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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雾霾天 聊城启动两次环境空气污染应急预案
时间:2016-12-23 10: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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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素导致雾霾重重,本轮雾霾天——

  聊城启动两次环境空气污染应急预案

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吴登峰在接听“市长热线”。岳耀军 摄

  本报讯(记者 岳耀军 林志滨 刘伟 徐家鹏)从12月16日开始,一场入冬以来持续时间最长,强度最大的雾霾天气侵袭我市。不少市民疑惑:雾霾天气为何频频光顾我市?雾霾来袭,我市环保部门又做了哪些应急措施?21日,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吴登峰做客“市长热线”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吴登峰说,造成雾霾天气的因素比较多也比较复杂,以我市来说,主要受五个方面的影响:

  一是工业污染特别是燃煤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尽管我市多数燃煤发电企业实施了超低排放,但由于发电企业数量多,污染物排放总量仍不小。

  二是不利的气象条件也是雾霾形成的主要原因,最近,气温偏高,静风天数多,不利于雾霾扩散稀释。

  三是地理位置因素,我市处在太行山脉以东的低洼地带,这一区域容易形成涡流,导致污染物在此聚集且不易扩散。另一方面,我市又紧邻黄河沉沙区,风沙扬尘多,影响了空气质量。

  四是汽车增量大,据分析,汽车尾气对近地面2米处的空间环境污染最大。

  五是渣土车、工地施工等造成的粉尘、扬尘等污染,导致PM10数值一直偏高,也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元凶。

  据吴登峰介绍,在本轮雾霾天气中,我市启动了两次环境空气污染应急预案,一次是三级应急响应,一次是一级应急响应,同时还派出了9个工作督导组到各县市进行督导。

  市环保局发布一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市工业企业中除保障民生的企业和因生产工艺特殊不能停产的企业,需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外;其他所有非保障民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一律采取停产措施。

  市环保局还协调住建、城管等部门,对渣土车禁运,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对城市主要干道进行洒水抑尘作业。此外,交警部门在城区内还实行了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等。

  □延伸阅读

  聊城市城区前三季度优良天数153天同比增加24天

  本报讯(记者 岳耀军 林志滨 刘伟 徐家鹏)今年1-11月份,我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计153天,同比增加24天。前三季度,共获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奖励696万元。这是记者从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吴登峰接听“市长热线”活动中获得的消息。

  据介绍,2016年1-11月份,聊城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中PM2.5、PM10、SO2、NO2均值浓度分别为81微克/立方米、145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39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11.96%、6.45%、25%和4.8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计153天,同比增加24天。前三季度,共获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奖励696万元。

  此外,2016年1-11月份,市环保局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804件,其中省环保厅交办信访案件369件,市环保局直接受理环境信访案件273件,微信投诉104件,承办市长公开电话58件。按照污染类别划分,大气污染494件,水污染220件,噪音污染25件,其他问题65件。按时办结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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