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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日拟批准的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时间:2023-11-02 09: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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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112日我局拟对4个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12日-1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5-8909160

电子信箱:lchbjkjbzk@163.com

通讯地址:聊城市昌润路153号

邮政编码:25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唐县中医院6MV医用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

聊城市高唐县东兴南路54号,应急医疗救护中心地下一层放疗科

高唐县中医院

山东益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高唐县中医院拟于应急医疗救护中心地下一层建设放疗科,放疗科新建1座医用电子加速器机房,包括治疗室、控制室、辅助机房和水冷机房,拟安装使用1台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XHA600E6MV医用电子加速器用于放射治疗,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项目总投资11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13.16%。

1、合理布局加速器机房,划分监督区和控制区进行管理。加速器机房采用混凝土实体屏蔽,防护门为12mmPb。设计有强制排风系统,满足“上进下出、对角设置”要求,排风次数不低于4次/h;设计有符合《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要求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视频装置,并设置双向交流对讲系统、固定式辐射剂量监测仪、门-机联锁、紧急停机按钮等安全防护设施。

2、在采取有效的屏蔽措施下,经估算,加速器治疗室外关注点剂量率均低于2.5μSv/h剂量率控制目标,保护目标处剂量率较低,影响较小。职业人员和公众成员年有效剂量低于本报告提出的评价标准,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3、废加速器靶和废准直器等按照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

4、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定期补水

5、非放射性有害气体通过机房强制排风系统排到加速器机房所在应急医疗救护中心七楼楼顶外环境。避开了门窗,楼顶上方不属于人员密集区,因此非放射性有害气体对周围环境和人员影响较小

2

山东聊城高唐汇鑫~太和35千伏线路工程110千伏输电线路

线路: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境内。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供电公司

山东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聊城高唐汇鑫~太和35千伏线路工程110千伏输电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5.05km,其中新建同塔四回(双回110kV、双回35kV)架空线路约4.1km、新建35kV双回电缆线路约0.95km。根据相关规定,仅对110kV输电线路组织评价。环评规模为新建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约4.1km。工程估算投资2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1.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约为2.3%。

1、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1)高压线附近,因高电压、大电流而产生较强的工频电场、磁场;(2)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时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在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避开环境保护目标。(2)本项目实践中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相关要求执行;(3)架空导线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抬高线路架设高度,降低线路噪声水平;(4)加强运行期环境管理。

3.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

    4.项目投运后,在落实好设计和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及建议下,其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工程是可行的。

3

京雄商(京九)高铁山东聊城220千伏临清东牵引站外部供电工程

线路: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境内。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供电公司

山东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京雄商(京九)高铁山东聊城220千伏临清东牵引站外部供电工程包括柴府~临清东牵引站220kV线路(线路①)、羡林~临清东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线路②)。项目新建220kV线路路径长度约11.6km,为回架空线路工程估算投资33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约为1.54%。

1、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1)高压线附近,因高电压、大电流而产生较强的工频电场、磁场;(2)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时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在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避开环境保护目标。(2)本项目实践中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相关要求执行;(3)架空导线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抬高线路架设高度,降低线路噪声水平;(4)加强运行期环境管理。

3.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一处生态保护红线区项目距离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山东临清黄河故道省级地质公园)最近距离约130m,线路避让了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山东临清黄河故道省级地质公园),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开挖范围,临时占地尽量远离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山东临清黄河故道省级地质公园),施工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保护红线及地质公园影响较小。

4.项目投运后,在落实好设计和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及建议下,其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工程是可行的。

4

聊城市东昌府区100MW智慧农业教育光伏综合示范项目配套110kV输变电工程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聊城市三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聊城市东昌府区100MW智慧农业教育光伏综合示范项目配套110kV输变电工程110kV升压站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道口铺街道田庙村南侧。规划安装1×100MVA变压器,全户外式,采用直挂式SVG;110kV出线1回;配置储能规模为10MW/20MWh,采用锂电池储能。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4.37km,全线处于东昌府区境内。工程估算投资34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5.74%。

1、升压站及输电线路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2.项目运行后的升压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升压站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架空线路产生的噪声和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3.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

4.落实环境应急防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5.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6.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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