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1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通报
时间:2020-12-21 1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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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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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0期)

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129


2020年全市11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及

水质生态赔偿金情况通报


一、省控以上断面水质情况

11月份,生态环境部反馈数据显示,我市4省控以上断面卫运河油坊桥马颊河董姑桥和高唐北湖水质达标徒骇河前油坊COD浓度为44mg/L超标0.1主要原因是我市正在实施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对渠道进行疏浚,大量沟渠尾水携带汛期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排入徒骇河,导致徒骇河下游水质不能稳定达标。

二、市控断面水质超标情况

11月份共有2个市控断面超标,涉及2个县(市、区),超标因子和超标倍数如下:



市控超标断面情况汇总表

序号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断面

属性

超标因子及倍数

(按照V类水标准评判)

责任县(市、区)

1

临清总排

入卫运河前

市控

氨氮(0.135

临清市

2

小湄河

自动站处

市控

氨氮0.925氟化物(0.64

开发区

三、考核断面水质赔偿情况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打好碧水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聊政字〔20208号)公布的水质生态赔偿制度,有关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按规定向市级财政缴纳生态赔偿金。202011月份,有关县(区)应向市级财政缴纳水质生态赔偿金总计90万元。


报送: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分管副市长。

发送: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政府县(市、区)长、

分管县(市、区)长;市属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分管副主任;市河长制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生态

环境局各分局。

编辑: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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