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3日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提高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质效,我省将在设区市城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到2027年底基本实现设区市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
此次试点工作将根据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情况、日常运行管理情况、垃圾分类工作实效等对居民小区进行三级划分。在垃圾收集方面,垃圾分类一级城市居民小区要实现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装修(含大件)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分类二级城市居民小区要实现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或装修(含大件)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分类三级城市居民小区要实现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在运输方面,三个级别的小区均需满足各类垃圾分类运输条件。
此次试点工作要求各地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不搞“一刀切”原则,整体安排、分类推进、稳步扩大垃圾分类三级城市居民小区覆盖范围。试点工作分为摸底排查、规范提升、评估认定三个阶段,根据辖区内居民小区基本情况,按照“一小区一策”的原则,规范提升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各地要通过优化收集设施设备布局,按量科学配备垃圾收集容器或设施设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养成源头分类投放的生活习惯,确保有效分类收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能够达到垃圾分类三级城市居民小区要求。(记者 方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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