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环境信访工作 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近年来,冠县切实把环境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规范接访登记、调查取证、回复反馈等各个环节,细化信访工作流程,破解环保热点、难点问题,降低群众重复投诉率,取得良好成效。冠县先后被授予2016年度“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度“全省公安环保联勤联动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靠上抓,监察中队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每周一党组会定期研究分析信访工作,对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形成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规范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一是充分发挥村级网格员作用。充分发挥辖区村级网格员作用,对摸排上报的信息,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减少辖区信访隐患。二是及时处置部级(12369微信管理平台)、省级(省预防管理平台)、省督察、市级(聊城市预防管理平台)、市督察和12345市长热线信访件,对各级平台转办的信访件,及时交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早安排、严查处、快反馈,确保群众满意。同时坚持24小时热线电话值班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交办、调查、反馈信息;三是坚持接访下访制度。按照领导接访值班表,班子成员轮流进行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答复的,限期进行答复。按照首问负责的原则,接访人负责限期答复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在规定期限内,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是加快办结速度。一是快速反应。各中队接到举报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能今天查处的不等到明天,能上午查处的不拖到下午,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证据,通过快速查处,确保信访件处置的准确真实,同时也减少举报人重复举报的可能。信访件处置完成后,立即进行回复反馈,不漏不拖,减少环境信访案件迟报、漏报率。二依法解决。对信访件处理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各中队主动与局相关业务科室和法制科结合,并充分发挥外聘律师的作用,对一些疑难信访案件及时进行联合会审,共同商议研究,拿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减少问题隐患。三是联勤联动。充分发挥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机制,对上级转办或接到举报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立即与县公安部门结合,第一时间共同到现场进行查处,做到了与公安无缝隙交接。严禁“重调查轻处理,重回复轻落实”现象的发生。
四是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沟通。每个信访件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尤其是个别重复访案件,在信访件处理过程中,有举报人信息的及时与举报人沟通,改变原来处理完后再回复的方法,向举报人通报案情或邀请参与现场处理,自觉接受监督。二是总结规律。每月汇总当月信访信息,汇总信访类型,从中找出案件发生的规律,如天气转暖的时候,农村畜禽养殖异味信访件会增多;城区建筑施工、企业噪声信访件会增多等等,根据这些规律和特点,针对性的开展预防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三是定期回访。对办结的信访件定期进行“回头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确保不出现反弹现象。四是加大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相互交流经验,提高环境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政策水平,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增强群众对投诉办理情况的满意度。2018年冠县受理各类环境投诉300余件(次),同比降低27%,所有信访件均得到有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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