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二十八批)
时间:2021-10-02 19:35:26
字号: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二十八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十八批信访举报件涉及我市的共计6件(其中来电3件,3)。截至102日,已办结6件。其中,责令整改1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8202110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D202109220046

桑阿镇镇政府西侧1000米左右有两到三家无名复合厂,生产汽车坐垫的原材料,没有环评手续和环保设备,生产加工时产生类似胶水的味道,气味刺鼻,废气污染环境,并且每天01:00左右,工厂都焚烧生活垃圾,异味较大,这种现象已经存在三年多的时间。

冠县

大气

923日,冠县政府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桑阿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桑阿镇政府西侧1000米处有4家汽车座垫加工厂,其中陈某汽车座垫加工厂、冠县振坤汽车座垫中心和刘某某汽车座垫加工厂3家企业生产工艺为外购海绵、布料和皮革,通过裁剪和缝纫加工汽车座垫,不使用各类粘合剂进行复合和粘合。皮革等原材料自然散发产生轻微异味。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气、废水产生,产生的下脚料为一般固体废物,不需要配套环保设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3家企业不需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另外1家冠县永鑫汽车用品有限公司,除上述生产工艺设备外,还有1台皮革复合机,为20217月底顶账购进的二手设备,83日在安装该复合机过程中被网格员巡查发现,因未办理有关手续,桑阿镇政府随即下达了拆除通知,并切断了工业用电。随后多次到该公司巡查,皮革复合机均处于断电状态。截至923日,该复合机已彻底拆除。
4
家汽车座垫加工企业生活垃圾均存放在路边常设的垃圾桶内。现场排查厂区及周边情况,并调阅昼夜监控视频,未发现有焚烧生活垃圾迹象。

部分属实

冠县政府责成县生态环境分局、桑阿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
督促企业规范各类物料存放,减少异味影响。

已办结

2

X2SD202109220182

1.阳谷县砖窑数量多,经常烧煤,数据长期造假,设施不用导致二氧化硫长期超标。
2.
阳谷县环保局部分工作人员参股阳谷县合创检测公司进行第三方检测,费用高,垄断市场。

阳谷县

大气

923日,阳谷县委、县政府组织县委督察室、县纪委监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乡镇(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关于“阳谷县砖窑数量多,经常烧煤,数据长期造假,设施不用导致二氧化硫长期超标”问题
1)阳谷县共有8家砖窑企业,分别是新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宏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友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景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鸿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卫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金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之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8家砖窑企业环评等手续齐全,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均采用隧道窑生产工艺,砖坯中掺入煤矸石、粉煤灰、煤渣等内燃料,由砖坯内燃提供热能,不间断烧制。
28家砖窑企业均按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其中1家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监控平台联网,其余7家按照上级要求正在开展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等工作。结合日常检查及查阅近3年检测报告,除之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因二氧化硫超标排放被处罚外,未发现其他砖窑企业超标排放行为,也未发现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现场检查并查阅8家砖窑企业脱硫除尘运行记录、脱硫用碱使用量及购买票据,未发现环保设施不正常使用。2021923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正在生产的6家砖窑企业进行取样检测,均达标排放。
2.
关于“阳谷县环保局部分工作人员参股阳谷县合创检测公司进行第三方检测,费用高,垄断市场”问题
1)市场监管局调阅该企业相关信息,县纪委监委调查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并走访座谈部分工业企业和山东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现有县生态环境局分局工作人员参股情况。
2)企业委托合创公司进行检测服务时,检测费用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符合相关物价标准要求;阳谷县境内有检测服务需求的企业有千余家,其中与山东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有121家,占比约为10%,不存在垄断情况。

部分属实

阳谷县政府责成县生态环境分局、相关乡镇(街道)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检查和监测力度,同时要求环保网格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依法查处。

已办结

3

X2SD202109220165

东昌府区柳园路63号的亿沣超市超标噪声污染环境。

东昌府区

噪音

923日,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亿沣超市压缩机露天安装,未加装隔音措施,且设备使用多年已老化,运行时噪声明显。

属实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亿沣超市立即整改。亿沣超市已将旧压缩机拆除。

已办结

4

D2SD202109220042

东阿钢球集团有限公司环评和验收造假,生产钢球时在初研、精研和超精研会产生含有磨削液和切削液的铁泥,但是没有按照危废进行处理,磨削液是油和水、烃和水的混合物。例如芜湖市宇恒特种钢球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特种钢球项目,危险废物中含有铁削、初研、精研和超精研会产生含油铁削,产生量约为产品的1%,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由此横向对比,东阿钢球集团砸钢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铁泥也属于危废,不需要单独鉴定,但是东阿钢球集团环评和验收都没有明确指出含有危险废物的铁泥。

东阿县

土壤

923日,东阿县政府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山东东阿钢球集团有限公司共有5个轴承钢球加工类建设项目,均已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除微型精品钢球智能制造及自动化检测项目正在组织开展环评验收外,其余4个项目均已完成环评和验收。
2.
该公司项目环评均明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精研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该公司与山东聚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将含有微量铁泥的废精研液作为危废处置。调阅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危废转移联单,2021年以来,该公司共产生废精研液3.368吨。719日,该公司向山东聚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运废精研液5.143吨,其中包括2020年的库存量2.895吨,目前,该公司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废精研液1.12吨。
3.
该公司钢球生产过程中产生铁泥的主要工序为光球及磨球工序,使用磨削液对球胚进行研磨,会产生混有磨削液的铁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没有提及磨削液的相关内容,磨削液及混合有磨削液的铁泥是否具有危险特性,应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进一步的鉴别。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1-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规定,对混合有磨削液铁泥的危险特性进行鉴别。目前,鉴别工作正在进行中。

不属实


已办结

5

X2SD202109220068

聊城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楼上信号塔基站,聊城市联通公司楼顶信号塔基站,有辐射污染。

经开区、东昌府区

辐射

923日,东昌府区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聊城市联通公司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1号,属于东昌府区辖区,信号塔基站位于该公司14楼楼顶。该基站于20179月建成投入使用,并在20208月增设3500M 64TR设备基站,现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运营管理,已在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备案。调阅该基站20212月份的检测报告,各项检测指标符合标准。东昌府区生态环境分局926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基站电磁辐射进行检测,检测指标符合相关标准。
2.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位于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为经开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集中办公场所,主要建筑有两栋办公楼房。对楼顶进行全面排查,楼顶安装有国旗旗杆、防空警报喇叭、宣传标语钢架,未发现楼顶信号塔基站。

不属实


已办结

6

D2SD202109220005

聊城市茌平县翰林路与魁星街交叉路口往西约140米的龙起木业一直使用锅炉烧生物质生产,导致排气不达标;新昌路新昌密度板院内东门,老板赵某财也有使用锅炉烧生物介质生产地板,新昌路新昌密度板院内西门老板张某也有使用锅炉烧生物介质生产地板。

茌平区

大气

923日,茌平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信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使用锅炉烧生物质的3家企业分别为茌平启航木地板厂、茌平县恒顺木业有限公司和聊城盛旗坤泰木业有限公司。20214-5月,上述三家公司自行开展提升改造,购置了天然气锅炉和天然气模温机,代替原有生物质导热油炉,将生物质导热油炉烟气管道和油路管道进行了物理断开,拆除了导热油炉循环泵,调阅近期检测报告,使用的天然气锅炉和天然气模温机均达标排放。现场核查时,3家企业的生物质导热油炉已停用,炉口和炉体上已结有蜘蛛网,未发现使用迹象。

不属实


已办结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