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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部令 第27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我市2025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共计636家(部分企业属于两种或两种以上名录类别),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54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3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5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80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278家,现予以公示。
聊城市2025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表(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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