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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二十三批)
时间:2021-09-27 17: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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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二十三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三批信访举报件涉及我市的共计12件(其中来电5件,7)。截至927日,已办结11件,阶段性办结1件。其中,责令整改5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3202192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SD202109170136

港海薄板公司,院内打深井偷排生产废水,机井非常隐蔽,在一排机器下面,通过地下埋管把生产废水倒入深井中。目前该公司出租给其他企业,生产废水仍用上述方式偷排。

冠县

918日,冠县政府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烟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冠县港海薄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从事冷轧板生产,环评手续齐全,建有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2018年租赁给山东润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经营。润海公司酸洗和热镀锌工序产生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00m3/d)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条酸洗生产线自20191018日起一直未开工,现场未发现生产痕迹,酸洗废水未产生;热镀锌车间日产废水20m3左右,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查阅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和加药台账等资料,未见异常。
2.
经对厂区全面排查,该公司机器下方未发现机井,仅有的一眼取水井位于厂区东南角,201910月被县水利局依法封堵,未发现地下埋管和利用水井偷排废水情况。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地下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PH值、氨氮、镉、铬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不属实


已办结

2

D2SD202109170058

鱼邱湖办事处姜庙村东首有家无名养猪场,将污水排放到村河沟内,距离村庄过近,臭味过大,扰民严重。

高唐县

918日,高唐县政府组织县畜牧水产事业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鱼邱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姜庙村东北角王某林养殖户,所在区域不属于禁养区,养殖22头生猪,为散养户,距离最近的住户约150米,养殖场内有轻微异味。养猪产生的粪污发酵后还田,未发现粪污直排情况。养殖场周边无河沟,西边有一个坑塘,坑塘内未发现粪污排放痕迹。

部分属实

高唐县政府责成县畜牧水产事业中心、鱼邱湖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养殖户做好养殖场内卫生清理,及时清运粪污,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

已办结

3

X2SD202109170058

举报人对X2SD202109030007公开回复不认可:
1.
回复称“上料工具全部采用爪式机械手,不具备煤炭上料条件。调阅该公司垃圾存储坑、锅炉入料口、卸料大厅的监控视频及相关台账资料,未发现存放、掺烧煤炭的痕迹和行为”,实际上新源公司在锅炉入料口有改造,掺烧煤炭有进煤旁路,此处没有监控设备,仅仅通过调阅监控视频不可能查到实际进煤掺烧情况,煤炭来源于紧邻厂区的森泉热电。
2.
回复称“调阅近年来该公司发电量、上网电量、产气情况,与生产工况相符”,这是表面现象,确实与事实不符,垃圾实际没那么多,知道环保督察要来,近一个月为了应对没敢再掺烧煤炭,可以用近一个月的发电量与前几个月相比对,差距显而易见。

阳谷县

其他污染

918日,阳谷县政府组织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执法局、县供电公司、狮子楼街道办事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经对上料口位置及落料槽周边位置实地查看,该公司锅炉上料口及落料槽建厂以来无任何改动,与设备出厂设计一致,现场未发现锅炉入料口有改造,也未发现进煤旁路。
2.
该公司对阳谷县与莘县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入厂垃圾量逐年增多,20211-8月入厂垃圾共21.4万吨,现锅炉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设计日焚烧垃圾600吨,实际日焚烧垃圾约610吨。2021815-914日月度发电量为6214200kwh,月度运行平均天数为27.5天,日平均发电量为225971kwh,高于2021年度前7个月每月日平均发电量156982kwh-218985kwh的范围。

不属实


已办结

4

D2SD202109170080

聊城东阿钢球集团有限公司在乳化液中捞出的铁泥每月700吨以上,没有走任何危废联单手续或固废申报手续,就将铁泥运往东阿鑫华钢铁进行非法处置,还有部分铁泥由临清市的王某明非法拉走运往河北省。因现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均在半夜转运,95-11日晚非法转运,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未经允许跨省转移,环境污染严重。

东阿县

土壤

918日,东阿县政府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东阿钢球集团有限公司产生的铁泥按照环评、验收文件及排污许可证有关要求,为一般固体废物。2020121日与东阿县浩泽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般固废处置协议,委托浩泽商贸有限公司对产生的铁泥进行回收。2021年以来,浩泽商贸有限公司将收集的铁泥全部外售给山东鑫华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炼铁原料,累计销售铁泥2051.6吨。截至917日,东阿钢球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共产生铁泥2544.03吨,约合每月产生铁泥量为300吨左右。2021年初,该公司通过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对上年度固废产生及暂存、处置等情况进行了填报。查阅东阿钢球集团、浩泽商贸有限公司固废转运台账,未发现与临清市王某明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过铁泥销售业务。
2.2021
815日至今,浩泽商贸有限公司没有外售转运过铁泥,东阿钢球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铁泥均在南厂区铁泥暂存间内暂存,现存铁泥350吨左右。通过调阅铁泥清运记录及视频监控,东阿钢球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97日、911日夜间,从北厂区向南厂区污泥暂存间清运铁泥18.8吨、39.5吨,未发现非法跨省转运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5

X2SD202109170032

聊城市茌平县信耀建材有限公司利用电熔炉进行焊剂,无环评手续,全天24小时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产生废水外排,影响树木庄稼生长,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排放烟尘,刺耳的噪音,电流强光,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茌平区

大气

918日,茌平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信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信访件与编号X2SD202109070147号信访件举报内容基本一致。
信耀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品质焊粉项目,于20181221日经原茌平县环境保护局批复环评,20196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24小时连续生产,生产废气主要为熔炼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车间配备了喷淋设施用于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周边树木、庄稼未见生长异常。生产过程中使用中频电弧炉对原料进行熔炼,炉内温度可达1100℃1300℃,熔炼后直接倒入水池中冷却粒化,熔炼车间封闭生产,车间外未见刺眼强光。主要噪声源为熔炼炉、焊粉筛机、风机等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98日和918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噪声先后进行了两次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部分属实

茌平区政府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信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该公司加强环境管理,进一步完善车间封闭及设备减震等措施,减轻废气、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6

D2SD202109170008

聊城市冠县斜店乡南满才村,在村南和村北张修龙有两个养鸡场,养鸡场距离居民区很近,产生严重异味,苍蝇满天飞;粪便不处理,直接倾倒到村东、村东南角的地里和农业综合开发4号桥桥西地里、桥南河里,产生严重的异味。

冠县

大气

918日,冠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斜店乡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南满菜村南张某龙养殖场蛋鸡存栏6000只,与最近住户相距约300米。村北张某祥养殖场蛋鸡存栏3000只,与最近住户相距约80米。两家养殖场负责人为父子关系,养殖场建设地点不属于“禁养区”,均为养殖专业户,均采用干清粪方式,建有规范化粪污储存池,粪污外售用于农田施肥,鸡舍周围未发现粪污遗撒。现场有养殖异味,查看信访反映的村东、村东南角的地里和农业综合开发4号桥桥西地里、桥南河里等几处地点,发现村东空地和村东南空地有部分粪便堆积,用于小麦播种施肥。
2.
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家养殖场外排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

冠县政府责成县农业农村局、斜店乡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
督促养殖场采取撒白石灰、喷洒杀虫剂和除臭剂等措施,减少异味产生。
2.
农户已将村东空地、村东南空地的粪便进行翻耕,减少气味扩散。

已办结

7

X2SD202109170024

聊城市高新区贞元汽车公司排放刺鼻异味,影响南侧居民生活和北侧学校师生学习。

高新区

大气

918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九州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主要从事汽车车轮生产,环评手续齐全,建设有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因订单原因,自20217月底至今一直生产不正常。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电泳工序、喷漆工序、烘干工序未生产,车间内有异味。调阅2021年以来的检测数据,显示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2.
该公司南侧距离华建一街区小区约327米,北侧距离聊城开发区实验学校约359米,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属实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九州街道办事处督促该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
复产后,认真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维护工作,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车间门窗常态化关闭,油漆桶及时封闭,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
加快新厂区建设进度。该公司计划202112月底启动搬迁工作。

已办结

8

X2SD202109170029

茌平县板厂密集区聚集能通、信力达、森森、新大等几家大型板厂及小板厂异味扰民,举报人认为多数企业涉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

茌平区

大气

918日,茌平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信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关于“异味扰民”问题。板厂密集区位于茌平区信发街道和振兴街道,现有大型密度板厂4家,小型木地板厂70余家,环保手续齐全。由于该区域企业数量多、分布相对集中,正常生产时会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臭气浓度、甲醛、VOCs分别进行了检测,目前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2.
关于“在线监测数据造假”问题。目前该区域有3家密度板厂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分别为能通、信力达、新大。森森自202071日停产至今,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区生态环境分局于920日聘请专家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3家板厂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目前尚未出具专家意见。

部分属实

根据检测结果及专家意见,作出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9

X2SD202109170027

聊城市多家房地产公司在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等多处房地产项目为了拿到许可证只办理环评,长期不对环评进行验收。

市辖区

其他污染

918日,东昌府区政府及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管委会组织区生态环境部门、建设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03
年至2021年期间,已审批房地产类建设项目中东昌府区44个,度假区18个,均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开区59个,其中2个未建设,5个正在建设,已建成项目中,6个项目已验收,其余未验收;高新区10个,其中3个正在建设,已建成项目中,3个项目已验收,其余4个项目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除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外,房地产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及度假区4个生态环境分局分别聘请法律顾问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专业论证,一致认为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房地产建设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手续,也不用开展环评验收。

属实

东昌府区政府及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管委会责成区生态环境部门、建设部门、行政审批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对辖区内的房地产项目加强监管,督促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已办结

10

X2SD202109170026

聊城市市区东昌西路,东昌宾馆对过偏东院内(原来叫东升园)的北数第一排院子的西屋,挂着小牌子“小屋茶舍”,产生油烟污染。

东昌府区

大气

918日,聊城市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房屋所有者为聊城市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聊城江北水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191225日山东漫凌宫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租赁该场所从事家政中介服务。信访反映的“小屋茶舍”即员工厨房,就餐人员一般为3人左右,不对外经营。该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每三个月维护一次且有维护记录。现场厨房抽油烟机、油烟净化器及外排口较为干净整洁,未发现油烟污染情况。

不属实


已办结

11

D2SD202109170078

聊城市东昌府区纬一路与经四路凤凰工业园内中天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有一家鑫雅板式家具厂,生产中的扬尘及异味严重,且有噪音,生产环境脏乱。厂区内有环保设备,但是只有在检查时使用,经过多次举报,环境问题未改善。怀疑环评手续的合法性。

东昌府区

其他污染

918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创新创业发展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该家具厂于2019530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93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生产废气主要为开料工艺产生的粉尘、封边产生的VOCs废气,配套建设了VOCs废气和粉尘收集处理设施。20211月,该家具厂在其主要生产设备、治污设施及总电表等处安装了电量监控设备并与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网。生产现场未发现明显扬尘,也未闻到刺鼻性气味。原料、产品堆放混乱,卫生脏乱差。调阅该家具厂生产记录、电量监控记录并查看治污设施运行台账,未发现信访反映的环保设备只在检查时使用的情况。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了检测,并查阅该厂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达标。
2.
调阅2021年以来信访举报记录,涉及该家具厂信访件共4次,均反映该家具厂异味、噪声问题。东昌府区组织进行了调查并开展现场检测,均未出现超标情况。同时要求该厂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部分属实

东昌府区政府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创新创业服务发展中心督促该家具厂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厂区管理,分类分区存放原料、产品。
2.
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已办结

12

D2SD202109170069

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路与海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涛鲜肉汤包,该店从墙上架设污水管道,污水通过管道排放到店门口,污水发黄导致路面变黄,有异味。当时原名为金涛小海鲜,有人在5月份省级督察投诉过,但是该店重新装修后更名重新经营,问题依然存在。

经开区

918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市政管理处、行政执法大队、蒋官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2021
428日,经开区曾接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反映该店环境污染问题的信访件,经开区管委会立即组织进行了调查处理,对该店污水管网进行了清淤及疏通,并对现场路面进行了清理。信访反映的“墙上架设污水管道”实际为天然气管道。目前该店每月产生污水约20立方米,通过奥林花园的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有异味。前期该店重新装修时架设的围挡及堆放在店前的装修钢材,经雨水冲刷、浸泡,钢管锈水流淌在地面上,造成部分路面存在一定发黄现象。

部分属实

经开区管委会责成市政管理处、行政执法大队、蒋官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该店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同时,立即组织专人对发黄地面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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