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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二十批)
时间:2021-09-24 17: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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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二十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十批信访举报件涉及我市的共计4件(其中来电1件,3)。截至924日,已办结3件,阶段性办结1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0202192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SD202109140050

聊城建设路老中通厂区地块土壤地下水数据造假。

市辖区

其他污染

915日,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2021
422日,市生态环境局调查发现,山东衡泰检测有限公司20209月出具的该地块检测报告中土壤检测数据与原始记录不一致。2021425日,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公司处罚333333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33333元。

基本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以下措施:
1.
已责令中通客车厂重新对土壤、地下水进行检测。
2.
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检测公司的监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2

X2SD202109140032

举报人认为莘县环保局与环保公司勾结,强迫辖区所有排水企业上齐在线设备,不上就停产。

莘县

其他污染

915日,莘县县委、县政府组织县纪委监委、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专班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莘县辖区内共有涉水排放企业118家,截至目前共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57家均为按规定要求必须安装的,其中21家为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36家为日排水量大于100m³的废水污染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包括34家屠宰企业、1个是多家肉类加工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站、1个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没有安装的61家企业大部分属于非重点排污单位,没有要求必须安装,个别企业虽是重点排污单位但因不具备安装条件已经市局批准豁免安装。57家企业分别自主委托19家第三方公司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经随机走访调查7家排水企业,均证明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选择都是企业自主行为,县生态环境分局没有干涉,也没有指定第三方公司。
2.
莘县118家排水企业中,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占比只为48.3%,并非所有排水企业安装了在线设备。经走访调查4家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企业,不存在不安装就停产的情况。

不属实


已办结

3

X2SD202109140054

1.聊城市有好多钢管加工(退火,穿孔,酸洗,精轧,机床截取)、钢铁焊接企业集中在居民区或者村子里,给周边环境带来噪音和污染,举报人建议聊城市规划钢铁产业园来规范钢铁加工企业。
2.
聊城市辖区内农村地区畜牧养殖业没有很好规划,很多养殖家畜家禽等散养在家里,给人居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污水、异味)

市辖区

大气

915日,聊城市政府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聊城市钢管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东昌府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钢管加工、钢铁焊接企业分布在居民区,均已采取不同方式的降噪措施,生产时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全市高精管材特色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情况,目前全市有四个钢管集散市场,分别是汇通国际金属物流园、大东钢管市场、中冶钢管市场和兴隆钢管市场。为进一步规范钢管加工行业的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步制定了《聊城市推进管材企业高质量发展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推动钢管生产加工企业高质量发展搬迁改造工作。
2.
畜禽散养户作为畜牧业的组成部分,受养殖习惯的影响,环保意识较弱,养殖过程中易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20176月,原聊城市畜牧兽医局制定了《聊城市现代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9月,聊城市农业农村局立足全市畜牧养殖实际,组织编制了《聊城市畜牧业粪便资源化利用及土地承载能力调研报告》,推动全市畜牧业有序发展。

部分属实

市政府责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1.
强化环境执法检查,加强监督性监测,严查工业企业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2.
合理规划全市钢管加工、钢铁焊接企业,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完善散养户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立区域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中心等多种方式,有效减轻养殖散养户的环境污染。

已办结

4

D2SD202109140072

聊城市高唐县琉璃寺镇大吴村居民区有一个吴某虎养猪场,粪便排到路面上产生异味,5月份已经反馈给省督察组,至今未搬离。

高唐县

915日,高唐县政府组织县畜牧水产事业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琉璃寺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吴某虎养殖场为生猪散养户,2021423日,高唐县政府曾接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该养殖户环境污染问题的交办件。县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20215月下旬,该养殖户生猪出栏后,未再续养,并表示今后不在院内进行养殖。现已停养3个多月,现场有轻微异味,未发现粪便排到路面的情况。

部分属实

高唐县政府责成县畜牧水产事业中心、琉璃寺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养殖户进一步打扫卫生,彻底清洗圈舍,喷洒除臭剂,确保无异味。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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