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冠县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冠县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以“执法律之盾 护航企业绿色发展”为主题的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
冠县润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冠县济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冠县润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冠县力信商砼有限公司、盛德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冠县分公司、山东冠县萱都服装有限公司、冠县梨花佳苑劳务服务中心、冠县中圆轴承有限公司、山东新元纺织有限公司、聊城振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北方管业有限公司、山东和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冠县联恒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富沃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参加活动。
活动中,冠县华超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带领与会人员参观企业厂区、治污设施等。企业代表就本公司守法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进行发言,结合实际对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对环保执法及环保诉讼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对所需法律服务提出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科长对“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目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反有组织犯罪法》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全市环境资源审判相关情况。结合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分别进行了解答。
市生态环境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举办“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为契机,向环境领域重点企业普及绿色环保政策、法律宣传、现场答疑,促进企业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美丽聊城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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