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字〔2021〕8号)文件精神和《聊城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有效遏制我市臭氧(O3)浓度持续升高态势,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检查专项行动。现将《全市工业涂装行业VOCS治理集中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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