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委托专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
初步评估的公告
为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范开展生态环境损害初步评估,我局现有2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XX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XX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案),公开委托1名专家开展初步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费用标准为每条线索600元以下,委托单位将优先选用报价较低的专家。
有意向参与评估工作的专家,可通过电话沟通方式,详细了解线索相关信息,并于3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1.专家报名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联系方式);2.专家费报价。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635-8909681
联系邮箱:lchbjfgbzk@lc.shandong.cn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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