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典型问题通报
(第一批)
11月15日,省第四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督察,对我市科学、精准、依法治污工作进行帮扶指导。期间,帮助我市发现了一批大气治理方面的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强化举一反三,推动相关领域、行业全面整治提升,根据督察要求,现将第一批督导检查反馈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粉尘无组织排放方面,临清市海山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卓狐新材料有限公司、茌平县恒基建材有限公司、阳谷县卫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阳谷县金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阳谷友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冠县龙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中国水电五局雄商高铁拌合站未落实粉尘治理措施,已对以上单位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治污设施安装与运行方面,山东聊城九阳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聊城市宝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光岳鲁班整木家居有限公司、山东齐鲁漆业有限公司、聊城市茌平区鸿鑫管道装备中心、聊城知守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已对以上企业立案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对适用行政拘留的案件按程序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重污染天气应急方面,山东省北方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聊城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院落拆迁工地、高唐县健康生物科技园、临清市新文苑项目、临清市幸运里项目、临清市天宸一品项目、临清市友谊扬水站南侧联通闸项目、茌平区御湖境项目、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已对以上单位立案处罚并责令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处理。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方面,市住建局建筑施工扬尘监测及视频监控平台扬尘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不到位,视频监控联网率低;聊城市智慧新区城源路项目、高唐县开发区元邦科技项目、山东美能钻石有限公司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已对以上单位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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