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环函〔2022〕4号
各分局:
根据省厅通知(鲁环办综合函〔2022〕6号)要求,现就报送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和2022年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清洁生产工作总结
各分局在推进清洁生产工作、落实清洁生产工作机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工作等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各分局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认定)情况,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和审核结果信息公开情况,其中,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工作情况同时填报附件1,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和认定工作情况同时填报附件2。
二、2022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法律规定,结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要求,提出辖区内2022年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附件3、4)。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重点突出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以及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
三、报送要求
请各分局于2022年2月14日前,将2021年清洁生产工作总结和2022年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加盖公章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chbjstk@lc.shandong.cn。
联系人:王静静 联系电话:8909899
附件:1.2021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工作情况表
2.2021年度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和认定工作情况表
3.2022年度计划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4.2022年度计划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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