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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积极开展散煤治理
时间:2022-09-09 09: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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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好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莘县相关部门、各镇街立即行动,积极开展燃煤禁烧禁售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后,24个镇(街道)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制定《散煤治理专项方案》,成立散煤治理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镇、社区、村三级责任制,细化责任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散煤治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通过发放《散煤禁售工作致全县居民的一封信》、悬挂标语横幅、村村通大喇叭广播、微信群等形式,引导居民深刻认识散煤治理的必要性,鼓励大家积极配合禁煤政策,自觉遵守燃煤禁烧禁售的各项规定,在全县迅速掀起治理燃煤禁烧禁售宣传热潮。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成督导检查组,由县环委办、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抽调部分工作人员,组成4个督导组,重点检查各镇街驻地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是否存在散煤销售点、散煤治理宣传、及种植养殖户锅炉替代情况,通报问题和任务清单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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