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相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重点行业A、B级及引领性企业复核、审核工作,全市新增审定A级企业2家、B级企业2家、引领性企业1家、C级36家。目前全市共有A级企业15家、B级企业12家、引领性企业5家和C级企业161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1聊城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A、B级及引领性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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