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鑫淼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亚硫酸氢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单位:山东鑫淼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亚硫酸氢铵项目
项目概况:山东鑫淼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公司位于高唐县汇鑫办事处谷官屯村,超越路以西,316以南。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亚硫酸氢铵。
山东鑫淼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亚硫酸氢铵项目总投资4970万元,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亚硫酸氢铵,主要销往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唐县汇鑫办事处谷官屯村,超越路以西,316以南,占地面积10806.67(16.21亩)。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山东鑫淼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高唐县汇鑫街道谷官屯村,超越路以西,316以南(邮编:252800)
联 系 人:姚龙山
电 话:0635-3902668
E-mail:yuxinhuagong569@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 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地 址 : 聊城市汇金街17号 ( 邮编:252000)
联 系 人 : 徐工
电 话 : 0635-8909813 E-mail:xulixin1983@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评价工作阶段和报告书编写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有: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生态、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清洁生产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环境经济损失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公众参与;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对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发短信、发电子邮件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本公告自公布十日内有效。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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