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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1371500MB2859839D/2026-45964181
2026-01-28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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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按照省、市关于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有关部署安排,结合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现向社会公布。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thjj.liao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紧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公开聊亮”品牌建设为引领,聚焦群众关切,健全公开机制,优化公开平台,提升公开质效,以高质量信息公开赋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聚焦生态环保核心业务,精准界定公开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00余条,其中概况类16条、政务动态类412条;发布规范性文件4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17件。“聊城环境”官方微博发布信息5015条,“聊城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53条,及时传递生态环保权威声音。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同比减少1件,其中信函申请6件、网络在线申请17件,所有申请均按时办结答复。答复结果中,予以公开11件、部分公开4件、无法提供1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6件。全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未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制定《聊城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内容、时限及责任科室,构建规范化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台账,全年无信息泄露事件发生。依托山东省政策文件库,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录入、关联展示,提升政策信息管理标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清理冗余信息,规范栏目设置,提升内容检索便捷性。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营,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两大平台年度总关注量超23万。依托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等渠道拓宽公开覆盖面,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多维度立体的公开格局。

(五)监督保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科室、各单位职责分工,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聚焦答复规范、保密知识、解读技巧等内容,通过案例研讨、经验交流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6

行政强制

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精准度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内容较为笼统,针对性解答群众疑问不足,与群众实际需求匹配度需进一步优化;二是队伍专业能力仍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复杂申请的答复技巧、政策解读深度有待提升。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一是强化精准公开与解读。聚焦群众高频关切,梳理政策热点难点,制作针对性解读产品,开展“政策问答面对面”活动,精准回应群众诉求。建立公开内容审核把关机制,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实用性。二是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讲解答复规范、保密知识、政策解读技巧等内容,通过案例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打造专业化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圆满完成2025年度环境信息披露任务;扎实开展政策后评估,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及时公开;持续强化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开目录体系,提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5件。办理政协提案7件,其中主办2件、分办4件、协办1件。所有建议提案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情况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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