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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瑞鑫达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吨酸轧联合高强度精品钢项目、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50吨食品添加剂改建项目、高唐县兴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机组抽凝改背压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6-01-21 17: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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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6121日我局拟对莘县瑞鑫达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吨酸轧联合高强度精品钢项目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50吨食品添加剂改建项目高唐县兴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机组抽凝改背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21-20261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635-8909160

  电子信箱:lchbjhpk@lc.shandong.cn

  通讯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153号

  邮编:25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莘县瑞鑫达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吨酸轧联合高强度精品钢项目

莘县鲁西经济开发区甘泉路与耕莘街交叉口东288米路北瑞鑫达新材料产业园内,现有厂区北侧

莘县瑞鑫达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鑫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酸轧联合车间、磨混装配机修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电气室、污水处理站、乳化液站、酸再生、空压站等公辅设施用房。新建年产180万吨1780mm六辊五机架酸轧联合生产线一条,全自动数控轧混磨床3台、废水处理、循环水冷却、酸再生、空压机等配套公辅设备和环保设备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包括拉矫破鳞工序粉尘,酸洗、漂洗工序、盐酸罐、废酸罐、配酸罐和再生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酸雾、焙烧炉废气、氧化铁粉仓粉尘、冷轧工序油雾。

拉矫破鳞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P1排放;

酸洗酸雾经冷凝预处理后,与漂洗工序、盐酸罐、废酸罐、配酸罐和再生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酸雾一起通过酸雾吸收塔(二级水膜净化)处理,经20m高排气筒P2排放;

焙烧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焙烧炉废气经酸雾净化塔(二级水膜净化)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P3排放;

氧化铁粉仓粉尘经塑烧板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P4排放;

冷轧工序油雾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P5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未收集的拉矫破鳞工序粉尘、未收集的酸雾及油雾,污染物主要为HCl、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和通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酸洗后漂洗废水、乳化液废水、酸雾吸收塔排水、水封废水、磨辊废水、循环系统排水、地面清洁废水、脱盐水站排水)及生活污水,其中酸洗后漂洗废水、乳化液废水、酸雾吸收塔排水、水封废水、磨辊废水、地面清洁废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脱盐水制备产生的废水、循环水站产生的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水水务(聊城莘县)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分布在生产线上,主要是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来降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下脚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反渗透膜、废轧辊、废活性炭,收集后外售物资单位综合利用或定期由厂家回收或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桶、废机油桶、废过滤残渣、废轧制油、废轧制油渣、污泥、废润滑油、污水处理站废油、废切削泥,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2

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50吨食品添加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杰(聊城)生物科技公司厂区内

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绿色方园(山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杰(聊城)生物科技公司厂区内,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本项目依托现有制糖车间、核苷酸发酵车间、L9核苷酸精制车间,利用现有IMP-C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同时新增反应罐、高压均质机、SDC分离机、压滤机等设备,使其具备交替生产IMP/GMP的能力,项目技改完成后,具有年产IMP6000t/GMP4550t的生产能力。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发酵废气经4#、5#、6#发酵罐排气管道收集后,经现有气雾分离器处理后,由现有30m高排气筒DA011、DA012、DA013有组织排放;项目种子罐废气经现有种子罐排气管道收集后,经现有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由现有29m高排气筒DA070有组织排放;项目1#、2#反应罐发酵废气由各自新建反应罐排气管道收集后,经各组新建气雾分离器处理后,分别由新建24m高排气筒DA071、DA072有组织排放;项目反应罐通入二甲苯时废气由新建反应罐排气管道收集后,经新建RTO焚烧炉处理后,由新建30m高排气筒DA073有组织排放;项目发酵液接收罐废气由现有接收罐排气管道收集后,经现有吸收塔处理后,由现有24m高排气筒DA037有组织排放;项目盐析罐及乙醇吸收塔废气由现有盐析罐和乙醇吸收塔排气管道收集后,经现有袋式除尘器+吸收塔处理后,由现有26m高排气筒DA047有组织排放;项目流化床干燥废气由现有流化床排气管道收集后,经现有袋式除尘器+吸收塔处理后,由现有26m高排气筒DA052有组织排放;项目包装废气由现有包装机上部集气罩收集后,经现有二级吸收塔处理后,由现有35m高排气筒DA048有组织排放。

以上废气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标准要求。

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制糖车间离子交换废水经厂区内离子交换再生废水处理站处理;制糖车间浓缩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副产品车间浓缩废水经厂区内赖氨酸污水处理站处理;发酵、精制车间设备清洗废水、精制车间浓缩废水、冷却塔及吸收塔废水、反渗透浓水经厂区内L9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赖氨酸污水处理站和L9项目污水处理站排水排入厂区内排放水池,部分回用,部分和离子交换再生废水处理站排水一起经市政管网排入优艺(聊城)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优艺(聊城)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高压均质机、SDC分离机、压滤机、盐分离机、环保风机等,通过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确保东、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报告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废树脂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德州绿能电力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废膜、保温棉、废滤布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山东京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蓝森活性炭厂再生利用;污泥产生后不暂存,日产日清,委托临清市环通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氨基酸废液暂存于液肥池,外售山东施季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有机肥生产单位,综合利用;消泡剂桶、酶桶、酵母桶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压泥机滤布、废弃油漆桶、水处理剂桶、实验室废物、离交污泥、废机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现有工程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妥善处理。

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加强环境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项目风险主要为生产车间、液氨、盐酸、二甲苯罐区等发生泄漏及火灾爆炸次生污染。你公司须按照报告要求针对风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分)局备案,与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园区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建立完善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防火防爆设计。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设置符合防渗要求的事故池,根据报告结论,厂区现有2座事故水池,总容积为1300m3,可满足要求,配备应急物资、设备、事故水池等,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你公司须做好事故水的导排系统,加强防范,确保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字〔2023〕61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和项目管理的通知》(鲁环便函〔2023〕1015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6、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罐区废水输送管线、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

高唐县兴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机组抽凝改背压项目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经济开发区光明路北侧、官道街西侧

高唐县兴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高唐县兴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现租赁经营山东高唐热电有限公司(原山东高唐热电厂,以下简称“高唐热电”)。热电厂担负着高唐县园区大部分工业企业和城市集中供暖的供热任务,供热管网覆盖整个城区。

高唐热电现拥有1×240t/h 高温高压煤粉锅炉、1×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75t/h中温中压煤粉锅炉。配套12MW背压机组和48MW抽凝式汽轮机组(#6机组),总装机容量为60MW。

根据核准意见,高唐热电维持现有锅炉、发电机不变,将48MW抽凝式汽轮机组升级改造为48MW背压式汽轮机组,本项目的特点为锅炉不变,仅对背压机进行改造,增加对外供热能力,不新增大气污染物、减少废水及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2×75t/h、240t/h煤粉锅炉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管束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20m排气筒DA001排放;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低氮燃烧+SNCR+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管束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20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中的标准要求,氨排放浓度须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表13中的浓度要求。

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未被利用的化水车间浓水、循环冷却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生活污水等统一收集后排入高唐县清源净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高唐县清源净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新增主要噪声源为汽轮机、调速油泵、低位疏水泵等设备,须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生活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灰、炉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脱硝催化剂、废铅酸电池、废线路板、废变压器油、废水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须有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脱硫污泥、烟气除尘布袋等疑似危废,应及时开展固废性质鉴定,鉴定前按照危废管理。

你单位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加强环境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项目风险主要为锅炉装置区、氨水罐区等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或污染事故。你单位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风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局备案,与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建立完善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防火防爆设计。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设置符合防渗要求的事故水池。根据《报告书》结论,项目现有1座事故水池,容积为150m3,可满足要求;配备的应急物资、设备、事故水池等,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你单位须做好事故水的导排系统,加强防范,确保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和项目管理的通知》(鲁环便函〔2023〕1015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罐区、废水输送管线、事故水池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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