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时间:2021-03-22 11: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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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依法治市办的大力指导下,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共聊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聊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 年工作要点》(聊法委发〔2020〕5 号)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生态环境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我局依法治市工作经验在2021年2月23日召开的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上得到了与会领导的肯定作为交流材料供全市参考学习。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在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自觉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关键少数”的法律法规学习。制定《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环保法律法规学习,2020年局党组分别对《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民法典》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学法考法全覆盖。2020年,组织全系统686人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单位普法培训和考试全部通过。2020年我局共有139人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和培训,目前全市生态系统共有499人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资格证,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通过具备执法资格。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培训工作。2020年市本级组织各类法治培训,包括《民法典》、《环境保护法》、《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20余次,参加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聊环函〔2020〕148号)、《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聊环函〔2020〕169号),落实成效明显。

与山东普新律师事务所重新签订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对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2020年法律顾问参与各类案件100余件。

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692件,全部通过法制审核流程。经审核,所有行政处罚的事项、范围、程序均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裁量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积极化解纠纷隐患。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成立局行政调解领导小组,负责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利用微博、舆情监控平台等渠道收集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2020年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3582件,杜绝了环境纠纷情况的发生。

(三)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宣传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强化普法宣传。在聊城电视台开办了《生态聊城》栏目;与聊城电视台《民生面对面》栏目共同开办《环保卫士利剑斩污在行动》系列专题节目同时联合推出《环保轻骑兵》专题节目;与聊城交通广播合办《环保之声》栏目;在聊城日报开辟专栏对我局环保普法工作情况,环保督察、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大气治理攻坚等重大活动专版报道。二是利用微博、微信“双微”做好普法工作。目前,“聊城环境”官方微博粉丝已达19.2万名,共发布环保信息10000余条。“聊城环境保护”官方微信自,开通以来共发布信息5800余条,开展了环境污染随手拍活动,增加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新渠道。三是认真组织各类法治主题宣传活动。以法治宣传日、世界环境日和宪法日为载体,在城市中心地段举办系列宣传活动,并联合聊城大学志愿者等公益社团参加活动,起到很好的普法效果。

(四)深化依法治理

一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内部协调机制。2020年以来已公开事项60余项,涉及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方面,为广大群众了解身边环境质量提供了良好渠道。

二是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制定《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积极委托外系统专家进行案卷评审,并结合案卷评审意见,统一制定了58类环境执法文书,是山东省16市中唯一一个统一制定全类别执法文书的地市。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立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710件,下达处罚决定1692件,罚款6231.5614万元,组织听证8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1件,办理配套措施案件136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109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件。

三是加强疫情期间生态环境监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20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单位1000余家次,确保疫情期间社会稳定。

四是扎实推进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信息评价系统录入企业环境违法信息1748条,目前我市共有红标企业69家,黄标企业2156家。自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使用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录入案件8451件,核销5230件。

五是积极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聊城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聊城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17部门印发了《聊城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办法》《聊城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效果后评估工作办法》(聊环发〔2019〕4号)。截至目前,我市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36件,位列全省第3名。我市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经验做法在2020年10月26日的《聊城日报》上以“从“一案难寻”到‘四次第一,聊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这三年”进行了整版报道。 在2020年11月17日《中国环境报》以“规章制度行之有效 工作方法推陈出新 管理流程井然有序”为题目进行报道。

(五)推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对将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聊政通字[2016]14号)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并出具修改建议。是积极开展企业帮扶指导。印发《聊城市生态环境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百名干部定点帮扶”工作方案》,启动定点帮扶活动,共出动人员1780余人次,深入企业一线,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639个。是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将绩效分级重点行业由15个增加至33个,8家企业评定为A级,7家企业评定为B级,通过引导企业自觉提高管理水平和治污能力,主动减排;将175家企业纳入保障类清单,确保人民正常生活不受影响;将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配套的商混站一并纳入了保障类清单;分两批评选出了18家绿色标杆企业。四是积极推动“免罚”“轻罚”政策实施。严格落实8种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予处罚清单要求,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引导企业主动纠正轻微违法行为。2020年共办理免罚轻罚的案件135件涉案金额1033.7439万元,期中不予处罚的81件,减轻处罚的54件。我局“不罚”案件办理做法两次被《聊城日报》进行了报道,10月1日《聊城日报》以“20家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企业免予处罚”为题目进行了专题报道,12月22日《聊城日报》以“在全省走出环保不罚‘惠企路’”为题目进行了报道。我系统4个案例入选全市“十大优秀行政执法案例”,位列各系统第一名。其中阳谷分局上报的“行政执法轻微环境法违行为适用‘不罚’事项案例”,通过省市两级选拔,被省司法厅作为全省4个典型案例之一推荐参加全国行政处罚指导性案例评选。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日常工作中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现有执法能力和执法改革赋予的职责任务还不相适应;现有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法治环境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等问题,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严格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充分运用磋商和诉讼手段,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全面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行为人赔偿责任,弥补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的不足,让“损害担责”成为企业经营者的共识,促使企业还清历史环境欠账,引导企业主动减少新环境问题。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项资金建立工作。

  (二)全面落实我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抓好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落实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制订领导班子定期学法2021年度计划,以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学习内容,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领导班子定期学法讲堂。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六.五”环境日等普法活动。开展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开展法律下基层活动,举办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做好与司法部门配合衔接和应诉工作。做好环境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严格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确保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实时规范修改行政处罚、法制审核程序,依法依规对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审核。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四)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力度,加大对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聊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十大优秀案例”。对执法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将调离、离职、退休人员及时注销执法证。

  (五)积极开展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及时录入处罚信息,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同步推送至“信用聊城”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开企业环境信用记分实时情况和年度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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