境安全,聊城市茌平区卫生健康局于2024年8月8日对现场北侧的聊城市茌平区肖家庄镇冯营村卫生室进行检查,经查阅台账,该卫生室均将医疗废物统一送至聊城市茌平区肖家庄镇卫生院进行处理。
2024年8月9日上午,市环境保护工作督察组、来电人及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对现场进行挖掘查看,经挖掘,在该位置地表上发现存在小片燃烧痕迹,大约0.3平方米;在现场东南角土层下发现少量医疗小玻璃瓶;同时来电人口述燃烧碎渣已由其母亲收走,从家中拿出后,发现其中有疑似输液管的未燃物。
2024年8月9日下午,经对掩埋位置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医疗小玻璃瓶等医疗废物大约0.4公斤,因掩埋时间久远,无法查找具体责任人。为维护群众权益,确保环境安全,2024年8月11日下午,将清理出的废弃医疗玻璃瓶在聊城市茌平区肖家庄镇卫生院与聊城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医疗废物交接,由聊城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妥善处置。
属实聊城市茌平区肖家庄镇政府将清理出的废弃医疗玻璃瓶,转交给由聊城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妥善处置,为加强管理,在掩埋现场设置警示标示,严禁周边群众或者经营户随意焚烧倾倒掩埋垃圾。加强管理和治理,引导教育群众规范处理日常生活垃圾,禁止焚烧掩埋;加强对各村卫生室及养殖户的培训和管理,禁止私自处理掩埋医用用品,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已办结
14D3LC20240807014来电阳谷县阿城镇阿东村东首砖窑厂,该厂南首车间,从事粉粹煤矸石工序,扬尘严重,且该厂使用煤炭点火,多次向阳谷环保局反映,未得到解决,要求治理。阳谷县大气8月8日,阳谷县政府组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该信访件与第十二批受理编号〔D3LC20240803003〕反映的为同一问题,反映的企业为阳谷景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环评批复、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齐全。
1、关于“该厂南首车间,从事粉粹煤矸石工序,扬尘严重”的问题。8月8日调查时,该公司煤矸石粉碎车间未生产,煤矸石仓库、车间处于密闭状态。调阅该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自行监测报告,有组织、无组织均无超标排放现象。
2、关于“使用煤炭点火”的问题,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8月8日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调查发现该公司在6月23日19时砖瓦窑点火期间有使用柴油作为天然气替代品现象。
部分属实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执法人员已于2024年6月24日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要求整改完成之前不得点火。加大监管力度,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该公司整改到位已办结
15D3LC20240807015来电东昌府区侯营镇辛庄村周边存在多家养殖场(4-5家),散发臭味,导致蚊蝇严重,污染环境,要求查处。东昌府区大气2024年8月8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侯营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辛庄村共有养鸭棚5个,分别是村西20米左右的3个养鸭棚,养殖户是王延国、王延波,该处养鸭棚建于2016年,现存栏每棚3000只左右,养殖棚外及周边无外排和露天粪便情况,产生的粪便由农户抽取还田使用,现场存在异味;鸭棚周围无任何排污口,河道内均为雨水。村东400米左右的2处肉鸭养鸭棚,养殖户为孙立胜和孙红燕,养殖户孙红燕目前正在建设中未投入使用。孙立胜鸭棚2024年建成,现存栏16000只左右,已配建粪污贮存设施,做到了防雨、防渗、防溢流的三防措施,养殖棚外及周边无外排和露天粪便情况,产生的粪便都收集在储粪池内,现场存在异味。
部分属实东昌府区侯营镇政府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打扫圈舍室内外卫生,保持卫生整洁;加强除臭剂喷洒频次,减少异味产生。加强日常巡查,加强监管。已办结
16D3LC20240807016来电东昌府区利民东路中央帝景小区西南角药膳斋把子肉和稻香村饭店,每天9:00至11:00,排放油烟,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影响周围业主生活,要求制止。东昌府区大气2024年8月8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药膳斋把子肉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聊城市东昌府区咱家药膳把子肉餐馆;稻香村二楼有一家餐厅,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聊城市东昌府区润霖食荟私房菜餐厅,均证照齐全,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聊城市东昌府区润霖食荟私房菜餐厅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聊城市东昌府区咱家药膳把子肉餐馆除味装置存在故障,有轻微异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两家餐饮门店开展人工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油烟排放达标。
部分属实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聊城市东昌府区咱家药膳把子肉餐馆对除味装置故障进行维修,目前,已维修完毕,恢复正常运行。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已办结
17D3LC20240807017来电高唐县聊城龙泰环保公司(具体位置不详,注册地址为高唐县)负责回收聊城市多家医院的(如: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等)医疗废料,但该公司未有处理场地,未有做到闭环管理和全程追溯 ,未将当天回收的医疗废料送到处置地,回收的医疗废物下落不明(每年能回收400多吨),要求核查该情况。
阳谷县鸣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具体位置不详,注册地址为阳谷县)负责回收阳谷县多家医院的(阳谷县人民医院、阳谷县中医院)医疗废料,该公司未有处理场地,未有做到闭环管理和全程追溯 ,回收的医疗废物下落不明(每年能回收几十多吨),要求核查该情况。
高唐县、阳谷县固废 1、2024年8月8日,高唐县政府组织高唐县商务投资促进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龙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聊城市高唐县经济开发区风帆路路东。主要从事一次性医用塑料输液瓶、输液袋及废旧塑料的回收粉碎。该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获得了高唐县商务局核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登记编号为:371526000201801。2022年初,该公司与山东朋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合作经营未被污染的医用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业务。山东朋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编号为:370105000009。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正在进行技术改造。调查人员现场查阅了该公司2022年以来的委托处置合同、医疗回收物品转移联单,显示该公司2022年共计从合作医院回收11.218吨,山东朋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从该公司入库11.218吨;2023年共计从合作医院回收11.592吨,朋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从该公司入库11.592吨;2024年至今共计从合作医院回收9.282吨,朋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从该公司入库9.282吨。且合作医院内部有可回收物暂存点,待产生的医疗可回收物够量后,由山东朋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回收并运输到济南进行处理,不需要每天回收。通过转运台账可以看出,从合作医院回收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做到了闭环管理,全程可追溯,不存在下落不明的情况。
2、8月8日,阳谷县党委、政府组织阳谷县卫生健康局、阳谷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负责回收阳谷县多家医院的医疗废料,该公司未有处理场地”的情况属实。经核实,该公司现存储地点为仓库式存放,回收的医疗废料属于医疗可回收物,与包括阳谷县人民医院和阳谷县中医院在内的全市50余家医院签订了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回收合同,对收购来的医疗可回收物打包后,直接卖与山东宏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期间无加工工序。
2、关于“未做到闭环管理和全程追溯,回收的医疗废物下落不明”的情况不属实。调阅该公司供销合同及出入库台账,2024年收购输液瓶及玻璃瓶约120吨、透析桶约3.6万个,出库输液瓶及玻璃瓶约61吨、透析桶约2.4万个,未发现违规处理的情况。
1、不属实
2、部分属实
督促规范管理,长期坚持。立行立改已办结*
18D3LC20240807018来电东昌府区古楼街道鼎顺花园小区A区8号楼东侧化粪池,老旧小区改造停工后,工作人员仅使用土工布覆盖,现天气炎热,异味较大,要求治理。东昌府区大气2024年8月8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古楼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鼎顺花园小区A区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目前处于收尾、验收、移交中,现场个别地方存在施工剩余零星工程,8号楼东侧有一化粪池,因天气原因,散发异味。
属实东昌府区古楼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督促施工企业将小区8号楼东侧化粪池盖板固定,并对周边地面进行硬化。目前,整改已完成。立行立改已办结
19D3LC20240807019来电来电人为莘县魏庄镇张炉村村民,2014年,来电人通过村委会将耕地对外租赁,后期耕地被建设成万物春棉被厂,且地面被硬化,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不需要保密,可与来电人联系)。                           莘县 生态8月8日,莘县县委、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魏庄镇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该宗地占地面积约2亩,二调地类为耕地,三调为工业用地,已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摸排号:371522010448,占用前是魏庄镇张炉村集体土地,是张炉村村民张有才的蔬菜大棚,2014年莘县燕塔街道后杨庄村村民杨代海,租用该地块建设了蔬菜大棚棉被加工车间,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属实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8月9日进行立案查处该宗地已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再行处置。阶段办结
20D3LC20240807020来电冠县经济开发区东环路北段东侧山东瑞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3年期间,该公司在北侧中拓物流用地,不间断填满工业润滑油油渣,大约10吨以上,要求查处。(照片资料通过邮政信箱提供)冠县固废    2024年8月8日,冠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建有年产36万吨优特钢冷轧工程项目,有冷轧生产线1条,2018年11月29日通过环评审批(冠环报告表〔2018〕240号),2021年8月16日建设完成并进行了自主验收;该公司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边角料,危险废物主要有废轧制油、废油桶、废润滑油及含废滤网。该公司建有固废、危废暂存场所,设有管理台账,与山东聚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委托处置合同。查阅历年来的产废台账与处置联单,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与处置数量相符。
    信访反映的中拓物流用地,占地面积51.5亩,为2022年7月1日山东瑞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租借给浙商中拓集团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主要用于钢材仓储业务,无生产加工行为。地块北半部分为办公场所和货场,货场地面采用石子进行硬化,硬化面积24.3亩,南半部分为草地和树木,面积24.8亩,中间路面采用商混进行硬化,硬化面积2.4亩;通过现场查看,南半部分地块地面平整,绿化草地和树木长势良好且无缺失、无裸露土地等。通过查阅对比2019年至2023年的卫星图片,未见地表建筑有明显变动,截至公示前未收到举报人说的照片资料,查无实据。

    
不属实已办结*
21D3LC20240807021来电东昌府区聊堤口路(望湖附近)扬尘严重,影响环境,要求治理。东昌府区大气2024年8月8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东昌府区聊堤口路前街位于古楼街道聊堤口村南,该处路段属于待拆迁区域,路面为混凝土浇筑,部分路面破损。
属实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福州大弘朗洁环保有限公司组织对该道路进行全面洒扫,同时督促环卫公司加强日常巡查,按照保洁要求落实洒水,维护好该区域的环境卫生,有效降低扬尘。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已办结
22D3LC20240807022来电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张疙村村东首路北无名家具厂,负责人:张忠望、生产负责人:张伟(15006375190),每天6:00开始,该厂房噪音较大,扰民严重,且板材未达到环保标准,向板材里面添加杀虫剂,厂区周围异味严重,要求处理。东昌府区大气/噪声2024年8月8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柳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兴伟家具厂位于凤凰工业园纬三路经一路路口南100米路东,该家具厂未办理配套的环评手续,无排污许可相关文件。该家具厂于2023年7月在张疙瘩村内一家具库房内建设,2024年3月开始从事木器家具的加工生产。现场生产设备有电锯、排钻、封边机、空气压缩机各一台,车间内存有加工的成品及半成品学习桌。
属实东昌府区政府责令柳园街道办事处对现场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按照“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立行立改,确保群众满意。已办结中共柳园街道党工委给予张疙瘩村书记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3D3LC20240807023来电东阿县高集镇大侯村前街自来水不定期出现异味(水发酸、发咸),原因不明,老人饮用后出现腹泻现象,要求治理。东阿县2024年8月8日,东阿县政府组织高集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具体情况是高集镇大侯村东南角固定区域内部分用户偶尔出现该现象,村内其他区域用水户未出现异常。经现场对上游及部分用水户家中水质进行抽检,水质均合格。情况分析:由于2020年底农村供水公司仅将供水主管网与该村主管网进行对接,村内管网由村集体2021年自行招标施工。经初步排查,疑似该区域内供水主管道由于时间长久,前期用水水源水质不同,造成管壁杂质较多,更换农村供水水源后,水压较大,将原管道管壁杂质冲刷导致水质变差。
属实对高集镇大侯村东南角固定区域内供水主管道进行更新改造,预计十日内全部整改完毕。立行立改长期坚持阶段办结
24D3LC20240807024来电东昌府嘉明工业园隆源路1号成美塑业有限公司,无任何环评,违规使用固废制造塑料颗粒,且违规回收塑料颗粒,要求查处。东昌府区其他2024年8月8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聊城成美塑业有限公司位于东昌府区嘉明工业园隆源路1号,环保手续齐全,为排污登记管理类。该公司从事EPE农业大棚保温被材料生产,原料为低密度聚乙烯树脂,辅料为抗缩剂、单甘脂。低密度聚乙烯树脂供应商分别为齐鲁石化公司、燕山石化、昆仑石化及国外进口国家(俄罗斯、伊朗、印度),辅料抗缩剂、单甘脂供应商来自广东、浙江等公司。2024年购买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47.5吨,辅料抗缩剂、单甘脂14吨。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该公司存在自产废料回收工艺,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该公司回收利用自身产生的下脚料,通过熔融挤出切粒机将下脚料破碎、熔融、挤出、冷却、切粒后作为原材料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固废制造塑料颗粒,且违规回收塑料颗粒的情况。
不属实已办结
25D3LC20240807025来电冠县东古城镇长乐路冠县海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时噪音和灰尘严重,存在污染,要求查处。冠县噪声、大气    2024年8月8日,冠县党委、政府组织东古城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冠县海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冠县东古城镇工业园,该公司东侧为冠县炜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西侧为长顺渠,南侧为长乐路,北侧为耕地,建有年产铸件4000吨及机加工项目,2016年7月25日取得环评备案意见(冠环评备〔2016〕35号);2020年11月16日依法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管理级别为简化管理。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8月9日,冠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废气及噪声排放情况开展了人工检测,依据8月12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0.449mg/m3)、噪声检测最高值52.9dB(A),检测结果达标。
    同时,为减轻公司生产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分局执法人员督促企业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定期清理厂区积尘,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切实维护周边群众环境权益。
    
部分属实冠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环境违法问题发生。已办结
26D3LC20240807026来电高唐县人和街道北湖路华银小区4号楼下天栋汽车维修整形中心商铺,建设有喷漆房,距离居民区太近,喷漆时异味较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要求搬离。高唐县大气    2024年8月8日,高唐县政府组织高唐县交通运输局、高唐县人和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高唐县天栋汽车维修养护服务中心位于高唐县人和街道华银时代城西门106-107号商铺,北湖路华银小区4号楼楼下,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面积共78㎡,有1间喷漆间。现场检查时,未开展喷漆作业,无异味。8月9日,高唐县交通运输局联合高唐县人和街道办事处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走访附近华银小区4号楼内4位居民,其中3名居民反映偶尔有异味较大的情况发生,1名居民反映无异味。
部分属实    高唐县交通运输局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高唐县天栋汽车维修养护服务中心对未备案、不符合行业开业标准的问题进行改正,整改完成前不得开展相关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要求高唐县交通局及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加强监管,落实高唐县天栋汽车维修养护服务中心主体责任,保障合法依规经营。

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已办结*
27D3LC20240807027来电东昌府区广平镇张善村南首一级路附近存在张天兵开设的沙场,生产时存在噪音和扬尘,属于占用基本农田建设,要求查处。                                 东昌府区噪声、大气2024年8月8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广平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位置广平镇张善村南首聊城顺方源管业公司东临,为聊城市东昌府区天兵砂石料厂,经营性质为个体工商户,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销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相关规定,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该沙场占地面积约4.68亩,从事沙子、石子等建筑材料销售,现场核查时厂区有铲车一辆,物料已清理完毕,在从事装卸过程中有噪音产生。经调查,该沙场于2013年前后开始使用该地块存放砂石料,经
套合2009—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该地块全部为耕地;经套合2020—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该位置设施农用地1.33亩、乔木林地0.62亩、水浇地(一般耕地)2.73亩,不涉及基本农田。
部分属实目前该沙场已停止经营行为,物料已清理完毕,并选择符合要求场所进行经营。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已办结*
28D3LC20240807028来电临清市金郝庄镇临高路新集村路段马江超市向南100米路西废品回收站,堆放较多废品,无防护措施,导致向周围流淌黑水,异味刺鼻,要求治理。
2,临清市金郝庄镇杜洼村村民王传信在村西首开设铸造厂,无相关手续,偷开电炉铸造,多次通过市民热线举报,未处理,要求查处。
3,临清市金郝庄镇程马村村民程振磊在村东首开设铸造厂,无相关手续,偷开电炉铸造,多次通过市民热线举报,未处理,要求查处。
临清市大气/其他    8月8日,临清市政府组织金郝庄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1.信访反映的是新集南村废品收购站,市场占地约80余亩,共有9家经营单位,主要从事废旧轮胎、废旧打包带、废旧塑料管道收购,以分拣、销售为主。由于近期短时强降雨,雨水冲刷废旧物资,并流入附近沟渠,水质清澈,未见有黑水流淌的现象,现场有轻微异味。
   2.临清市胜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传信,经查,车间内存有10台造型机器、部分模具。2024年5月29日,金郝庄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企业无任何手续,应予以拆除取缔,该公司自行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因该公司生产设备属于银行贷款抵押物品,暂存于西侧仓库内。经查阅今年以来的信访举报记录,没有关于该公司的信访投诉。8月8日现场检查时无生产迹象。
   3.信访反映的铸造厂为临清市群星曲轴厂,该公司以生铁,硅铁为主要原料,生产单缸内燃机曲轴,环保手续齐全。2023年12月该企业因土地重新规划问题,铸造工序被发改部门列为省第二批4587号“两高”项目,已将电炉拆除。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电炉已挪离工位,熔炼、浇铸工序已停产多时,未发现生产迹象。经查阅今年以来的信访举报记录,没有关于该公司的信访投诉。
部分属实   1.要求9家经营单位将回收物品分类存放、及时覆盖。
   2.王传信铸造厂将生产设施拆除,集中堆放、暂存于厂区西侧仓库。
  
   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已办结*
29D3LC20240807029来电莘县魏庄镇邹巷村南首兴达养猪设备大全工厂夜间噪音扰民,且向附近河道和大坑排放污水,要求查处。  莘县 噪声2024年8月8日,莘县人民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及魏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莘县兴达养猪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位于莘县魏庄镇邹巷村村南,主要经营范围:畜牧机械制造、金属工具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生产工艺为:圆管和方管—切割—焊接—成品,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
1、关于该公司夜间噪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经核实和向公司负责人、村支部书记、附近住户了解情况,均表示夜间不生产经营,没有噪音扰民情况。8月8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魏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未发现有生产迹象和噪音扰民情况。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因行情及市场销售原因,不再生产,自愿拆除焊接、切割等相关生产设备,只作为仓库和销售展厅存放成品设备,目前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
2、关于该公司向附近河道和大坑排放污水问题。该公司整个生产工艺不涉及用水,无废水排放。厂区附近无河道,仅在厂区北侧有该村集体收集雨水坑一处,与厂区无管道相连,排查厂区四周未发现有管道排污情况。
不属实已办结
30D3LC20240807030来电十多年前,东昌府区韩集镇朱楼村西首的200亩的基本农田被韩集镇电厂承包,2024年7月,该处5亩左右的土方,被电厂的工作人挖掘售卖至某高速方,要求制止。东昌府区生态2024年8月8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韩集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聊城市惠辉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份开始陆续挖土,已形成占地约7亩、深约5米左右的深坑,取土部分经套合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占用耕地5.58亩,占用坑塘水面1.48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部分属实聊城市惠辉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在耕地取土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韩集镇政府督促惠辉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对挖掘坑塘进行回填,恢复土地原貌。涉及违法行为由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依法依规处理到位。立行立改,加强监管未办结*
31D3LC20240807031来电茌平区菜屯镇污水处理站(仅一家)处理污水时散发臭味,但该污水处理站经常不处理污水(处理污水时有臭味,不处理时没有),要求核查。茌平区水、大气8月8日,茌平区住建局、菜屯镇政府相关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菜屯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备为地埋式一体化设备,通过查看近期运行记录、电费单等资料结合现场污水处理实际,菜屯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调试期间正常处理污水,日处理污水量约600m³,污水处理全流程封闭,现场无异味。不属实已办结
32D3LC20240807032来电东昌府区韩集镇贾庄村村民贾佯利承包村西首韩集镇电厂南侧20亩左右基本农田,2年前,贾佯利将该处农田的土方私自挖掘售卖,要求处理。东昌府区生态2024年8月8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韩集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该处位于韩集镇电厂南侧,山东徐氏重工有限公司北侧。该地块(约20亩)因历史原因归属贾庄、赵庄、朱楼三个村庄共同所有。经调查,2019年前后该地块南侧(约10亩)承包给贾庄村村民贾仰利,承包时该地块较周围地势低1米左右。2020年前后,贾仰利将该地块北侧坑塘加深并将土垫至南侧。南侧垫平之后至今一直闲置,地面多为杂草。北侧坑塘,经套合2009-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为林地,套合2020-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坑塘水面。不涉及基本农田。
不属实已办结*
33D3LC20240807033来电D3LC20240726015(因修建聊城市海源路占用东昌府区古楼街道母向村耕地,后期市政园林处将耕地又承包给丽轩园林(地址不详,负责人:刘文平,电话:13863568335),但丽轩园林却向耕地内填埋建筑垃圾,
严重破坏环境,要求处理。)来电人表示上述问题未解决,现有人员在清理,但仅清理土地表面上的建筑垃圾,填埋在地下的建筑垃圾未有清理,要求核实处理。
东昌府区其他该案件与编号D3LC20240726015、D3LC20240805011案件举报问题基本一致。
8月6日,市城管局园林科对丽轩市政园林负责人进行详细询问,因该处地势较洼,经常积水造成苗木死亡,2022年使用绿化种植土进行了垫土增高,并非建筑垃圾。8月7日,市城管局组织市园林中心雇用挖掘机,现场对举报地点周边使用机械进行了深挖检查,检查期间举报人也来到现场,共挖掘7处,深度约1.2-1.3米,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情况。8月8日,接到举报件后再次来到举报区域深入走访排查,也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情况。
不属实已办结
34D3LC20240807034来电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张飞村村民家中几乎都有地下井,抽上来的水有较多黄色油泥,地下水污染严重,要求治理。东昌府区2024年8月8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柳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来电人反映的张飞村位于柳园街道办事处,该村目前已连接自来水。根据来电人反映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柳园街道办事处张飞村的村北与村南两个点位进行地下水取样检测,检测人员对现场抽取的水样目测水质较清澈,嗅辨无异味,检测指标汞、砷、硒、铁、铜、锌、锰、石油类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不存在地下水污染严重情况。
不属实已办结
35D3LC20240807035来电阳谷县张秋镇北街村北关街存在养猪厂(三孔桥附近,养殖几十头),夏天散发异味,并且蚊蝇严重,要求查处。阳谷县大气8月8日,阳谷县党委、政府组织阳谷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张秋镇人民政府、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经核实,该养殖户(孙瑞臣)位于张秋镇中心小学丁字路口北侧,存栏大小45头;畜禽粪污存储设施配建齐全,堆粪棚内的粪污已用塑料膜覆盖,经了解养殖户不定期喷洒消毒液去除异味,现场有消毒液味,无其他异味,有少量蚊蝇。
部分属实指导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喷洒除臭剂除味,同时喷洒灭蚊药,减少蚊蝇产生。责成张秋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督检查,减少类似问题发生。要求养殖户勤喷洒除臭剂除味,同时喷洒灭蚊药,减少蚊蝇产生。已办结
36D3LC20240807036来电东昌府于集镇孙堂村村西首家庭敬老院,无粪污处理设施,粪便和污水直接排放至敬老院北侧的渗水坑内,气味刺鼻,要求处理。东昌府区(实际为度假区)大气8月8日,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组织于集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件反映问题地点位于度假区于集镇孙堂村村西首家庭敬老院,营业执照名称: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于集养老服务中心,成立日期2020年1月17日,经营范围是代养、托管、护理老年人、残疾人,病愈康复、长期短期修养,法定代表人:马云敏。经现场核查,该养老服务中心建有配套设施,粪污收集池30立方米,粪便经水冲进入化粪池暂存,定期进行抽取转运。经核查该养老服务中心北侧没有渗水坑,但存有雨水排放口1个。部分属实该养老服务中心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抽取转运。同时,加强化粪池的管理。不存在污水直排行为。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巡查监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问题。已办结
37D3LC20240807037来电东昌府区振兴西路道口铺家属院(实验中学西临)临街郑州滋补烩面饭店油烟机噪音扰民,存在噪音污染,要求治理。东昌府区噪音2024年8月8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餐饮门店为聊城市东昌府区郑州滋补烩面馆,证照齐全。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现场噪音来源为净化设备故障。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门店排放油烟浓度、店铺周边噪声进行了人工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均达标。
属实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门店立即对净化设备进行维护更换,目前,已完成整改。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已办结
38D3LC20240807038来电莘县俎店镇北侧炼油厂,具体厂名不详,每次下雨,该厂排放刺鼻气味,扰民严重,要求查处。莘县大气   2024年8月8日,莘县政府组织俎店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信访人举报的炼油厂为聊城丰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建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关于该公司每次下雨,排放刺鼻气味,扰民严重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因市场行情原因,自今年4月1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调查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停产中,炼油车间已密闭,污水处理站全封闭,无废水处理,检查当天恰逢昨日降雨,厂区内无明显异味。通过对整个厂区的全面排查,未发现有违规排放问题。
部分属实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督促该公司加强厂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监管,杜绝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已办结
39D3LC20240807039来电东昌府区沙镇镇杨宇村村民张广运占用村南首耕地养猪,并向附近河沟内排放污水,污染严重,要求查处。东昌府区2024年8月8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沙镇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问题一:关于占用村南首耕地养猪的问题。张广运养猪场为2006年建设,目前现存栏母猪和育肥猪共计12头,经自规部门核实该处为设施农用地,不存在占用耕地现象。
问题二:关于向附近河沟内排放污水的问题。经现场查看,该养猪场四周无河沟,场内配建暂存池,做到了防雨防渗防溢流,平时粪便存于暂存池,用于自家耕地施肥还田,无外溢现象。日常除臭剂喷洒记录完整,粪污台账健全。
不属实已办结
40D3LC20240807040来电每天,东昌府区柳园街道文化路聊城市中医院顶楼,通风设备声音较大,因距离羡林苑小区7号楼和8号楼较近,扰民严重,要求治理。东昌府区噪声经查,因业务需要,聊城市中医院国医楼在顶楼建有排风机用于病理科排风换气。经向工作人员核实,在风机运转期间,确有居民反映的风机噪音较大、影响休息情况,为此医院对风机运转时间进行调整,晚间停止使用。聊城市中医院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分别于8月9日和11日进行了两次噪音检测,经检测,结果均达标。属实聊城市中医院已主动对排风风机进行了检查维护,以保证风机运行稳定,并在夜间停止使用,降低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立行立改已办结
41X3LC20240807001来信冠县崇文街道办事处吉固村(1000多人村)周边200米内有十几个养鸡养牛场占用耕地建设、露天晒粪,致使村里苍蝇遍地、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到了居民生活环境,要求查处治理。冠县大气  8月8日,冠县县政府组织崇文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现场调查,崇文街道吉固村共有养殖场12家,根据《冠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均不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
  1、关于养殖场占用耕地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及查阅相关资料,12处养殖场(户)占用一般农用地建设,无用地手续。土地性质符合备案要求,下步完善相关手续,消除违法状态。
  2、关于养殖场露天晒粪问题。经现场调查,12处养殖场三防设施完整,运行正常,粪污去向明了可追溯,无直排和露天晒粪的情况。但是,在吉固村北有少量还田粪肥,占地0.3亩,已依照技术规范发酵完成,计划近期翻耕复种,8月8日下午进行了翻耕。
  3、关于村内苍蝇遍地、臭气熏天问题。经现场核实,未发现苍蝇乱飞现象,臭味仅限于养殖场内部和较近的周边。8月8日冠县环境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对该村养殖区村北、村南、村西下风向3个点位进行恶臭气体采样,8月13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养殖区下风向1#、2#、3#监测点,臭气浓度分别为17、16、14(无量纲),无组织臭气浓度符合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1、督促养殖户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及时清理拉运畜禽粪污,加强场区卫生管理。通过在饲料中添加微生态制剂、对粪污进行隔离或密封、采取吸附装置、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臭气异味的产生和散发。2、将积极引导村民按照聊城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要求,对固体粪便堆肥进行覆膜处理,防止出现露天晒粪情况。减少粪污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防环境违法问题发生。已办结
42X3LC20240807002来信经济开发区东城街道辽河路百合新城小区二期北墙外,在围墙和滨河绿化带之间的空地上,有的居民种了菜园,上肥料时臭气熏天。个别地方还搭建了私人花园,建了假山、水池,破坏了原有的生态环境。要求拆除违法建设和回复原有生态。经济开发区大气/其他8月8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东城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核实处置,核实情况如下:
1、经调查,百合新城小区二期北墙外业主种植菜园,为2016年10月20日聊城民绿置业有限公司与辛屯村民委员会签订租赁协议,将百合新城二期北墙外和滨河大道之间共30.5775亩土地流转给聊城民绿置业有限公司,该土地后期被聊城民绿置业有限公司分割成菜园租赁给百合新城小区部分业主种植蔬菜;东城办事处工作人员在现场未发现举报人所反映的上肥料时存在臭气熏天气味的问题。
2、经调查,个别地方搭建私人花园,搭建假山、水池问题,为百合新城业主王存朋所建。位置在滨河大道绿化带最南侧与菜园最北侧之间空置的、无人使用的地块。王存朋认为该地块无人使用,私自在该地块建设假山,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经查阅《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假山区域为规划的公园绿地,由于假山区域对外无通道,拆除难度大并易形成新的建筑垃圾及卫生死角,为有效利用资源避免形成新的社会问题,采取措施如下:①2024年8月7日,业主王存朋与聊城旭润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捐赠协议,已将假山、水池无偿捐赠给国有公司。②东城街道办事处将假山区域使用围挡全部封闭,用于将来规划绿地建设。
部分属实1、为防止居民上肥料时产生异味,劝导居民上肥料时采用气味较小的无机肥料。
2、东城街道办事处已将假山区域使用围挡全部封闭,待开发区将该区域建设绿地公园时再进行开放。
1、为防止居民上肥料时产生异味,劝导居民上肥料时采用气味较小的无机肥料。
2、东城街道办事处已将假山区域使用围挡全部封闭,待开发区将该区域建设绿地公园时再进行开放。
阶段办结
43X3LC20240807003来信高唐县汇鑫办事处四盒李村李卫兵紧靠村庄养殖肉鸭,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苍蝇遮天蔽日,严重影响到附近百姓的正常生活。要求治理。高唐县大气2024年8月8日,高唐县政府组织县畜牧水产事业中心、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汇鑫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部门)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该户位于村东,距离村庄100余米,棚周边无粪污堆放和污水排放现象,存在轻微异味,未对周围居民造成大的生活影响。经现场督促指导,该养殖户立即喷洒除臭剂,最大限度的消除异味。今后继续督导该养殖户保持现场干净卫生,及时清理粪污废弃物,适当增加喷洒除臭剂的剂量和频次,指导养殖户做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工作。
部分属实即知即改,立即组织该养殖户喷洒除臭剂,最大限度消除异味。县、街道两级农业农村及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督导,确保养殖户定期喷洒除臭剂,督导其保持现场干净卫生,尽最大限度的消除气味,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44X3LC20240807004来信东昌府区朱老庄镇毛营村,有几个大鹏养殖鸭和猪,异味严重,粪便随意存放,要求治理。东昌府区(实际为度假区)大气8月8日,度假区管委会组织朱老庄镇人民政府,镇畜牧部门、镇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经查,毛营村共有养殖大棚16个,其中13个大棚未进行养殖。剩余3个养殖棚共30头猪,8800只鸭子。现场核查时有异味但不明显,养殖户均有粪便收集池,未发现随意堆放粪便的情况。部分属实1、将粪便收集池进行密闭处理,防止其随意暴露。
2、使用除臭剂,抑制异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
3、要求养殖户严格做到三防,防雨水防渗防外溢。
1、加大巡查力度,镇畜牧部门严格按照网格化帮包制度,督促对存在养殖户粪污处理,异味、等问题进行技术指导,
2、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零缝隙”监管。
3、促进生态养殖,提升养殖环境。
已办结
45X3LC20240807005来信聊城华荣企业有限公司,异味严重,除味的设施不运行,噪音大,要求治理。度假区大气/噪音2024年8月8日,度假区管委会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于集镇工作人员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为聊城市华荣漆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涂料生产、加工、销售,该公司调剂900吨丙烯酸涂料项目于2017年8月份通过环评审批,2017年8月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已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                                        问题(一)针对异味严重,除味设施不运行问题。经调查,生产中产生异味的工序是下料口、搅拌、研磨、调色、分装、洗刷6个生产工序,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和二甲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调阅该企业环保设备运行检查记录及现场查看环保设备运行情况,生产过程中及时开启环保设备,经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环保设备不运行的情况。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在运输原材物料进出车间时,未及时关闭好生产车间大门,造成厂区存在异味,已要求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在运输原材物料进出车间时,及时关闭车间大门,减少无组织排放,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为保障群众利益,在该公司生产正常时,8月8日度假区生态环境分局针对异味问题委托山东润景检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废气进行检测,经检测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值为14.8mg/m³,二甲苯实测浓度值为0.279mg/m³,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1.96mg/m³,二甲苯最大浓度值为23.6ug/m³,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排放标准要求。                                                     问题(二)针对噪音大的问题。经调查,该该企业东侧为居民区,西侧为耕地,南侧为道路,北侧为耕地,在该公司生产正常时,8月8日度假区生态环境分局针对噪音问题委托山东润景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经检测厂界噪声最大测量值为56.0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部分属实加大对该公司的巡查力度,要求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生产车间实现密闭,确保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异味及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立行立改已办结
46X3LC20240807006来信阳谷狮子楼橡胶厂异味严重,管子头乱放,要求治理。阳谷县大气8月8日,阳谷县政府组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阎楼镇党委、政府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信访人反映的阳谷县狮子楼橡胶厂实为山东阳谷狮子楼橡胶有限公司,该企业环评批复、验收及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齐全。
1、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年产200吨钢丝高压管、300吨联线高压管和建筑机械车间正在生产,配套治污设施正在运行,车间门窗呈密闭状态,产污环节设置集气罩及软皮帘收集废气,车间内温度较高存在异味,巡查厂区周边及下风向,无明显异味。2024年8月9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大气污染物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2、该公司管子头为胶管两端切割产生,经现场查看该公司已签订废管头处置协议,现场管头集中存放,定期出售建立并记录台账。
部分属实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及周边区域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强化监督管理,要求企业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并长期坚持。已办结
47X3LC20240807007来信阳谷县张秋水源地一大型宰杀厂六合鲁信,污染水源,气味严重,要求停止污染水源,杜绝异味产生。阳谷县水/大气8月8日,阳谷县政府组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张秋镇党委、政府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信访人反映的为阳谷六和鲁信食品有限公司,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函〔2010〕505号,张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50米的区域。六合鲁信距最近取水井1#号85米,不在一级保护区内。调阅张秋水源地地下水检测报告,符合饮用水源地三类标准。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该公司挂鸭台、污水处理站、污水池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在运行。厂区内存在异味,厂区外周边未发现明显异味。调阅聊城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未发现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2024年8月8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该公司废气及废水进行监督性检测,污染物浓度均符合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加大监管力度,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该公司按证排污,达标排放已办结
48X3LC20240807008来信阳谷西湖职业学校附近,有一宰杀厂,异味扰民,废水不处理排入下水道,异味严重,要求有关部门进行监管和治理。阳谷县大气8月8日,阳谷县人民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狮子楼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信访人反映的为山东阳谷蒿之源食品有限公司,该企业环评批复、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齐全。
1、关于“异味扰民”的问题,现场核查时,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治污设施正在运行,厂内待宰区有轻微异味,其他区域基本无异味。该公司屠宰车间待宰区及挂鸡生产线设置集气罩,屠宰车间主要产臭单元及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进行密闭,微负压收集后的恶臭气体通入“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无组织、有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2、关于“废水不处理排入下水道,异味严重”的问题,该公司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喷淋塔废水、消毒池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该公司与阳谷县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协议,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初步处理后的废水水质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该公司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聊城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v6.1进行联网,不存在不处理直接排放的现象。
部分属实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强化监督管理,要求企业强化环境管理水平并长期坚持。已办结
49X3LC20240807009来信旅游度假区奥祥禽业养殖场,异味严重扰民,废水乱排,要求治理。度假区大气/水8月8日,度假区管委会组织朱老庄镇政府、畜牧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群众反映的实际为聊城昌盛肉鸡养殖有限公司,2015年批复建设,位于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朱老庄镇蒿科李村西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鸡舍、仓库、办公室、配电房、门卫、绿化等公用辅助设施,年出栏肉鸡27万羽。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完成备案。
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近期未进行养殖,现场无异味。养殖人员正在对鸡舍进行冲洗设备,该养殖场已进行雨污分流,厂区外未发现乱排放污水行为,近期雨水较多,鸡舍与鸡舍之间存在积水现象。
部分属实1、安排该养殖点对鸡舍之间积水进行疏通, 目前已整改完毕。
2、加强对养殖期间管理,确保有一个良好的养殖环境。
加强监管, 督
促养殖场做好
粪污收集, 及
时转运, 减少
粪污异味对周
边 环境的影
响。
已办结
50X3LC20240807010来信阳谷金斗营的蓝威食品厂,臭味严重,污染环境,要求治理。阳谷县大气8月8日,阳谷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金斗营镇党委、政府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聊城市蓝威食品有限公司,环评批复、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齐全。
现场核查时,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治污设施正在运行,厂内待宰区有轻微异味,其他区域基本无异味。该公司屠宰车间废气经二级喷淋塔吸收+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对预处理、综合调节池、厌氧池进行了封闭,废气收集后,经二级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24年8月8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强化监督管理,要求企业强化环境管理水平并长期坚持。已办结
51X3LC20240807011来信阳谷阳光建材有限公司,污水不处理,排到下水道,异味严重,要求查处。阳谷县8月8日,阳谷县人民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张秋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举报人反映的公司为山东阳谷阳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两个厂区分别位于阳谷县祥光经济开发区东区和西区。东厂区建设有年产20万吨高端装配复配涂料、6000吨建筑用密封胶复配项目,西厂区建设有年产1000t建筑用密封胶项目,环评批复、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齐全。
1、经现场核查,该公司东厂区项目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阳谷城东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并签订了废水委托处理和监督管理协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水、地面清洗水、浓水,地面清洗水主要用于地面拖地清理,最终蒸发耗散,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主要对搅拌机简易冲刷后加入杀菌剂保存,再生产同样颜色的漆时回用;浓水为纯水机过滤后产生,项目水性真石漆对水质无要求,因此浓水回用作为水性真石漆生产工艺用水,不外排。
2、该公司西厂区项目在生产期间不产生废水,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阳谷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并签订了废水委托处理和监督管理协议。
3、针对“异味严重”的问题,检查组巡查该公司周边,未发现有异味,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不属实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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