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有序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法规〔2022〕31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库专家评选工作。现对拟纳入聊城市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库专家人选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向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635-8909681
附件:聊城市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库专家名单
聊城市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库(按姓名首字母顺序排列)公示版.xls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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