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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4-09-11 09: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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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4-9-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910日-20149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02615 

电子信箱:8902615@163.com

通讯地址:聊城市昌润路153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25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0吨β-氨基丙酸、3000吨饲用酶制剂项目

该项目位于高唐县化工产业集中区内,316省道南、太和路北、超越路西

山东奥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建设生产线两条(β-氨基丙酸生产线一条,主要设备包括管道反应器1个、配氨釜1个、脱氨塔釜1个等设备,设计规模5000t/a;饲用酶制剂生产线一条,主要设备包括种子培养罐4个、发酵罐4个、喷塔1个等设备,设计规模3000t/a),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1)水环境:生产生活污水经厂区新建的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50m3/d,采用酸化+厌氧反应器A/O工艺)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高唐县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A等级标准、高唐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和《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增加全盐量指标限值修改单》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4]7号)要求。(2)大气环境:氨吸收塔尾气采取二级水喷淋净化后通过 20高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净化后通过 15高排气筒排放;发酵碱洗废气经二级碱洗喷淋后通过 15排气筒排放。严格控制液氨、甲醇等易挥发物料的日常储存量、加强储罐、管线及阀门维护保养、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遮蔽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的排放。该项目废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2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中的标准要求。(3)声环境: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志,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和4类功能区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该项目固体废物中废活性炭、废机油和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须有专人收集、管理,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营运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5联单制度,交由有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压滤废渣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5)其他:加强环境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设置不少于储量容积两倍的围堰,该项目须建设600立方米的事故池。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2

萘系高效减水剂项目

项目位于高唐县化工产业集中区内,超越路西

山东格瑞兰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项目总投资6789.23万元,主要生产设备为1个熔萘槽、4台反应釜、2套干燥塔等,设计规模4万吨萘系高效减水剂,同时配套建设公用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1)水环境:办公生活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及循环冷却排放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高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一级A标准、高唐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和《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增加全盐量指标限值修改单》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4]7号)要求。(2)大气环境: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烟气通过1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熔萘工序产生的萘蒸汽,经冷凝罐冷却后部分回用,未被冷凝下来的萘蒸汽与磺化工序、水解工序、缩合工序中的废气一起经介质为碱液的尾气吸收罐吸收,然后经两级碱喷淋系统吸收,然后经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热风炉产生的烟气首先经配套的高温气体净化装置进行除尘净化,然后热烟气与液体产品直接接触进行干燥,干燥后的热烟气与产品经三级旋风除尘器收料处理后,经冲击式水浴除尘器和湍球塔(介质均为碱性液体)脱硫除尘后通过218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中的标准要求。(3)声环境: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志,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燃煤煤渣外售给当地建筑队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高温气体净化室煤灰定期清理,由当地建筑队直接运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5)其他:加强环境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设置不少于储量容积两倍的围堰,该项目须建设500立方米的事故池。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SO2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应严格控制在11.6t/a25.842t/a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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