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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就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结果清理如下:
现行有效文件目录
序号 | 编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文件有效期 |
1 | LCCR-2024-0250001 |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聊城市水利局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聊环发〔2024〕16号 | 本细则自2024年11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0月31日。 |
2 | LCCR-2025-0250001 |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聊城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使用规定》的通知 | 聊环发〔2025〕1号 | 本规定自2025年3月28日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27日。 |
3 | LCCR-2025-0250002 |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聊城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聊环发〔2025〕2 号 | 本办法有效期至2027年6月1日。 |
4 | LCCR-2025-0250003 |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聊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 聊环发〔2025〕2 号 | 本细则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14日。 |
5 | LCCR-2025-0250004 |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聊城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 | 聊环发〔2025〕4 号 |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失效文件目录
序号 | 编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依据或理由 |
1 | LCCR-2020-0250001 |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立实施《聊城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 | 聊环发〔2020〕16 号 | 到期失效 |
废止文件目录
序号 | 编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依据或理由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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