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0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通报
时间:2020-11-13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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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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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9期)

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1111


2020年全市10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及

水质生态赔偿金情况通报


一、省控以上断面水质情况

10月份,生态环境部初步反馈数据显示,我市4省控以上断面除卫运河油坊桥未监测外,马颊河董姑桥和高唐北湖断面水质达标。徒骇河前油坊COD浓度为46.2mg/L,超标0.15倍,与我市同步或加密监测结果差距较大,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通过省厅提出剔除申请,但未予以采纳。主要原因是汛期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部分生活污水直排和大量农业面源污染随雨水进入河流造成的污染缓慢下泻徒骇河下游,加之水利清淤工程排水影响,主要污染物浓度不断升高,导致前油坊断面水质超标。

二、市控断面水质超标情况

10月份共有2个市控断面超标,涉及2个县(市、区),超标因子和超标倍数如下:

市控超标断面情况汇总表

序号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断面

属性

超标因子及倍数

(按照V类水标准评判)

责任县(市、区)

1

徒骇河

延寿观

市控

氨氮0.89

开发区

2

徒骇河

王堤口

市控

总磷0.025

阳谷县

三、考核断面水质赔偿情况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打好碧水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聊政字〔20208号)公布的水质生态赔偿制度,有关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按规定向市级财政缴纳生态赔偿金。202010月份,有关县(区)应向市级财政缴纳水质生态赔偿金总计100万元。

四、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2020年第3季度,聊城市东郊水厂东阿牛角店水源地等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无超标项目。




报送: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分管副市长。

发送: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政府县(市、区)长、

分管县(市、区)长;市属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分管副主任;市河长制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生态

环境局各分局。

编辑: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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