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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十九批)
时间:2021-09-23 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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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十九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九批信访举报件涉及我市的共计5件(其中来电2件,3)。截至923日,已办结5件。其中,责令整改1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9202192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D202109130005

妹冢镇后香庙村村民辛某启在村东侧的家中经营粉碎塑料垃圾的工厂,没有环保手续,粉碎垃圾时产生粉,污染环境。

莘县

大气

914日,莘县政府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妹冢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件与编号X2SD202109120143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20187月,妹冢镇政府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并制订了《妹冢镇开展三相电表清查及申请、管理的实施方案》,对全镇三相电表进行排查和清理,规范了三相电表的申请、使用和管理,对“散乱污”企业从源头上进行整治。在后期巡查中,后香庙村未发现有粉碎塑料加工的住户。
接到该信访件后,莘县政府立即成立工作组,对后香庙村四户名为“辛某启”的人家进行逐户排查,未发现违法加工粉碎废旧塑料迹象。启用无人机对全村进行航拍排查,仍未发现加工粉碎废旧塑料迹象。另外,调取了全村的4-8月份电表电量数据,逐一核对,均未发现异常电量用户。

不属实


已办结

2

X2SD202109130066

尹营村原村书记辛某军违法在耕地上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约30亩,将部分耕地卖给外村当坟地。

莘县

土壤

914日,莘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莘州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关于“违法在耕地上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约30亩”问题。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莘州街道尹营村村南,尹营村至张洼村乡村公路东侧,临时存放郑济高铁项目的拆迁建筑垃圾。中国建筑第八有限公司郑济高铁项目部已于2020825日申请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莘自然资规许〔202029号),批复临时占用尹营村一般农田27.7352亩,使用期限2年。
2.
关于“将部分耕地卖给外村当坟地”问题。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莘州街道尹营村村南原窑厂,因莘县高铁新城征地拆迁,涉及拆迁区内的南街村和东虞庄村的部分群众无祠堂存放已故亲属骨灰。经两村村委会申请,莘州街道办事处协调利用该地块暂时埋存骨灰,土地利用现状为一般农田,面积1.95亩,无实质性建筑,不存在土地买卖问题。

部分属实

莘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莘州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对中国建筑第八有限公司郑济高铁项目部临时用地的监管,手续到期后,督促恢复土地原状。
2.
待县殡仪馆建成后,莘州街道办事处协调南街村和东虞庄村将暂时埋存在尹营村的骨灰迁移到县殡仪馆安放,并恢复土地原状。

已办结

3

X2SD202109130134

温陈街道碱陈村废品点,常年从茌平很多企业往回拉垃圾露天存放,之后卖到高唐、德州。时常有刺鼻的气味散发。

茌平区

大气

914日,茌平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信发街道办事处、温陈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温陈街道碱陈村废品点”有两家,分别为茌平温陈四季发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和茌平鹏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分别位于碱陈村村南及村东。四季发再生资源回收中心主要从事废旧再生物资的回收,经分拣、打包后卖到平原县及淄博市的造纸厂,院内堆放的从周边企业回收的废塑料、废纸箱、包装袋等露天存放,均未覆盖,厂区环境脏乱差。鹏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旧金属的回收,经分类后卖到河北唐山的炼钢厂,院内堆存从周边企业回收的废槽钢、废钢管、废采光瓦等。调阅销售记录,两家废旧物资收购点与高唐及德州均无业务往来。现场未闻到明显的刺鼻气味,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家废品收购点的厂界臭气浓度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部分属实

茌平区政府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信发街道办事处、温陈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废旧物资收购点对厂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4

X2SD202109130064

大张镇常庄村东风塑编有限公司私自扩建与环评手续不符。工厂建在村里污染严重,噪音扰民,有刺鼻异味,废水直排地下。

莘县

914日,莘县政府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大张家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公司是使用聚丙烯颗粒加工编织袋,年产3000吨塑料编织袋项目于20179月经原莘县环保局批复环评手续,20184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2021826日检查发现,该公司新增2台拉丝机,无环评手续,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拟处罚款9333元。

2.该公司位于大张家镇常庄村工业聚集区,占用土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大张家镇城乡总体建设规划及土地使用要求,生产车间距离常庄村直线距离约100米,周边无居民。914日检查时,企业停产检修未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异味。该公司废气经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排放;废水为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每天产生约8m3,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道路绿化。排查厂区及周边环境,未发现废水直排情况。产生噪声的设备均安置于车间内,采取了密闭、隔音措施。经调阅20216月份和8月份废水、废气、噪声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

莘县政府责成县生态环境分局、大张家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巡查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联动机制,加密监测频次,确保各项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已办结

5

D2SD202109130065

聊城市东昌府区湖西办事处家属院小区的生活垃圾未分类,清理不及时,小区内垃圾桶都已经满溢,垃圾桶附近遍地是垃圾产生严重异味。小区内绿化带被居民破坏种植蔬菜及果树,造成绿化带破坏。小区环境脏乱差。

东昌府区

土壤

914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古楼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
湖西办事处家属院共有住宅楼6栋,住户216家,其中123号楼2002年建成,456号楼2004年建成。小区内现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共12个,配有3名保洁人员,其中1名专职清扫,2名巡回保洁,该小区产生的垃圾由山东和家生活科技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负责清运,清运周期为1天。小区生活垃圾现在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未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
2.9
13日上午,因垃圾清运车故障,垃圾未能及时清理,垃圾桶满溢产生异味,当日下午车辆维修完毕后已将垃圾及时清运。
3.
该小区绿化带内有石榴、核桃、柿子、无花果、枣树等果树和绿化草坪,未发现毁绿种菜情况。经走访询问小区物业公司和居民,小区内果树为业主入住后,在绿化间隙内栽植,不存在破坏绿化带情况。

属实

东昌府区政府责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古楼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
进一步加强小区生活垃圾管理,适度增加清扫频次,对垃圾及时清运,避免垃圾桶满外溢。
2.
在小区内张贴公告,由物业公司负责统一管理现有果树,果实等所有权归业主共同所有。
3.
通过宣传单、小区微信群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小区居民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配合物业公司提升小区整体环境。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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