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企业环保守法意识,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市生态环境局对查办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案例一、聊城市哈大地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3月26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的酸洗生产线正在生产,第三道酸洗槽侧面设置的吸风管完全堵塞,造成酸雾不能有效收集。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已责令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
案例二、阳谷红星砼业有限公司:2024年4月16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袋式除尘器未运行,该行为属于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已责令整改,并处罚款27.5万元,于2024年6月13日按程序将该单位直接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案例三、聊城市茌平区康丽木地板厂:2024年4月28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开槽工序配套的活性炭吸附箱内活性炭严重堵塞,造成有机废气不能有效收集。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已责令整改,并处罚款2.5625万元。
下一步,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不断提升知法守法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