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11月12日我局拟对1个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1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5-8909160
电子信箱:lchbjkjbzk@163.com
通讯地址:聊城市昌润路153号
邮政编码:25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聊城阳谷沙河~张秋35千伏线路工程110千伏输电线路 | 线路: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境内。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供电公司 | 山东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聊城阳谷沙河~张秋35千伏线路工程110千伏输电线路新建110kV线路路径长度约11.99km,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约11.64km、双回电缆线路约0.15km、单回电缆线路约0.20km。工程估算投资26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2.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约为1.6%。 | 1、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1)高压线附近,因高电压、大电流而产生较强的工频电场、磁场;(2)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时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2.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1)在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避开环境保护目标。(2)本项目实践中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相关要求执行;(3)架空导线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抬高线路架设高度,降低线路噪声水平;(4)加强运行期环境管理。 3.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 4.项目投运后,在落实好设计和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及建议下,其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工程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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