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注销的公示(第二批)
按照《山东省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鲁环发〔2024〕5号)及《聊城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淘汰更新及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聊环委办〔2024〕9号)等要求,2024年底全省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经县(市、区)调查核实,现对639台卖废铁、灭失、出省、失联、以旧换新、更换发动机及能联系拒不配合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公示注销。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电话:0635—8909070
附件:聊城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注销公示(第二批)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8日
附件:聊城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公示(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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