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人工蓝宝石晶体材料项目
项目概要:山东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A2路,该公司注册资金8500万元,成立于2012年11月份,是一家高科技民营企业。公司与山东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和聊城大学等高校共同研制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突破技术瓶颈,填补国内高品质蓝宝石晶体材料自主生产空白。
项目总投资36200万元,占地面积约135.66亩,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仓库、公用工程和研发、生活设施等,总建筑面积为41815.9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蓝宝石晶体材料2000吨,人工蓝宝石晶体100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山东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 : 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邮编:252500)
联 系 人 : 路科长
电 话 : 0635-6159996 E-mail:gxlcc@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地 址 :聊城市汇金街17号 ( 邮编:252000)
联 系 人 : 王工
电 话 : 0635-8909813 E-mail:65493269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制定工作方案。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③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评价总则(包括确定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等)、建设项目工程情况及污染源分析、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描述、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的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对本项目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对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发短信、发电子邮件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本公告自公布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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