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的遴选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损害评估工作中的作用,我局于2023年5月公布了第一批聊城市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库成员,成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库。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及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11月进行动态调整聊城市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库,通过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经单位推荐和申请人自愿报名,按照征集公告规定的条件结合专家个人资质和业绩成果进行筛选,初步确定了拟入库专家名单,并在局官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拟入库专家异议反馈。我局现将正式录入聊城市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库名单(见附件)予以通知并公布,2023年5月16日在局官网公布的聊城市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库名单同时作废。
专家库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工作纪律,积极参加市生态环境局指派的公务及相关活动,提出专业意见,在从事专家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6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