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10月8日我局拟对1个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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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核技术利用项目 | 聊城市东昌府区道口铺街道火炬路以东、同创路以西、向庄街以北、规划路以南 | 聊城市高铁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山东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在医院地下一层东部建设放疗科,新建1座后装治疗机房、2座医用电子加速器机房及相关附属用房,购置安装1台后装治疗机(使用1枚活度为3.7×1011Bq的192Ir放射源,属Ⅲ类放射源),2台10MV医用电子加速器(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治疗。②在医院地下一层东部建设核医学工作场所,使用放射性核素99mTc和18F,开展核医学诊断活动。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035×107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③在医院医技楼一层急诊急救中心建设DSA手术室1座,在医技楼四层新建DSA复合手术室1座,在医技楼五层新建DSA手术室6座,购置安装8台DSA,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诊断。项目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约为6.67%。 | 1、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污染因素主要是γ射线、X射线、表面污染、放射性废水、放射性废气、放射性固体废物、非放射性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 2、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 (一)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环境安全防护工作。 (1)落实核医学工作场所、医用电子加速器机房、后装治疗机房及各DSA手术室的工作场所实体屏蔽措施,确保辐射放射能力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和《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防护要求。 (2)对核医核医学工作场所、医用电子加速器机房、后装治疗机房及各DSA手术室实体屏蔽进行分区管理,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在控制区边界和其他醒目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核医学工作场所设置门禁系统及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储源室设置双人双锁及红外监控等安全防 护设施。建立使用核素台账制度,做到账物相符;后装治疗机房入口采用迷道设计,应设置防止 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联锁措施:急停按钮;门-源联锁装置;门内紧急开门装置,防护门应设置防撞、防夹伤功能。设置对讲装置和监控设备、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在线视频监控与省级平台联网,实现监控预警功能。设置固定 式辐射剂量监测仪并应有异常情况下报警功能,设置紧急情况下的手动关源装置,配备应急贮源容器和长柄镊子等应急工具。加速器机房及DSA机房要设置防护门自动闭门装置与防夹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指示灯防护门联动系统、紧急停机按钮、门机联锁装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对各工作场所定期巡检,按要求配备防护用品,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的相关要求。 (3)放射性废气的处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通风设计方案,核医学工作场所设置通风系统,放射性废气经专用管道收集,活性炭过滤装置过滤后排放,确保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的相关规定。活性炭须定期更换,更换后的废弃活性炭按照放射性固体废物依法处置。放射治疗工作场所及DSA手术室设置排风系统,确保满足《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相关要求。 (4)放射性废水的处置。核医学工作场所设置放射性废水处理系统,放射性废水经暂存衰变后 ,确保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HJ1188-2021)放射性废液排放要求。 (5)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核医学工作场所设置放射性固废衰变箱,放射性固体废物在衰变箱停留衰变达到解控水平后按医疗废物处理,确保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要求。废旧放射源的处置。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3个月内,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确实无法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的,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医用电子加速器设备废弃后产生的废靶件属于放射性固体废物,待产生后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DSA 手术中产生的废造影剂及沾染造影剂的器皿等医疗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二)建立并完善监测、评估、应急、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完善辐射环境监测方案,配备与该项目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辐射监测等仪器。定期开展监测,监测结果及时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上传并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 辐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不超过90天。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建立辐 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2)按要求开展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于每年1月31日前向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提交年度评估报告。 (3)定期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 辐射环境风险。若发生辐射事故,应及时向生态环境、公安和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 (4)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培训和再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经培训考核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上岗。 (5)严格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以及放射性药物、放射源、射线装置台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等,建立使用及维护、维修台账。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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