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分局:
现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申报工作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现实实践,也是2020年省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的一个重要加分项,请市局各分局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工作要求及安排。
拟创建地区应根据《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和《山东省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鲁环发〔2020〕16号)文件规定提交申报所需材料,并于2020年8月30日前报送至市局,市局组织对分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预审核,择优向省厅进行推荐报送。
三、做好信息公开。
各分局要做好对申报单位的技术指导,严禁弄虚作假,申报单位应当按照规程要求,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创建规划(方案)、计划、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创建工作信息。
四、其他要求
因创建指标不达标或其他原因无法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分局请于7月14日前加盖单位公章进行书面反馈。
联系人:刘浩 8908918
附件: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和《山东省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6日
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20]232号).pdf
2.《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和《山东省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鲁环发〔2020〕16号).pdf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