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6 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要求和局党组部署安排,加大公开力度,围绕环境质量、环保审批、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监管执法等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大力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减排、建设项目环评、重点监管对象目录等信息公开。
二、落实《工作要点》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及时发布聊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每天发布聊城市空气质量预报,细化了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
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重污染天气期间,不间断进行会商,2016年共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366条。
2、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网站设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专题栏目,每月公开监测信息,2016年共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12条。
3、公开全市污染源环境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等情况,及时发布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2016年共发布信息23条。
4、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在聊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共公开148条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工作要点》要求,我局制定并下发了《聊城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及责任人,做到了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内部协同运作能力,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2、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使我局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推动了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
3、丰富公开渠道,保障更新速率。我局除了在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外,还开通了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在电视台设有“聊城环保”栏目,并通过微博、微信、报纸、电视台等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并实行了新闻发布会制度,新闻发布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环保重要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出台及执行情况,对舆论关注的我市重大环保热点问题的态度和措施,对聊城市发生的重大突发环保事件采取的处置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市环保局主办或承办的具有全国影响的重大活动等
另外,我局在网站设有政策解读专栏和12369环保举报窗口,对最新的环保政策进行解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答复。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主要通过局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开财政经费、政策法规、人事任免、科技标准、总量减排、环评审批、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察等政府信息。
(二)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各种新媒体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力度,确保公众快捷、方便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共收到9件信息公开申请, 全部按时办结,其中通过网络申请的6件,通过信函申请的3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环保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全部实行免费信息公开。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进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了聊城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局办公室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2015年度未发生泄密事件。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与局机关共同开展,主要公布平台为聊城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信息需求还有差距。随着公众对环境保护的高度关注以及信息传播方式的快速变革,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需要继续拓展,内容仍需深入细化,载体还需丰富完善。2017年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推进和细化空气、水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管与执法、污染减排、核与辐射安全、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举报和反馈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公文公开属性应进一步明确。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三是在图书馆、档案馆设立查询点,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四是督导各县(市、区)环保部门政府网站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各(市、区)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聊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2日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聊城市环境保护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 条)
| 条
| 91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1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 次)
| 次
| 3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6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9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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