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在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基础上进行了更新,经部、省审核,最终形成我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共计232家(部分企业属于两种或两种以上名录类别)。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01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87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57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16家。现将名录公布如下,请各县(市、区)督促辖区企业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第31号)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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