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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第二十五批)
时间:2024-07-29 10: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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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企业环保守法意识,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市生态环境局对查办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案例、冠县鑫城砼业有限公司:2024416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道路尘土较多、多处砂石料覆盖不完全、装卸物料未采取抑尘措施;未采取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污染物排放。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已责令整改,处罚款3.4062

案例、茌平宇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4417日,现场检查发现单位共有四台氩弧焊机,其中一台已停止使用,三台氩弧焊机正在作业与之配套的焊烟净化器正在运行但未在收集罩正下方焊接作业,造成焊接废气收集不彻底,无组织排放。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已责令整改,并处罚款2.2812万元。

案例、山东世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458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调漆工序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使用造成调漆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已责令整改,并处罚款3.125万元。

案例四、东阿县金泓建材有限公司:2024525日,现场检查发现单位属于城市规划区外的石子厂主要以石灰石为原料生产建筑砂石料(石子、石粉),已设置车辆冲洗平台,但现场装载石料车辆过车辆冲洗平台时未进行冲洗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已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万元。

下一步,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各单位要重视日常环境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要求,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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