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20年第四季度环境综合执法暨企业复工复产帮扶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0-11-30 10:44:16
字号:

2020年第四季度环境综合执法暨企业复工

复产帮扶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推进环境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效能,按照《聊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和《聊城市复工复产帮扶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行动内容

全市11个县(市、区)。内容包括:

(一)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检查。上级反馈、群众反映和第三季度检查发现反馈问题。重点检查环境污染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新的环境违法行为;当地生态环境分局是否弄虚作假、对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罚、是否按规定移交公安机关。

(二)对重点涉气行业进行检查。对涉气企业进行全面帮扶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涉气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重点涉气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开展现场监测。

2.物料储存运输扬尘污染防治检查。重点对钢铁、建材、水泥、火电等行业进行检查,检查重点:露天料场是否建设防风抑尘网、防风抑尘网高度是否高于物料高度、堆存物料是否严密覆盖;封闭料棚内是否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装置是否能够覆盖整个料堆;密闭料仓是否配备高效除尘设施。物料转运是否采取防尘措施,冲洗平台是否能够正常运行。

3.有机废气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检查。主要检查涉有机废气排放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产尘和VOCs产生点是否采取密闭、封闭或者采取有效收集处理设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治理设施是否同步运行。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情况

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项目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使用中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等情况。

(四)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一是持证排污情况。排污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主体工程和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要求建设和运行。二是自行监测情况。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的监测设备;是否按照规定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及监测数据质量情况。三是自行管理情况。主要查看相关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五)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执法帮扶、“送法入企”活动

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认真梳理各类矛盾纠纷,摸排生态环境领域是否存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一刀切”问题、摸排生态环境领域黑恶势力线索。

(六)其他检查事项。检查期间领导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二、实施时间和人员分组

执法行动自2020年11月4日至12月10日,检查行动开始前进行业务培训,本次执法行动共组织9个检查组,每组2-3人,成员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组成,每天3组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式和数量

采取机选摇号的方式从填报的“双随机、一公开”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对象全部纳入抽查范围,根据机选摇号抽取的检查对象,每组现场检查企业30家左右。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综合执法行动工作程序

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聊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工作程序(试行)》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反馈并督办当地生态环境分局依法查处,按时形成工作总结并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四不两直”检查方式

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独立调查方式,现场检查由各组长负责实施,采取日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严格落实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制度

对执法监督正面清单与本次检查随机抽取的任务清单有重合的企业,以非现场执法为主,可以免于现场检查。

(四)严格落实信息报送相关要求

各检查组指定1名信息员,每天报送《检查发现问题统计表》(见附件1),检查期间每组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各检查组的查处和整改情况要在3日内形成工作报告,经组长审签后上报。

(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聊城市环境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有关纪律要求(见附件2),检查组每名成员在综合执法行动前需签订《赴异地环境执法廉政承诺书》(见附件3),任务结束后需填写《赴异地环境执法廉政自查表》(见附件4)。各组组长负责组织组员填写上述表格并按要求整理归档。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在对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帮扶行动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同时积极配合企业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帮扶不添乱。

五、后勤保障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共需3部车辆,所需车辆由市局办公室予以保障。取证设备各组自行准备。各检查组根据工作情况开展现场监测,市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如需监测请与市综合执法支队城区大队提前联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检查期间的相关费用。

工作巡视:支队领导将视情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视督导。

总信息员:冯建春,联系电话:0635-8909697,18306356707

监测保障:王金慧,联系电话:0635-8909621,15806350556

材料汇总:窦扬扬,联系电话:0635-8909697,18706359926

宣传报道:冯建春,联系电话:0635-8909697,18306356707

行政处罚:吴敏娜,联系电话:0635-8909621,1396955056


 

 

聊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