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三项措施 推进空气质量改善
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强化推进工作会议后,为改善辖区空气质量,冠县采取三项措施推进会议精神落实。
一是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会议。7月18日上午,冠县分局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议。会议传达了任晓旺副市长在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强化推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严格按照市委要求,把工作切实落实到位;7月19日,召开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全县42家大气重点工业企业负责人及局中层以上人员参加了会议,严格按照标准,实现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7月19日,县政府召开了发改、公安、市场监管、公路、交通、水利、住建、综合执法、工信、商务和投资、生态环境等13个部门联席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措施,举全县之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是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根据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聊重指办〔2019〕17号)文件要求,我县及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印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强化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露天烧烤、加油站、汽修行业等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督促落实减排措施。截到7月20日,冠县主次干道洒水次数由原来6车次增加至9车次,对道路进行湿扫作业,洒水保持路面潮湿,雾炮车连续作业;对城区500余家涉油涉烟餐饮行业进行逐个排查;建筑施工工地停止16家土石方作业和装修作业,建筑行业使用有机溶剂调制涂料的外墙涂装工序停工16 家;汽修行业喷漆车间停工24家;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停产17家。
三是强化环境监管。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严抓日常化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违法企业“零容忍”;坚持夜间巡查,持续开展“零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利用夜间巡查等突击手段,严控企业偷排偷放;严密关注监测数据,认真分析监测数据,发现较高数值及时通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查找问题原因,立即进行整改,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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