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环函〔2020〕90号
关于调整环境保护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环境保护行政调解工作作用,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规范设立行政调解组织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局环境保护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先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于敬仙 法规与标准科科长
王传涛 办公室主任
刘玉臣 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主任
成 员:赫 刚 综合与科技科科长
刘兆辉 人事科科长
宋丽娜 财务与审计科科长
陈 鲲 大气环境科科长
张 震 水生态环境科科长
付立明 土壤与固管科科长
李永增 监测与辐射科科长
刘士贵 应急与舆情科科长
王 琳 环评与总量控制科科长
王 涛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道尚 市污染物总量控制中心副主任
赵友杰 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主任
王 蕾 市环境规划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杨金华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管理中心主任
环境保护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行政调解室设在法规与标准科,负责行政调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于敬仙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配合调解工作。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4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