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清洁生产工作总结和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1-02-01 15: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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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环函〔20217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厅通知鲁环办综合函〔2021〕13号要求,现就报送2020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和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清洁生产工作总结

各分局在推进清洁生产工作,落实清洁生产工作机制,加强清洁生产工作管理等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面临的矛盾问题和意见建议;各分局2020年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认定)情况,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和审核结果信息公开情况。其中,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工作情况同时填报附件1,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和认定工作情况同时填报附件2

二、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法律规定,结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要求,提出辖区内2021年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附件3、4)。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重点突出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双有”企业两次清洁生产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三、报送要求

请各分局于2021年220日前,将2020年清洁生产工作总结和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加盖公章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chbjstk@lc.shandong.cn

联系人:李亭亭       联系电话:8908918

附件:1.2020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工作情况表(样表)

     2.2020年度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和认定工作情况表(样表)

     3.2021年度计划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样表)

     4.2021年度计划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样表)

                  聊城市环境保护局

                  202121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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