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3-02-03 15: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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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加强能力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明确“严、真、细、实、快”的作风建设标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四项措施的通知》、《关于明确纪律作风“严、真、细、实、快”标准有关配套制度的通知》,配套了13项具体措施,将作风建设具体化、项目化、标准化,可量化、可考核、易实施。二是党组定期对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2022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已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一次,三是学法考法全覆盖。2022年,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688人参加并通过全市差异化普法考试。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184人通过执法证四年年审和两年年审,组织行政执法证新申办人员共计24人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并且全部通过四是积极推进法律法规培训工作。2022年截至目前,我局共举办5次生态环境普法讲堂,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聚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推行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责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压缩、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的情况。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执法决定、重点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坚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防范决策失误风险,实现无重大舆情案件。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努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部门样板,在“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建设中体现生态环境部门的担当和作为,未出现违约失诺情况。

2、聚焦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经过了充分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议、立法公开听证会议等程序,条例审议稿通过局长办公会审议后于10月21日按要求将条例相关材料报送市司法局,12月6号《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通过市政务常务会议研究,12月15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审核,完成了2022年立法工作任务。

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山东普新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对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重点对聊城市技术导则及规划编制打捆项目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组织律师参与众泰中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使众泰中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诉讼案件得到圆满解决。2022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各类案件40余件。

3、聚焦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2022年已公开事项320余项,涉及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方面,为广大群众了解身边环境质量提供了良好渠道。强化环境执法后督察,确保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立案处罚1082件,罚款5275.0878万元,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了企业负责人学法守法的观念。

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工作的情况。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2年全市共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082件通过法治审核流程。2022年3月25日,我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行政处罚案例讲评制度》,并于2022年5月26日组织开展了聊城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例讲评活动。2022年5月24日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聊城市生态环境领域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的实施工作,保障企业依法发展。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从轻处罚案件数66件,从轻处罚金额208余万元;免予处罚案件数110件,免予处罚金额639余万元。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坚持“一支队伍执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抽调市县两级执法、业务科室骨干,聘请行业专家组成检查组,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薄弱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深入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并深入开展执法帮扶。2022年以来,先后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2022年第二季度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2022年第三季度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管帮扶行动暨重点行业实战比武、聊城市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等。累计检查各类工业企业1219家次,发现358家企业存在各类环境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并督促整改到位。

4、聚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情况。积极处理信访,化解纠纷隐患。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成立局行政调解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法规科、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配备调解员2人,聘请法律顾问2人为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利用微博、舆情监控平台等渠道收集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架起为民服务桥梁,及时快速、圆满的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2022年,共转办生态环境信访案件1931件,办结1927件,正在办理4件。“环境违法行为随手拍小程序”共受理群众举报事件2189件,办结2187件,正在处理2件,派送红包1699个,大额举报奖励25个。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有10件行政复议案件,10件行政应诉案件。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东昌府区分局开展2022年首次“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接待活动,建立了行政部门与企业沟通的渠道,形成了企业法律服务长效机制,2022年至今为企业解答日常咨询10余项。2022年5月24日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聊城市生态环境助企惠企促发展十条措施》,围绕项目审批、治污减排、执法监管等和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领域,全力支持经济发展,服务“六稳”“六保”,建立“亲清政商”关系,以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现有执法能力和执法改革赋予的职责任务还不相适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4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将整合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海洋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整合后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时下关注度高,现有的环境执法队伍在部分领域从未涉及,在胜任工作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同时随着国家法治化建设的推进,法律法规更新更为频繁,要求更为细致,对执法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执法情况来看对于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适用法条有时还拿不准讲不明,暴露出了执法能力的不足。

二是现有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在承担市管企事业单位执法监管任务的同时,还履行着全市范围内纳入“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系统”污染源的“双随机”季度抽查任务,负责上级和本级部署开展的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及其他任务的筹划、下达、反馈、监督指导和具体落实,负责全市信访案件的接访、办理、汇总反馈及部分重点案件的直接调查处理等工作。另外,随着市级、省级乃至国家层面部署实施的综合环保督察、专项执法检查等任务形成常态,交叉执法、异地执法高频次抽调执法人员,让本不充裕的执法力量显得捉襟见肘。当前基层普遍聘用了环境保护网格员,但是受执法资格的限制无法执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辅助执法人员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还不健全。

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完成《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工作。《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为2020年“新固废法”出台后山东首个地级市制定的危险废物地方性法规。2023年将在2022年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的基础上完成二审及省人大常委会审核备案工作。

二是继续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按照省厅统一要求,继续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实现案件办理由“量”到“质”的转变。

三是继续做好“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工作。做到法律执行深入化、为企服务常态化,使“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常态化运行。

四是继续推进聊城市生态环境领域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在执法过程中兼顾处罚和教育,给企业纠错空间,激发市场活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营造浓厚的法治营商环境。

五是严格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确保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实时规范修改行政处罚、法制审核程序,依法依规对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法制审核,开展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六是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和解调解,避免出现败诉案件。关口前移,把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都做成铁案,证据清晰、程序完整合法。即使出现行政诉讼案件,尽量通过行政调解进行化解,不出现败诉案件。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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