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聊城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联网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20〕103号)的要求,确定我市2020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共计338家(部分企业属于两种或两种以上名录类别)。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36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21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13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16家,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