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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鲁环函〔2020〕232号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0-07-10 0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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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各分局:

现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申报工作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现实实践,也是2020年省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的一个重要加分项,请市局各分局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工作要求及安排。

拟创建地区应根据《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和《山东省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鲁环发〔2020〕16号)文件规定提交申报所需材料,并于2020年8月30日前报送至市局,市局组织对分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预审核,择优向省厅进行推荐报送。

三、做好信息公开。

各分局要做好对申报单位的技术指导,严禁弄虚作假,申报单位应当按照规程要求,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创建规划(方案)、计划、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创建工作信息。

四、其他要求

    因创建指标不达标或其他原因无法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分局请于7月14日前加盖单位公章进行书面反馈。

 

联系人:刘浩  8908918

电子邮箱:lchbjstk@lc.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和《山东省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6日

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20]232号).pdf

2.《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和《山东省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鲁环发〔2020〕1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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