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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省环保督查热线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一览表(126-134号)
时间:2019-01-03 1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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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查热线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一览表    
截至12月10日,办结省环保督查热线转办信访件9件(省督察[2018]134号涉及两个县区),现予以公开。其中已办结案件中属实5件,不属实4件。
日期 县市 文号 省厅编号 反映问题 查处结果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承办人 整改
20181020 茌平 省督察[2018]126号 20181020-2 茌平县信发街道办事处付庄村,村南侧,保温材料厂,夜间生产,粉尘污染,噪声污染。 经茌平县人民政府调查,涉访企业为山东杰哥塑编有限公司。2018年10月19日与2018年10月23日,茌平县环保局联合信发街道办事处对山东杰哥塑编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治污设施运行正常,随即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环境空气、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不超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气、噪音 部分属实 马振玉、袁俊义、舟成、吴红银、刘雷、滕永喜、张成连、谢可超。  
20181021 莘县 省督察[2018]127号 20181021-5 莘县樱桃园乡中耿旺村,村内多家养猪场,异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经莘县人民政府调查,樱桃园镇中耿王村没有规模化养猪场,只有4家散养的养殖户,未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周边存在异味。10月24日,联合调查组依据畜牧主管部门的建议,对四户养殖户进行思想教育。一是督促其对粪便妥善处理,养殖废弃物不能乱堆乱放,及时清理,消除异味;二是改善猪舍环境,建设配套粪污处理设施,降低异味散发。 王静、王洪令 整改
20181022 东阿 省督察[2018]128号 20181022-4 东阿县姜楼镇陈店村,村东800米,鑫华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外排黑烟,粉尘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20180920-15二次转办。 经东阿县人民政府调查,2018年10月23日,东阿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照环评要求现场勘察了各产排污节点的废气治理设施,查阅了该公司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台账,台账显示烟气的各个产排污节点废气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原料场、煤场、渣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后经走访附近群众,均未发现该公司外排黑烟、粉尘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 王通 王国庆  
20181029 东昌府区 省督察[2018]129号 20181029-7 东昌府区聊位路龙豪商混有限公司对面,喷塑加工厂,刺激异味严重。 经东昌府区人民政府调查,涉访企业为聊城习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正处于建设中,未进行生产作业,现场无刺激性异味。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进行建设,安装完成后,正常运行治理设施,如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刁仁达、刘庆鲁、申培明  
20181031 临清 省督察[2018]130号 20181031-1 临清市松林镇姚楼村,村东北有一家铸造厂,未办理环保手续私自生产,噪声污染严重。 经临清市人民政府调查,涉访企业为临清市田九洋铸造厂。因该企业无土地规划,无发改部门立项手续,不符合办理环评条件,已于2017年7月拆除取缔。2018年11月05日经临清市环保局联合松林镇人民政府现场勘察,该厂处于闲置状态,生产设备、原料、产品均已清空,变压器由供电部门拉走、无私自接电现象、无生产迹象。 噪音 刘伟涛、李长平  
20181101 东昌府区 省督察[2018]131号 20181101-15(重复) 道口埠街道办事处四家李村,村西北角,康乐餐具清洗厂,私排污水。第二次转办。 经东昌府区人民政府调查,该加工作坊于2018年10月15日彻底取缔,已落实两断三清,现场不具备生产能力。经再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外排废水管道,无外排废水迹象。 丁晓东 李兴勇  
20181102 东昌府区 省督察[2018]132号 20181102-05 东昌府区沙镇前刘村,村西腌制酱菜作坊,无环评手续,污水通过渗坑渗入地下。 经东昌府区人民政府调查,涉访企业为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前刘长宾酱菜厂,属“散小乱污”企业。2017年3月30日沙镇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该加工点进行了取缔,清理腌制池,拆除拱棚、腌制设备,并对该酱菜厂所占地块进行复耕。11月4日,经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再次核查,该酱菜厂未恢复生产,厂区已拆除并复耕。 水、其他 属实 冯全东  张显光  
20181102 莘县 省督察[2018]133号 20181102-02 莘县朝城镇,三棉厂院内,夜间喷漆气味刺鼻,污染环境严重 经莘县人民政府调查,三棉厂内未发现有群众反映的喷漆气味及有关喷漆作业的设备、作坊。对三棉厂附近周边排查未发现有夜间异味的情况和其他从事喷漆的企业。   李敬修 王乃新  
20181105 东昌府区 省督察[2018]134号 20181103-2 烟台市龙口开发区,龙口新龙(中粮)粮油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皂角卖给没有经营范围和处置能力的公司,间接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对当地查处结果不满意,聊城市宏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莘县益丰油脂有限公司均无皂角生产的经营范围。新龙公司严重违法,要求严查! 经东昌府区人民政府调查,皂角属于一般固体废物,聊城宏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虽然购买了龙口新龙(中粮)粮油有限公司的皂角,但未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现该公司接到经信部门的搬迁通知,处于停产状态,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 固废 部分属实 丁晓东 李家飞  
20181105 莘县 省督察[2018]134号 20181103-2 烟台市龙口开发区,龙口新龙(中粮)粮油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皂角卖给没有经营范围和处置能力的公司,间接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对当地查处结果不满意,聊城市宏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莘县益丰油脂有限公司均无皂角生产的经营范围。新龙公司严重违法,要求严查! 经莘县人民政府调查,莘县益丰油脂有限公司购入皂角后未在莘县益丰油脂有限公司加工生产,直接运至连云港黄海粮油有限公司,委托其进行加工。2018年9月21日,根据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工作要求,莘县人民政府责令朝城镇政府对该公司实施关闭,现该公司已停产数月。11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也未发现有举报人反映的皂角。     固废 部分属实 李敬修 王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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