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环保局荣获“2018年度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1月21日,冠县环境保护局被省生态环境厅授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也是全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县级环保部门。
近年来,冠县环保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这个目标,强力推进铁腕治污。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每周一召开党组会,“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扎扎实实开展“三会一课”等基层党建规定动作,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今年以来,围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每周一讲”活动,促进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双促进、双提高。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注重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依托“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义务劳动、走访帮包农户等,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各项环保工作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全力开展大气环境治理。建设空气质量微观站19个,布设道路扬尘监测点45个,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强化VOCS治理,对新瑞木业等企业,督促其安装光氧催化等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严控移动污染源,联合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路检、夜查、联合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扎实开展麦收、秋收阶段秸秆禁烧。推进错峰生产,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冠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邀请专家,指导115家企业科学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案。完成全县71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今年1-12月份,冠县PM2.5均值浓度同比改善21.4 %;PM10均值浓度同比改善13.8%;SO2均值浓度同比改善19.2%;NO2均值浓度同比改善12.2%; 优良天数同比增加8天。
三是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开展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正在划定冉海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争取上级环保资金,实施了瑞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坤昇环保有限公司中水回用项目,年初申报的全县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已纳入国家项目库。自行开展了水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等。借鉴临沂金锣水务集团一体化水污染治理项目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全县主要河道和乡镇水污染治理方案。据全市水断面考核通报,1-11月份,我县COD均值为28.7mg/l,在聊城市11个县市区中位居首位,氨氮均值0.61mg/l,居全市第三位。
四是扎实推进固废治理。针对冠县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多,规模小,产生量少、种类繁杂的实际,经多次外出考察,依托万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全市率先筹建了年收集、贮存、转运工业废弃物6万吨项目,经聊城市环保局批准,10月11日,项目已投入运行。
五是保持高压态势,严格环境执法。先后组织开展了春季环境执法专项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共完成216例环境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工作,累计入库行政处罚金额54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违法犯罪线索17起,其中11人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持续保持了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今后,冠县环保局将珍惜荣誉,立足本职,锐意进取,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打击各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确保辖区环境安全,为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冠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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