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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加大措施确保企业节日期间达标排放
时间:2009-12-30 17: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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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的节日,在工作中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一是抓好环境监测。

我局在环境监测中采取人机结合,特别是建成了自动监测体系,进一步提高了环境监测能力,为我市的环保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严格按照省局制定的四个办法切实加强对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水气环境的日常监管,市环保工作由事后查处、被动查处、集中查处为主,逐步转变为以事前监管、主动监管、经常性监管为主,有效地提高了重点监管企业达标排放率,促进了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

二是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我市逐步建成了人机结合、以机为主、生物辅助三位一体水污染监管模式。目前,我市重点废水企业污水处理厂、中冶银河纸业有限公司、三和纺织集团、德能金玉米等重点企业在安装自动监测系统的同时在排污口处建成生物指示池,能够更加直观的监测水质变换。

三是抓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为实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根据《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在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的同时,严把项目审批关、设计审查关和竣工验收关。凡是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都坚持先评价、后建设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按照环境影响审批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坚持把审批管理与跟踪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四是加强执法工作

根据国家环保部等八部委的部署,结合我市环境保护的实际,及时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了在建项目中国家明令禁止的新五小、新六小十五土小企业生产项目;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污染处理设施不能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擅自停运污染处理设施,偷排、偷放和超标排放的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后督查制度,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对查处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及各级挂牌督办的案件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巡查。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过程中,注重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环境信访案件、建议、提案基本都得到了较好地解决。坚持依法办事,按规定的程序办事,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保障了群众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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