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根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统筹考虑畜禽养殖生产布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2017年2月27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促进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的通知》及聊城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聊城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聊政办发〔2018〕10号),建立养殖场信息管理平台,完善政策扶持,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以种养结合为抓手,推进畜禽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加强科技支撑,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促进聊城市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新格局的可持续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政策要求,加强聊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动聊城市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山东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鲁环发〔2022〕16号)的要求,编制《聊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科学指导聊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现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以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要内容,以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业集中区域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网络体系,着力提升污染防治监管水平,持续降低畜禽养殖对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促进全市畜牧业稳定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聊城市生态振兴。
1.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综合考虑聊城市畜禽养殖污染现状、畜牧业发展需求、种养结合基础和经济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统筹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协同推进畜禽养殖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保障畜牧产品稳定供给,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2.因地制宜,分区施策
综合考虑聊城市不同养殖类型、不同养殖规模和不同养殖技术的养殖企业实施差异化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模式,鼓励养殖密集区污染物集中处理,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因地制宜、分区分类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3.种养结合,协同减排
以畜禽粪肥就近就地利用为重心,通过优化种养布局,协同推进畜禽粪肥还田与化肥减量增效。结合种植规模和结构,科学测算农田养分需求量和畜禽粪肥养分供应量,在科学评估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的经济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优化肥料结构与施肥方式,削减养殖业和种植业污染负荷,促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4.政府主导,多方联动
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不同政府主管部门的资源、信息优势,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共同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利用,形成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产业链和可持续的商业运营模式。
规划时限:2022-2025年。规划基准年2021年。
规划范围:聊城市东昌府区、临清市、冠县、莘县、阳谷县、东阿县、茌平区、高唐县8个县(市、区)和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3个市属开发区区域养殖场户。
根据统计,2021年年末聊城市生猪存栏168.77万头,其中能繁母猪28.66万头,出栏246.45万头;家禽存栏9622.01万只,出栏32507.09万只;牛存栏7.80万头,其中奶牛2.60万头,肉牛5.20万头,出栏8.37万头;羊存栏90.93万只,出栏151.21万只。
以2021年各畜种存栏量计算,聊城市畜禽养殖规模为624.69万头(猪当量计)。不同畜种计算,生猪存栏量168.77万头(猪当量计),主要分布在莘县和阳谷,占比46.4%;肉牛存栏量17.32万头(猪当量计),主要分布在临清市和冠县,占比43.8%;奶牛存栏量17.34万头(猪当量计),主要分布在临清市、冠县和阳谷县,占比86.6%;羊存栏量36.37万头(猪当量计),主要分布在冠县和临清市,占比63.1%;禽存栏量384.88万头(猪当量计),主要分布在阳谷县和东昌府区,占比38.5%。不同县(市、区)计算,阳谷县养殖规模为121.32万头(猪当量计),占比19.4%;莘县养殖规模为104.0万头(猪当量计),占比16.7%;冠县养殖规模为95.12万头(猪当量计),占比15.2%;阳谷县、莘县和冠县总养殖规模占聊城市总养殖的51.3%。
1.清粪方式
聊城市畜禽养殖主要采取干清粪、水冲粪、水泡粪、垫草垫料等几种清粪方式。
2.粪污处理设施类型及模式
粪污治理设施包括堆粪场、储液池、发酵罐等。粪污处理模式主要包括粪污经堆肥发酵后还田、生产有机肥外售、直接外售有机肥厂或种植户等。目前聊城市有机肥生产企业有15家,主要为规模养殖场配套有机肥生产设施,总产能31.64万吨,生产的有机肥部分本地消纳,其他销往全国各地。
3.臭气治理设施
聊城市规模化养殖场及养殖专业户大部分远离居住区,大多数采用畜舍喷洒生物除臭剂、场区绿化等臭气污染防治技术,减少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禁养区划定情况
目前,聊城市已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面积约720平方千米,共181块。
5.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和污染物排放量
通过计算2021年聊城市不同类型畜禽粪污产生情况,分析可知尿液产生量为108.30万吨/年,其中猪尿液产生量最多,占比66.53%;粪便产生量合计为284.31万吨/年,其中蛋禽粪便产生量最多,占比40.19%。
通过对各县(市、区)畜禽粪污产生情况进行分析,其中冠县和莘县粪污产生量较多,占比分别为17.64%、16.39%。粪便产生量最多的为冠县,占比50.21%,尿液产生量最多的莘县,占比24.12%。
1.区域种植情况
依据《2021年聊城统计年鉴》,2020年聊城农作物总播种面积980949公顷(约1471.4万亩),其中,粮食作物807170公顷,油料8277公顷,棉花4168公顷,药材类1334公顷,蔬菜(含菜用瓜)143882公顷,瓜果类15608公顷,其他农作物510公顷。
2.土壤有机质含量
根据聊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16~2020年),对聊城市32个基础点位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数据分析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为17.08g/kg,聊城市整体土壤肥力较强,土壤结构较好。
3.畜禽养殖配套消纳土地面积
聊城市现状种植面积约1465万亩,现状养殖配套消纳土地面积300万亩,养殖所需配套土地面积124万亩,因此,粪肥全部还田利用情况下,聊城市属于消纳土地面积充足的区域,但存在区域不平衡现象,阳谷县畜禽养殖现状配套消纳土地面积不足,需新增消纳土地面积4.26万亩,但由于阳谷县规模化肉鸡养殖场基本配备有机肥厂,生产的有机肥外售,粪肥占比约50%,因此阳谷县在部分粪污生产有机肥外售的现状下所需配套消纳土地为12.01万亩,阳谷县现状配套消纳土地19.76万亩,因此能够满足现状畜禽粪污消纳需求。
4.粪肥田间施用设施
规模化养殖场或专业户畜禽粪污经处理后通过管网、吸污车或专用运输罐车、水肥一体化设备等输送至消纳土地,采用通过管道或固态肥抛撒机还田。部分规模化养殖场配套有田间设施,如利用闲置坑塘建设沼液池,粪污经发酵处理后还田。部分专业户采用三轮车等将粪污运输至田地,运输过程存在洒落现象,影响周围环境。
1.配套消纳土地面积不足
聊城市规模化养殖场大部分配套消纳土地,无配套消纳土地的养殖场粪污均外委处理,但存在有配套消纳土地的规模养殖场不能承载其养殖量的现象,会对环境造成压力,存在土壤、地下水等污染的风险。
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完善
聊城市畜禽养殖场大多数配套有污染防治设施,但部分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利用率低,且部分粪污防治设施容积小、处理能力弱,不满足“三防”要求,部分养殖场无粪污干湿分离及雨污分流设施。养殖专业户清粪方式落后,机械化程度低,部分仍采用人工干清粪的工艺,粪污转运设施简陋(如农用三轮车),运输过程存在洒落现象。臭气治理方面,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运行管理存在一定问题,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的恶臭、粉尘、蚊蝇、微生物等导致周围环境质量下降。
3.种养结合存在困难,粪便还田通道不畅
聊城市畜禽养殖粪污利用方式单一,多数采用简单堆肥发酵后还田,虽然成本低但处理不当的情况下存在腐熟不彻底、营养不平衡等缺点。畜禽粪污作为肥料供农作物生长尚处于摸索阶段,粪肥还田普遍存在大肠杆菌超标、重金属超标、盐量过高导致土壤盐化等问题。目前,种植业和养殖业各自向着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导致“种地的不养猪,养猪的不种地”,种养不匹配的问题普遍存在,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还未完全打通,由于粪污外委情况极为普遍,缺乏本地消纳还田,粪肥合理调配也面临困难,产业发展持续性不强。粪肥利用方面机械化施肥率低、人工成本高,粪肥利用积极性不高,导致粪便还田存在一定困难。
4.养殖环境监督管理难,执法依据不足
部分养殖场户法律意识淡薄,存在偷排直排、露天随意堆放的现象,畜禽粪便未经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对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危害。同时,针对养殖专业户环境执法依据不足,不能够引起养殖户在粪污治理上的重视。
5.政策支持不配套,缺乏相应制度和标准
政策保障欠缺,现有的政策对养殖专业户在污染防治上给予的补贴较少,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未完全打通,特别是用地政策吃紧,用电优惠、税收优惠等政策不到位。目前国家缺乏有机肥生产、使用方面的政策扶持和相关标准,有机肥生产、使用量远低于化肥使用量。
到2025年,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和生态循环的发展机制,构建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化、生态化水平。到2025年,聊城市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88%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自行监测覆盖率达100%,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配套设施装备利用率明显提升,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大型规模养殖场氨排放总量削减任务。
约束性指标:
指标 | 目标值% |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 100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90 |
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 | 100 |
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自行监测覆盖率 | 100 |
畜禽规模养殖比重 | ≥88 |
(二)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
通过计算,考虑粪肥全部还田的情况,聊城市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猪当量计)为3667.86万头,2021年聊城市各类畜禽存栏量为624.69万头(猪当量计),为土地承载力的17.03%,聊城市畜禽养殖量远远小于土地可承载力(猪当量计)。将土地承载力的80%(猪当量计)作为养殖规模预警值,则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预警值2934.29万头。实际承载猪当量624.69万头,占区域可承载猪当量预警值的21.3%,聊城市剩余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2309.60万头(以猪当量计)。
通过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力的测算,聊城市养殖量尚未达到土地承载的阈值,农牧结合存在较大潜力,如莘县为蔬菜种植基地,蔬菜瓜果产量较大,种植过程需要大量有机肥,能够较好促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的发展。通过优化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持续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随着聊城市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过程中,要求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规划期内拟通过加强宣传,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强化指导服务,做好粪肥利用台账培训等工作措施,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监管工作,实现规模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100%。
现有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均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进行回用,没有采取达标排放方式的养殖场,可实现达标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自主检测覆盖率100%。
加强生态环境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的联合执法,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
1.严格环境准入要求
依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禁养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违规畜禽养殖场和专业户。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禁养区的环境监督执法工作,实施常态化监管防止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复养”。对新、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有效衔接。(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
引导畜禽养殖承载力相对不足的县(市、区)的养殖粪污向资源、环境和土地承载力较强区域转移。新建养殖场根据粪污所需消纳土地情况,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场区位置,充分、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畜产品产出率,推动养殖产能向粮食主产区等粪肥消纳量大的区域调整转移,逐步引导优化种养业布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3.促进畜禽养殖规模化发展
通过建设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畜产品质量水平,减轻畜禽养殖污染带来的影响;引进养殖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规模养殖场进行升级改造,推动畜禽养殖生产方式转变,同时引导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发展,逐步提高畜禽养殖规模化比例,促进聊城市畜禽养殖规模化发展。(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4.加强监督管理
针对规模养殖养殖场,加强与直联直报系统信息共享共联,实现一场一码、精细化管理。畜禽规模养殖场应配备与设计生产能力、粪污处理方式相适应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设备。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满足“三防”设计要求并保证能够正常运转,加强粪污利用的台账记录管理,确保粪污去向有迹可查。依法依规查处规模化养殖场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不执行“三同时”制度、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排外环境等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针对养殖专业户,坚持就近就地低成本还田,督促指导专业户配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对未配套粪污收集处理设施的,分类研究治理措施,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纳入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同推进。鼓励通过村规民约规范养殖行为,减轻对周边环境和村民生活造成影响。(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1.优化粪污资源利用模式
根据各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消纳土地(含土地流转)配套情况,统筹考虑本地区种养结合现状以及沼气等清洁能源发展需求,科学合理选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种养结合发展路径,完善粪污收集-贮存-转运-利用体系,因地制宜制定年度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自有消纳土地面积充足区域,规范粪污的堆肥发酵,确保粪肥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后还田利用;消纳土地不足区域,应依据主要环境制约因素,选择核减养殖量、提高粪肥替代化肥比例、增加有机肥外售等措施,确保养殖总量与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专业户分布集中的区域,建设粪污集中收储中心,实施统一收集和处理利用,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社会化粪肥服务机构,集粪污收集、有机肥生产、有机肥销售、施用为一体的服务模式。(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引导粪肥收集和田间施用的社会化运营服务组织,推动粪肥还田利用好实施、可落地,促进种养结合的发展。优先选取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兼顾粮食作物种植密集区域,通过示范区的建设,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政府出台相应福利补贴政策,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形成畜禽粪污收集、转化、利用全产业链。
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设区域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开发转化生物质能源。支持在田间地头建沼液储液池(罐)和喷灌管网,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后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原则,加强畜禽养殖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的建设。
1.源头减量设施
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设施建设:对现有畜禽养殖场户饮水器、栏舍清洗等设施进行节水改造,设置自动乳嘴式饮水设施,做到源头节水,减少污水的产生和排放。
畜禽养殖饲料采用合理配方,饲料中添加微生物制剂、酶制剂和植物提取液等活性物质,推广使用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可减少畜禽污染物排放和恶臭气体的产生。在饲料中补充合成氨基酸,提高蛋白质及其他营养的吸收效率,能够减少氨气排放量和粪便的产生量。
科学计算畜禽营养需求量和饲料能量的供给量,合理搭配饲料,科学喂养,提高饲料的转化效率,减少营养的流失及饲料的浪费。推广良种良法的饲养管理,加强畜禽品种和自主培育品种的推广应用,提高畜禽良种普及率,加快品种改良步伐,推动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过程控制设施
畜禽养殖场区做到雨污分流,减少污水的产生,降低治理成本。推荐采用机械干清粪工艺,逐步淘汰现有全程水冲粪等清粪方式,牛、猪养殖场采用刮粪板清粪工艺,家禽采用自动机械化清传送带粪工艺,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畜禽粪污收集效率。养殖过程中可采用物理除臭、化学除臭、生物除臭、场区绿化等臭气污染防治技术,配备通风排气、气体收集处理装置,合理增加厂区绿化面积。
鼓励积极探索氨气减排技术模式。开展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控制试点,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建设氨气治理设施,建立氨减排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末端利用设施
规模养殖场应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有机肥、沼气、生物天然气等工程,促进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基质化利用。养殖专业户应配备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消纳用地,采用堆积腐熟发酵等形式达到无害化要求后就地就近还田,配套土地面积不足,无法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的,应委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并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切实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推行经济适用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对技术指导中发现的问题,帮扶养殖主体进行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加强田间配套设施建设与完善,提升田间配套能力,建立还田消纳土地台账,规范还田管理,杜绝直排。鼓励采用政企合作模式,因地制宜引导建设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协同处理利用周边畜禽养殖粪污。探索畜禽粪肥还田激励政策,引导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实行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资源化还田的粪肥托管服务,通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畜禽规模化养殖场需按照有关要求准确记录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台账,明确台账填报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单位、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头,台账内容应包含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粪污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养殖专业户逐步完善粪污利用台账记录。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土地面积不足无法就地就近还田的养殖场户,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资源化利用,及时准确记录相关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地方实际,逐步推行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树立粪肥台账记录的自觉性,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东昌府区7家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配备发酵罐、农装铲车、履带翻推机、分离机、高分子膜、吸粪车、液位计、养分测定设备检测仪、PE(PVC)管网、建设沼液池、初级沉淀池、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和混凝沉淀池,配置PH计、喷淋水泵、喷淋塔等设备。
东昌府区38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提升。建设储粪场、污水贮存池等粪便贮存设施,建设厌氧发酵池、堆肥发酵等设施,购置固液分离机、运粪车、吸粪车等设备。
东昌府区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和收储运中心。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20亩,采用固体粪便好氧发酵工艺,年处理畜禽粪便30万吨,生产有机肥10万吨。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模式,用于项目粪污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加工生产设备配套。
每个县选取2个试点村,建设田间配套设施工程,引导周边农户实现粪污聚集,并逐步推广普及。每个试点村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建设田间粪污暂存设施、配置运输罐车、固态肥抛撒机、液态粪肥撒施机、远距离施肥泵等粪污还田设施。
以自然保护区禁养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等禁养区为重点,对区域内畜禽养殖散养户,实施拉网式摸排清查,对涉及禁养区的,以及对环境影响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户,实施空间优化调整搬迁。
以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为示范点,按照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要求,推广自动清粪、自动环控、自动饲喂、污染零排放,突出清洁生产和资源有效利用,突出治理设施的先进性,以示范点带动作用形成畜禽养殖示范区,实现现代化养殖、标准化治理、资源化利用。
完善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的基础上,完成建设畜禽养殖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基本信息,建立完善污染物治理及排放信息。将平台与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联网共享,并安排专人进行平台的管理、填报和更新等工作,将每个养殖单元全部记录在平台上,实时更新各养殖单元的动态和环保措施履行情况,加大管理力度。
通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环境准入和倒逼作用,减少粪污排放量,能够有效改善区域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气等生态环境质量,能够在全市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有效缓解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禁养区、限养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对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将有效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农村居民健康得到保障。
规划实施后能够有效推进聊城市畜禽养殖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能够有效促进聊城市畜禽养殖产业优质发展、企业增收和农民致富。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强化污染源头治理、推行清洁养殖等措施,将促进畜禽养殖业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引导产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机肥生产、沼气能源工程建设,将促进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产业链有效延伸,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价值,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拓宽创收渠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带动农民致富。
规划实施推动养殖粪污进一步收集和有效的处理处置,提升了区域生态环境污染协调控制能力,减轻畜禽养殖对周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将百姓传统印象中养殖场户“脏、臭、差、污染大户”的形象改变成“整洁、有序、卫生、环保、生态”新印象,极大改善养殖场户与周边群众的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合力,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形成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新格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逐步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大对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政策扶持,研究畜禽污染治理补贴政策。优先制定和实施针对畜禽养殖粪污减量化、沼气发电和有机肥生产使用等废弃物资源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优惠和扶持措施。鼓励畜禽养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快研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建立符合聊城市实际的配套技术推广政策。通过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新技术、新方法、新途径。(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抽查,对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未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建立台账、粪肥还田超量施用污染环境的督促整改。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日常监督和执法管理,保障畜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不同媒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舆论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营造政府引导、业主自律、公众监督的氛围。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将畜禽养殖从业者、基层干部、行业管理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规政策、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培训活动,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聊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简本(修改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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