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4-01-19 09: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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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全力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将法治建设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二是党组定期对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2023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两次、《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一次、《山东省规划环评条例》一次、《统计法》一次。三是学法考法全覆盖。2023年,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319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能力培训考试并全部通过考试,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全市普法考试,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123人通过执法证四年年审和两年年审四是积极推进法律法规培训工作。2023年截至目前,我局共举办8次生态环境普法讲堂,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

一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推行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压缩、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的情况。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坚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防范决策失误风险,实现无重大舆情案件。三是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努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部门样板,在“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建设中体现生态环境部门的担当和作为,未出现违约失诺情况。

(二)聚焦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

一是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经过了充分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议、立法公开听证会议等程序,《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于2023年9月27日经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23年11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2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议对《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进行公开解读。二是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对《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修订。根据市人大要求,《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正工作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截至目前,经过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核等程序,《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已完成初步修正工作。三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山东普新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对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重点对《聊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暂行办法》《聊城市高唐县南王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组织律师参与众泰中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促使济南金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诉讼案件得到圆满解决。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各类案件50余件。

(三)聚焦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2023年已公开事项1176项,涉及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方面,为广大群众了解身边环境质量提供了良好渠道。强化环境执法后督察,确保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立案处罚1202件,罚款4726.32056万元,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了企业负责人学法守法的观念。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工作的情况。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全市共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202件通过法治审核流程。重新修订《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2022年5月24日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聊城市生态环境领域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从轻处罚案件69件,从轻处罚金额284.74844万元;免予处罚案件数141件,免予处罚金额543.9259万元。2022年3月25日,我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行政处罚案例讲评制度》,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7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聊城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例讲评活动。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坚持“一支队伍执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抽调市县两级执法、业务科室骨干,聘请行业专家组成检查组,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薄弱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深入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并深入开展执法帮扶。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综合执法行动、第二季度综合执法暨“两打”实战比武、第三季度综合执法监管帮扶行动、第四季度综合执法行动等,累计检查企业784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133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聚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情况

积极处理信访,化解纠纷隐患。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成立局行政调解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法规科、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配备调解员2人,聘请法律顾问2人为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利用微博、舆情监控平台等渠道收集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架起为民服务桥梁,及时快速、圆满的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截至2023年12月26日,全市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案件3703件,其中市级转办750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7.3%,“随手拍”小程序共受理举报1632件,办结1631件,正在处理1件,派送红包1120个,发放大额奖励19个。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有11件行政复议案件、19件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出现败诉案件;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2023年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开展4次“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接待活动,建立了行政部门与企业沟通的渠道,形成了企业法律服务长效机制,2023年至今为企业解答日常咨询10余项。2023年3月8日印发《聊城市生态环境系统“惠企促发展20条”工作措施》,围绕降碳减污、环境要素保障、财政金融保障、科技创新、帮扶指导等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全力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原因

)现有执法能力和执法改革赋予的职责任务还不相适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4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将整合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海洋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整合后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时下关注度高,现有的环境执法队伍在部分领域从未涉及,在胜任工作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同时随着国家法治化建设的推进,法律法规更新更为频繁,要求更为细致,对执法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执法情况来看对于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适用法条有时还拿不准讲不明,暴露出了执法能力的不足。

)现有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在承担市管企事业单位执法监管任务的同时,还履行着全市范围内纳入“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系统”污染源的“双随机”季度抽查任务,负责上级和本级部署开展的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及其他任务的筹划、下达、反馈、监督指导和具体落实,负责全市信访案件的接访、办理、汇总反馈及部分重点案件的直接调查处理等工作。另外,随着市级、省级乃至国家层面部署实施的综合环保督察、专项执法检查等任务形成常态,交叉执法、异地执法高频次抽调执法人员,让本不充裕的执法力量显得捉襟见肘。当前基层普遍聘用了环境保护网格员,但是受执法资格的限制无法执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辅助执法人员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还不健全。

(三)分局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2021年7月15日起实施的新《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据此,生态环境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不具有主体资格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受委托实施处罚的组织等,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环保垂改后执法中最突出的问题,莫过于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处罚权。按照“垂改”要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成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派出机构,在没有明确法律法规授权的领域,派出机构不能以自己名义处罚。这给生态环境执法带来了较大困扰,也不符合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向,更不利于分局执法工作的开展。

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环境立法工作增效。《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正工作已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截至目前,经过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核等程序,《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已完成初步修正工作。2024年将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二审及省人大常委会审核备案工作。

(二)继续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按照省厅统一要求,继续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实现案件办理由“量”到“质”的转变。

(三)继续做好“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工作。做到法律执行深入化、为企服务常态化,使“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常态化运行。

(四)继续推进聊城市生态环境领域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在执法过程中兼顾处罚和教育,给企业纠错空间,激发市场活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营造浓厚的法治营商环境。

(五)严格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确保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依规对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法制审核。组织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政府信息公开回复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六)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和解调解,避免出现败诉案件。关口前移,把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都做成铁案,证据清晰、程序完整合法。即使出现行政诉讼案件,尽量通过行政调解进行化解,不出现败诉案件。

)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开展全员普法、全程普法。结合“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集中普法活动,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民法典宣传活动。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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